再見驢十八:偷,那得行禮! |
送交者: 再見驢十八 2012年11月07日09:33:12 於 [教育學術] 發送悄悄話 |
禮,確實說不清楚是什麼。我記得不止一次地打開過《禮記》,但從來沒讀完,一半都沒有。因為我發現所讀到的內容,在我腦子中停留的時間,從來不及一頓酒肉在我肚腸中待的長。只能放棄。不如我們直接來看看,禮這盞紅燈,在孔家是如何代代相傳的。
孔子就不去說他了。他兒子,孔鯉孔伯魚,就出蹊蹺了。仲尼嘗獨立,鯉趨而過庭。曰:學禮乎。對曰:未也。不學禮,無以立。鯉退而學禮。這時伯魚多大了?估計是成年之後了。這讓我想起我兒子上學的時候,想出去玩,被我撞見。總是大吼一聲:作業做了沒有!但具體作業是什麼,就不是我操心的了。估計孔子也是如此。“又聞君子之遠其子也”麼。所以伯魚的成績可想而知。在這裡,禮,不過是家庭作業而已。
伯魚成績不好,損失最大的,其實是後世文物販子。孔子是造假的祖宗,精明無雙。一句我“述而不作”,既推乾淨了自己的責任,又絕了以後所有造假書的人利用他的想頭。可不幸這伯魚偏又和今天的毛少將似的,縱出名門,又掛博士,卻誰都知道指望不上的。所幸伯魚的兒子子思還差強人意。後世造假書的就都掛子思為第一作者。要知這文物是越古越值錢,兩代人一差,四五十年過去,損失何止萬億計,遺恨失千古。直到二十世紀,出了國學南大師,憑橫跨釋道儒三教之大法力,從假書中選重要的幾本,象什麼禮呀易的,硬塞到孔子手中,逼他簽名認下。方才彌補了這段千年奇憾。
以後孔門子孫,有做官的,有參加農民起義的,但沒什麼學術上出名的。直到第二十世孫,建安七子之首孔融孔文舉。這孔融四歲能讓梨,不得了。讓梨合“禮”,本沒什麼。但小小四歲就能弘揚“悌禮”,才傳為千古美談。孔融放棄了大梨,得到了禮。這禮,原來是要用梨來換的。
孔融一直神童到十歲。據《世說新語》:孔文舉年十歲,隨父到洛。時李元禮有盛名,為司隸校尉。詣門者,皆俊才清稱及中表親戚乃通。文舉至門,謂吏曰:“我是李府君親。”既通,前坐。元禮問曰:“君與仆有何親?”對曰:“昔先君仲尼與君先人伯陽有師資之尊,是仆與君奕世為通好也。”元禮及賓客莫不奇之。太中大夫陳韙後至,人以其語語之,韙曰:“小時了了,大未必佳。”文舉曰:“想君小時必當了了。”韙大踧踖。
窘歸窘,不過陳韙確實說對了。這孔文舉大了之後,實在提不上筷子。十六歲就闖下大禍,害得他大哥被殺。可架不住名聲在外,一直有官做。經常為一城之主。但每次有事,都守不住城。要麼一逃了之,要麼被生擒。但無論是逃跑,還是被活捉。他都面前放着一卷書,作悠然讀書狀。大概取其“天不喪斯文而弦歌不絕”之意吧。譜擺得好,真管用。他不但從無性命之憂,還城池越丟越多,名氣越來越大。直到後來,自己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有幾兩骨頭了。
要說孔融是神童,我覺得他比他的兒子還差遠了。孔文舉有二子,大者六歲,小者五歲。晝日父眠,小者床頭盜酒飲之,大兒謂曰:“何以不拜?”答曰:“偷,那得行禮!”多可愛。五歲小兒都知道,想要酒,就得放棄“禮”。這禮,原來要用酒來換的。
酒以成禮,拜而後飲。起於何時,已不可靠。不過據傳最早的“酒”的象形字,是一個類似甲骨文“乙”字的一彎,其上加一點。考證說,遠古酒很金貴,只用於祭神。由大祭司在參加祭祀的每個人手臂彎里滴上一些。少歸少,大家喝了必須得醉。然後狂歌癲舞,作神靈附體狀。當時肯定不能拜而後飲的,因為無論這拜跪不跪,只要一抬手,寶貴珍稀的酒就流掉了。
不知何時就得拜了。依禮記鄉飲酒之義。主人拜迎賓於庠門之外,入,三揖而後至階,三讓而後升。。。還要拜至,拜洗,拜受,拜送,拜既。。。這小兒喝口酒,究竟要拜多少次,我就不得而知了。但他一句“偷,那得行禮!”解了所有麻煩。可愛歸可愛,這句話對不對呢?從後來的發展來看,恐怕這老二是要後悔的。
三年後,孔融出事了。想不到這孔子二十世孫,竟是個謬種。他居然說:“父之於子,當有何親?論其本意,實為情慾發耳。子之於母,亦復奚為?譬如物寄瓶中,出則離矣。”這,簡直欲置“禮”於何地?不過孔融原以為禮可以用幾句怪話就換了,但曹操最終把他殺了,罪名是違背禮教,跌盪放言。孔子的孫子,被用禮教之名殺了,也是讓人驚詫。孔融所不知道的是,這禮,原來是要用命來換的。
孔融被收,中外惶怖。時融兒大者九歲,小者八歲,二兒故琢釘戲,了無遽容。融謂使者曰:“冀罪止於身,二兒可得全不?”兒徐進曰:“大人豈見覆巢之下,復有完卵乎?”尋亦收至。
大名士的見識還不如一個小孩兒。我猜這句話該是其中小兒說的。如果有機會問他,估計經過這次後,他必定會說:“偷,也得行禮!”因為不尊禮,要送命的。只是他再沒有機會說了。時,大者九歲,小者八歲!這禮,原來是要用命來換的。
懂不懂這個道理,決定了一個儒,是君子儒還是小人儒。
儒以《詩》、《禮》發冢,大儒臚傳曰:“東方作矣,事之何若?”小儒曰:“未解裙襦,口中有珠。《詩》固有之曰:‘青青之麥,生於陵陂。生不布施,死何含珠為?’”“接其鬢,壓其顪,儒以金椎控其頤,徐別其頰,無傷口中珠。”
既以《詩》、《禮》發冢,為何不拜?這墓主,沒人守墓,不會是王侯。卻又穿裙含珠,估計是個士。據禮記喪大記二十二 :應於士旁三拜。為何不三拜?難道這二儒也要說:“偷,那得行禮!”這兩個侏儒,豎儒,小人儒!難怪做不了大事,只能盜墓。這種短見顯然惹惱了孔門直系第七十三代孫,北大孔教授。大喝一聲:笨蛋!正是因為偷,才要行禮!不唱紅,就被打黑。趕快三拜!
要問是哪三拜?卻是:去你媽的,滾你媽的,操你媽的!原來這禮,要他媽的來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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