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貽琦,是清華第一批直接赴美的留學生,1914年起歷任清華大學物理系首席教授、教務長等,1931年起任清華大學校長,至1948年。1955年在台灣創辦新竹清華大學並任校長。
1955年,梅貽琦自美赴台,籌辦清華原子科學研究所,他親自勘定台灣新竹縣東郊赤土崎為校址,1956年興建第一批校舍。同年秋招收第一批研究生,暫借台灣大學教室上課。1957年首批校舍落成。同年,他延聘著名化學家陳可忠為教務長。梅貽琦生前心繫大陸,始終不肯將研究所改稱清華大學,他經常說:“真正的清華在北平。”1962年,他病逝後,在陳可忠任內,台灣清華大學正式掛牌。
離開清華,已有三年多的時期。今天在場的諸位,恐怕只有很少數的人認識我吧。我今天看出諸位裡面,有許多女同學,這是從前我在清華的時候所沒有的。我還記得我從前在清華負責的時候,就有許多同學向我請求,開放女禁,招收女生。我當時的回覆說,招收女生這件事,在原則上我是贊成的,不過在事實上,我認為尚需有待。因為男女的性別不同,有許多方面,必須有特別的準備,所以必須經過相當的籌備,方能舉辦。現在在我出國的三年內,當然準備齊全,所以今天有許多女同學在內,這是本人所深以為慰的。
本人能夠回到清華,當然是極高興、極快慰的事。可是想到責任之重大,誠恐不能勝任,所以一再請辭,無奈政府方面,不能邀准,而且本人與清華已有十餘年的關係,又享受過清華留學的利益,則為清華服務,乃是應盡的義務,所以只得勉力去做,但求能夠儘自己的心力,為清華謀相當的發展,將來可告無罪於清華足矣。
清華這些年來,在發展上可算已有了相當的規模。本人因為出國已逾三年,最近的情形,不很熟悉,所以現在也沒有什麼具體的意見可說。現在姑且把我對於今後的清華,所抱的希望,略為說一說。
一,我先談一談清華的經濟問題。清華的經濟,在國內總算是特別的好,特別的幸運。如果拿外國大學的情形比起來,當然相差甚遠,譬如哥倫比亞大學本年的預算,共有三千六百萬美金,較之清華,相差不知多少。但比較國內的其他大學,清華的經濟,總不能算少,而且比較穩定了。我們對於經濟問題,有兩個方針,就是基金的增加和保存。我們總希望清華的基金能夠日漸增多,並且十分安全,不至動搖清華的前途。然而我們對於目前的必需,也不能因為求基金的增加而忽視,應當用的我們也還得要用,不過用的時候總要力圖撙節與經濟罷了。
二,我希望清華今後仍然保持它的特殊地位,不使墜落。我所謂特殊地位,並不是說清華要享受什麼特殊的權利,我的意思是要清華在學術的研究上,應該有特殊的成就,我希望清華在學術方面應向高深專精的方面去做。辦學校,特別是辦大學,應有兩種目的:一是研究學術,二是造就人材。清華的經濟和環境,很可以實現這兩種目的,所以我們要向這方面努力。有人往往拿量的發展,來估定教育費的經濟與否,這是很有商量的餘地的。因為學術的造詣,是不能以數量計較的。我們要向高深研究的方向去做,必須有兩個必備的條件,其一是設備,其二是教授。設備這一層,比較容易辦到,我們只要有錢而且肯把錢用在這方面,就不難辦到。可是教授就難了。一個大學之所以為大學,全在於有沒有好教授。孟子說:“所謂故國者,非謂有喬木之謂也,有世臣之謂也。”我現在可以仿照說:“所謂大學者,非謂有大樓之謂也,有大師之謂也。”我們的智識,固有賴於教授的教導指點,就是我們的精神修養,亦全賴有教授的inspiration。但是這樣的好教授,決不是一朝一夕所可羅致的。我們只有隨時隨地留意延攬而已。同時對於在校的教授,我們應該尊敬,這也是招致的一法。
三,我們固然要造就人材,但是我們同時也要注意到利用人材。就拿清華說吧,清華的舊同學,其中有很多人材,而且還有不少的傑出人材,但是回國之後,很少能夠適當利用的。多半是用非所學,甚且有學而不用的,這是多麼浪費———人材浪費——的一件事。我們今後對於本校的畢業生,應該在這方面多加注意。
四,清華向來有一種儉樸好學的風氣,這種良好的校風,我希望今後仍然保持着。清華從前在外間有一個貴族學校的名聲,但是這是外界不明真相的結果,實際的清華,是非常儉樸的。從前清華的學生,只有少數的學生,是富家子弟,而大多數的學生,卻都是非常儉樸的。平日在校,多是布衣布服,棉布鞋,毫無紈絝習氣。我希望清華今後仍然保持這種良好的校風。
五,最後我不能不談一談國事。中國現在的確是到了緊急關頭,凡是國民一份子,不能不關心的。不過我們要知道救國的方法極多,救國又不是一天的事。我們只要看日本對於圖謀中國的情形,就可以知道了。日本田中的奏策,諸位都看過了,你看他們那種處心積慮的處在,就該知道我們救國事業的困難了。我們現在,只要緊記住國家這種危急的情勢,刻刻不忘了救國的重責,各人在自己的地位上,儘自己的力,則若干時期之後,自能達到救國的目的了。我們做教師做學生的,最好最切實的救國方法,就是致力學術,造成有用人材,將來為國家服務。
今天所說的,就只這幾點,將來對於學校進行事項日後再與諸君商榷。
原載《國立清華大學校刊》第341號,1931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