蘆鶴的一篇:萬維網管:你們真的令人鄙視!讓俺又有了騎驢的衝動。
蘆鶴說到:
剛才看到“嘯馬”的“笑罵”,我知道,奧凱達三號人物,俺的好兄弟湯安被殺了。在“驢道”橫行的萬維博客,這種動輒殺驢的做法,並不令人我意外,因為是司空見慣的事。如果今天我因此文被封,我同樣不會感到意外,因為,所謂的萬維博客服務小組,從其行為準則看,根本就不是為驢政治和驢意識形態服務的。
問題是,萬維博客服務小組竟然敢不以驢為本,這就令驢們鄙視了!想想看,不就是”騎驢協會“在萬維博客上看到驢們如此橫行無忌地用黃色下流的東西肆意辱罵女博主,而引發一些博友的不滿後,才開始騎驢的嗎?萬維博客服務小組才以公正的姿態出現的嗎?還有那個新馬甲“嘯馬(笑罵)”,面對左驢們多年來聲嘶力竭的上竄下跳,以及極盡栽贓之能事,竟然不選擇離開或沉默,而是敢於頂撞。在三號驢湯安兄一貫的得意忘形的愚蠢舉動中,不僅透露着無恥,還暗示着萬維博客服務小組從來沒有給予過驢任何的默契!
萬維上的左驢馬甲軍,一貫將自己同中國等同起來,經常恬不知恥地把自己自羽為“中華民族”的代表,經常以“愛國”這塊臭不可聞的裹腳布為擋箭牌,動胤便給右派們扣上“反華”這頂文革式的政治高帽。這些無恥的愛國賊們,他們一方面嘴上愛國高調喊的震天響,另一方面自己的腿又偏偏不爭氣,死乞白賴地在反華大本營 - 西方。這種言行上的強烈反差,顯露出他們心靈中浸透的中華傳統文化中的糟粕而鑄就的人性之卑劣:拉幫結夥、暗中串聯、栽贓誣陷、顛倒黑白,這自然會受到譴責。而對此產生的紛爭,萬維網管的立場自然是不言自明的。最正義的行為,就是支持眼下剛剛出現的“騎驢協會”。
顯然,騎驢協會同驢之爭已經超越了一般的政治,而演變成為人鬼之爭。它是民主同獨裁,普世價值同叢林法則,道德同野蠻,善良同邪惡,強勢中共同弱勢群體,警察同訪民,城管同小販,郭美美同募捐人,萬維同63198,好色之徒同女受害者,馬三家同酷刑受害者之爭。如果整肅萬維博客的不良之氣,回歸人性,打擊驢性,首先就不應該取締“騎驢協會”;其次,更沒有理由封殺萬維最富正義感的馬甲“凡平”。即便是在指鹿為馬的文革時代,也沒聽說過有哪個女人犯有“蛇蠍之婦”罪,或“敗家老娘們”罪。但是在本博眼裡,這些都可以作為被萬維清理的罪狀。不過,本博當然知道,“騎驢協會”依然將會陶醉於“騎驢之爽“,馬甲“凡平”將更會把驢們騎的氣急敗壞,並且對騎驢協會的攻擊會更加肆無忌憚。
為了給萬維潑髒水,本博也早就想到了一招。就是用乾坤大挪移,把萬維網上的幾個馬甲,穿在萬維的管理層身上。反正是死無對證。這樣一來,騎驢協會就必死無疑了。本博要給騎驢協會一點顏色,要他們見識一下這高家莊的地道到底有多高。但本博也知道,這事兒一旦搞砸了,就會導致“多行不義必自斃”的結果。
太陽,總會照常升起的,但卻不會只照驢子的屁股。這是自然法則;正義,是不會被壓滅的,這是社會法則;網管控制不住色情圖片,不帶表貼圖者不卑鄙,這是道德法則;網管對不斷變換的馬甲軍的無奈,不代表馬甲軍就是勝利者,這是網絡法則;網絡地道戰不得人心,這是光明的法則;沒有被捉到的賊,仍然是賊,這是自律法則;害人者必終受害,這是底線法則;野獸的非正義,是遲早會被壓滅的,因為這是驢的法則;無論是技窮的黔驢,還是嘴髒的穆驢,或是好色之驢,遲早是要被網管控制住的,這是捉驢法則;騎驢者,必招驢踢,這是騎驢法則。想要騎驢,就不能怕被踢,這是“騎驢協會”法則。中國百姓的利益高於萬維網管的利益,這是正義的原則;一人為大家,大家為一人,這是人性的原則;暫時關閉驢協,是體諒的原則;這是本博對“萬維博客服務小組”以及“騎驢協會”的一點忠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