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諾貝爾物理學獎獲得者之一萊格特教授(Anthony Leggett)的學歷很有意思。在學術道路上,他最先感興趣的是古典文學,當時的他並無意從事物理這個給他帶來榮譽的學科。 去年,他在伊利諾伊大學厄巴納—尚佩恩分校的新聞發布會上說:“在我很小的時候和青年時代,我腦子裡最不願想的事就是物理。” 因此,這位出生在英國的科學家1959年從牛津大學獲得的第一個學士學位專業是古典文學(Literea Humaniores)。但大學生活快結束時發生的兩件事使他對物理產生了興趣,於是他又開始在牛津大學Merton學院學習物理學,並於兩年後——1961年獲得了第二個學士學位——專業是物理學,並從此走上了物理學的研究道路。
一個人認識到自己的興趣和天賦所在有早有晚。如果萊格特生在中國,他會如何呢? 我們翻開2003年版的《中國普通高等學校專業設置大全》,會發現全國高校第二學士學位專業中並沒有物理學。於是我們可以知道,如果萊格特生在中國,當其大學畢業對物理學產生興趣時,他實際上沒有地方可以去學習,去獲得物理學的第二學士學位,他的興趣和專長還無法得到發展。因此如萊格特這樣一個可能的諾貝爾獎獲得者,直至今日,仍將確定地被我們的第二學士學位制度所埋沒。 第二學士學位辦學主要依據《高等學校培養第二學士學位生的試行辦法》(87教計字105號,以下簡稱“文件”)進行操作,該文件1987年6月6日由原國家教委、國家計委和財政部聯合頒布,目前已有整整17年沒有修訂。目前來看,文件至少有三方面需要修改: 一、第二學士學位的培養目標定位。從目前教育部的定位看,第二學士學位(The Second Major)教育是國家“為有計劃培養某些應用學科的高層次專門人才而設立”,這就是第二學士學位點中沒有物理學等基礎學科的原因。 二、第二學士學位的層次定位。“文件”對“第二學士學位”辦學層次定位如下:“培養第二學士學位生,在層次上屬於大學本科後教育,與培養研究生一樣,同是培養高層次專門人才的一種途徑”。由於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學習的課程仍是另一本科專業教學計劃內的課程,不是相對於本科學士學位課程更高深的研究生教學計劃中的課程,因此“第二學士學位”雖是大學本科後教育,但畢業生不屬於“高層次專門人才”,而是典型的本科人才,不是“研究生”類型的“高層次”人才。 三、專業管理。“文件”在第二學士學位專業管理方面,有如下規定(第三條):“第二學士學位生只能根據國家的需要有計劃地按需培養。不大面積鋪開,招生規模要從嚴控制,原則上限在部分辦學歷史較久,師資力量較強,教學科研水平較高的本科院校中試行。凡招收第二學士學位生,均需由學校根據國家需要和用人單位的要求,提出包括必要性和可行性論證內容的申請,報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後,經國家教委審核批准。” 第二學士學位課程也是本科專業教學計劃內的課程,第二學士學位教育也是本科教育,因為本質上課程是完全一樣的。因此理論上只要有本科專業存在,第二學士學位教育自然可以開展,並不需要嚴格的審批和管理。 為了如萊格特一樣可能的諾貝爾獲獎者能得到發展的機會,我國對於“第二學士學位”專業的管理必須進行改革,改革並不是僅僅增設一個物理學或者化學、生物的第二學士學位點,而是要從根本上變革: 任何一所教育部允許進行本科學士學位教育的學校(而不是上述“特殊”高校),現有本科專業都可以招收第二學士學位的學生;“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因為本科專業的存在而自然存在,不必報批,因此也不需審核同意。改革之後,第二學士學位的學生插班選課進入高校本來已經設置的本科專業課程中學習,基本不需要單獨成立第二學士學位的班級! 諾貝爾獎獎勵原始性成就,是對人類整個文明、社會進步都有重大作用的基礎科學研究。新中國成立以來大陸仍是“零諾貝爾獎”,對於這一現象有些人將其歸因於教育,有些人將其歸因於科研投入、科技體制等。爭論雖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一旦發現問題,就要積極進行改革,何況這一改革如此簡單。 萊格特教授的學歷告訴我們,我國的“第二學士學位”制度已經迫切需要改革。否則,埋沒的並不僅僅是一位諾貝爾獎獲得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