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國簽證繁瑣複雜究竟為哪般? |
送交者: 子理 2013年07月11日10:55:23 於 [教育學術] 發送悄悄話 |
轉載者註: 原作者提到的文章的其中2篇在萬維網上有。故作一些補正並重發,便於讀者閱讀。它們是: 《中國涉僑貪官化百億洋財為洋私產 》http://blog.creaders.net/zili/user_blog_diary.php?did=153515 《中國簽證斂財中心姓洋中國管不着?》http://blog.creaders.net/zili/user_blog_diary.php?did=143989 其他5篇筆者會陸續轉載。
《回國簽證繁瑣複雜究竟為哪般?》(轉載) 作者:博客tingyuzhang
繼續剝奪出國人民的出生國籍,繁瑣回國申請手續:邀請書,財政擔保,6頁長的申請表和12種回國探親種類 — 回國簽證繁瑣複雜究竟為哪般? 為了向國際慣例看齊? 不是! 世界主要國家及大多數國家,其人民歸化他國國籍後依然可以保留出生國的國籍(如美英法俄國),回自己的出生國只需憑原來的護照; 或者其人民歸化他國國籍後依然被保留回國的自由,只需一次性永久簽證(如印度)。 為了嚴防反政府分子? 也不是!領事館早有一份禁止入境的反政府分子的名單。 回國簽證繁瑣複雜為的是創造貪腐的條件;其背後是貪腐,巨貪!每年上億美金的簽證費可以“合法”落人貪官的腰包! 中國大陸旅居國外的入口日益增長。 剝奪這些人民的出生國籍,讓他們回國交錢簽證,可得到一大筆額外收入(每年可多達十多億美金)。一般人都認為,這筆收入是直接進入國庫成為中國中央財政的一部分。實際上,這筆巨額簽證收入從來沒有上交國庫! 這筆簽證巨款,一部分被領事館及僑務官員的獎金加班費等名目繁多費用瓜分,另外一部分成為貪官的“基本投資”建成了商業性“簽證中心”。(參見天下公的博文《中國涉僑貪官化百億洋財為洋私產》 http://blog.creaders.net/zili/user_blog_diary.php?did=153515)。
貪官們一直對這筆巨額現款垂涎三尺。現在條件成熟,他們可以把這筆巨額現款的一部分直接裝進自己的腰包了! 第一個藉口是,回國簽證的人太多, 領事館人手不夠; 出入境種類增加,分門別類,實在忙不過來。第二個藉口是,可以把這些簽證業務承包給領事館以外的公司。 兩個藉口加在一起,貪官們可以把中國的簽證承包給自己的公司,收取一部分手續費。因此,我們出國人民向國家上交的簽證費不再是100%上交給國家,而是被打了一個折扣。這個“折扣”就是這些貪官的“合法”收入! 這就是為什麼這兩年來,回國簽證變得越來越繁瑣複雜。 現在,被剝奪了中國國籍的中國人民回國要交140美金簽證費(不算加急20美金和特急30美金)。 1978年-2012年出國被剝奪中國國籍的人數假定為500萬(有確切人數可對此數加以調整)。 再假定每人每年回國看望父母兄弟姐妹到祖墳掃墓一次(有人每年回去一次以上,有人兩年回去一次,平均一下), 500萬乘140美金等於7億美金(5,000,000X$140=$700,000,000。 如果貪官們的公司拿10%的手續費,每年是7千萬美金;10年是7個億美金; 如果貪官們的公司拿15%的手續費,每年是1億5百萬美金;10年是10億5千萬美金; 如果貪官們的公司拿20%的手續費,每年是1億4千萬美金;10年進入貪官腰包的是14億美金! 現在,這些貪官們坐守贏利的私人商業公司已經成立並且已經開業。請見下面的多位博客的一系列揭露文章: 《中國簽證斂財中心姓洋中國管不着?》http://blog.creaders.net/zili/user_blog_diary.php?did=143989 《外官曲線賣國斂財洋牌簽證中心合法了》http://blog./post-324193.html 《中國外交部驚天腐敗:出賣簽證業務給外國公司》http://blog./post-290318.html 《舉報<中國簽證申請服務中心>》http://blog./post-284256.html 《海外民間舉報洋牌中國簽證中心》http://blog./post-289853.html 《回國簽證為啥白交八九千萬洋稅?》http://blog./post-283403.html 剝奪出國人民的中國國籍,違反中國國籍法。自願申請並被批准退出中國籍者除外。因此,被剝奪中國國籍的出國人民為回國上交的簽證費本質上是非法收入。 為了攫取這麼大的收入中的一部分,貪官們必定挺而走險,拼命阻撓恢復出國人民的中國國籍,千方百計地設法把這些簽證費的一部分放入自己的腰包。 解決這一問題的直接方法是,改組外交部,委派依法辦事作風正派的新人擔任各領事館主要職務;國務院和中央財政部必須明確發文規定,領事館所得簽證費必須全部上交國庫;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私分”;中央派出工作組對外交部及涉外部門的貪腐進行徹查;對已有的貪腐人員進行處理;關閉商業性的簽證公司,把簽證大權收回領事館。對原有中國護照歸化外國籍後不願退出中國籍的各種出國人員實行90天“免簽”或一次性簽證。 徹底解決這一問題的根本方法是,依法治國,正確解釋國籍法(包括1980年國籍法和1996年國籍法解釋);重申和明確退出中國籍必須自願申請並被批準的條款;明文糾正各種與中國憲法和中國國籍法不相符合的條規或政策;只有自願申請並被批准退出中國國籍者回中國需要簽證。 中國外交系統特別是中國駐外領事館對簽證款的變相貪腐和直接貪腐之風,必須堅決制止;否則,習近平主席提出的依法治國將遙遙無期,習近平主席的“中國夢”將是一場貪官的好夢中國人民包括出國的中國人民的噩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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