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聲明一下,俺不懂哲學,所以“胡侃”二字,絕對是寫實之詞。
再又聲明一下,所侃的內容會很 detailed 很偏僻,十有八九和兔子的哲學無關。但俺絕對沒惡意。
這裡之所以說“再胡侃”,是因為前不久俺胡侃過一次: 胡侃幾句兔子的範例哲學。那裡俺將 Instance 理解為統計里的 Sample,牽強附會地扯到了貝葉斯學派和經典的頻率論學派之間的差別。這裡俺試圖調整航向,將話題引到如何分類。言歸正傳。
2) Instance Based Philosophy
老實說,在兔子將“範例”翻譯成英文“Instance”前,從望文生義角度而言,我是有點吃不准範例到底對應“Instance”還是“Sample”到底哪個更恰當。不過既然兔子這裡將範例翻譯成“Instance”,那這裡俺就從 Instance 胡掰起,反正上次俺就 Sample 胡掰了幾句。
若將“範例”翻譯成“Instance”,那麼“範例哲學”就應該翻譯成“Instance Based Philosophy”,這個術語好像是沒有,所以算作是兔子所開創的,呵呵。從方法論 (哲學本身所提供的) 這個角度而言,Instance 這裡具體地說應該是俱備某種特徵的範例,或者說某種模板、類別 (用英文而言,就是 templates、types、classes 等) 下的一個具體的實例或者範例 (Instance)。所以,從望文生義這個角度而言,“範例哲學”更像是一種涉及有關分類的方法論。
說到這裡,網絡上的電民們肯定都熟悉,這裡所說的和所謂面向對象的程序設計,亦即 Object-Oriented Design 很相似。網絡上的 IT 高手很多,我這 1/10 瓶子醋就不班門弄斧繼續胡掰了,只準備就“方法論”這個角度閒扯幾句。若將 IT 的 OOD 看作是 Instance Based Philosophy 的某種應用,那麼 Instance Based Philosophy 反過來也應該對 OOD 有所指導才對,至少原則上應該這樣。也就是說,Instance Based Philosophy 應該有能力給分類給出些指導意義。
一般說來,某種分類體系儘管是試圖給咱們這個世界的 Objects 進行分類,但是因為這個世界的紛繁複雜,這種分類體系一般只能細緻到某個層次,例如我們給 Human Being 進行分類,Human Being 下可以有 Mathematician 這個 class,而 Mathematician 這個 class 又可以細分為 Algebraist 代數學家、Geometrician 幾何學家、statistician 統計學家等。當然你還可以繼續細分下去,但是你總有個打止的時候,所以為了說明問題,我們假設我們的分類體系只提供到這個層次的分類。
好,現在我們來考察某個具體的 Instance:張益唐。張益唐屬於哪個 class?數論學家?看起來是,因為他的主要成績,孿生素數猜想,就屬於解析數論這個領域;但是另一方面,即使只論孿生素數猜想,張益唐也用到了代數幾何的知識,何況他在雅可比猜想上也有研究。這就表明,因為 instances 的複雜性,現在已有的分類“數論學家”這個類就不足以描述張益唐這個 instance。也就是說,張益唐這個 instance 比“數論學家”這個 abstraction 俱備更多的特徵,這些特徵 (例如懂得 Jacobian Conjecture) 是 instance 特有的,所以這個描述這個 instance 的 type/class 必須是 dynamic 的,亦即 “Instance Based Dynamic Type”或者“Instance Based Dynamic Class”,而這種 Instance Based Dynamic Type 俱備一些例外的動態特徵或曰 “Instance Based Dynamic Attributes/Fields”,而 Instance Based Philosophy 的使命之一,就是給 Instance Based Dynamic Type/Attributes 給出一些 General Guidelines,搭造起從 Instances 到已存在的 Classes/Types 之間的橋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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