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件與眼緣
求偶的男女,我發現,免不了要面對對方兩個現實:條件與眼緣。但這兩者的關係是怎樣的?我想探討一下,看是否講的清楚。
什麼是眼緣呢?就是第一眼望過去見到對方的感受。不論對方是照片,是藝術照還是素顏照;或本人,是濃妝艷抹,還是生活原本的模樣。什麼是條件呢?就是通過對方的文字介紹的數字和對關於與對方有關的一些事實的判斷等,如年紀多大,婚姻狀況判斷,財產多少的判斷等。
與眼緣與條件潛在的兩種事物,前者為“愛”,後者為“婚姻”。很少有人是單憑一方面來決定自己的選擇。因為從心理上說,眼緣是瞬間綜合的感覺結果,而條件是頭腦理性分析的判斷。這兩種對事物的“認識”,都是人固有的屬性。
我發覺,當這兩者的關係不是很清楚時,往往容易以一方代替另一方面,做出不完美甚至錯誤的決定。比如,當我們在相親挑選對象時,我們會給諸如年齡大小,學位高低,身材高低等,劃一個人為的界限。這樣就排除了許多不在這個範圍,但也許更合適的人選。另一方面,當我們與對方有眼緣時,叫“一見鍾情”,但讀到對方的材料文字的介紹時,尤其不令自己滿意,便會努力地說服自己,不要去愛上這樣的人,因為對方資料的不理想,導致失去或壓制了自己的“自然”愛的本能 - 心跳。
國人往往對婚姻的重視,遠遠大於對戀愛的重視,所以導致許多婚姻悲劇的產生,如“有婚無愛”,有親情無愛情,等。愛 - 就是感覺 “每天的太陽不一樣”。失去了這種感覺的關係,婚姻,就是“打發日子” - “維持會”,低質量的婚姻。這就是為什麼在過去政治運動盛行的年月,如“反右派”,離婚很多的出現。
戀愛,能夠極大地升華一個人的情商。她使熱戀的雙方,不僅情緒高昂,突破了庸俗的“條件”限制,全心全意地為對方的幸福着想,完完全全身心的投入,而且她會使人的愛心擴大,祝福所有的戀人,以至愛世界,愛生活,愛人類所有人。這就促成了美好社會的到來-人類的最終理想。
如果你讀過柏拉圖的“Symposium”,你就更懂得這個“精神戀愛”的意義了。戀愛與結婚,可以是相連的兩個截然不同的事。不懂戀愛的意義,說什麼“只有戀愛沒有婚姻等於耍流氓”。我的回答是,只有婚姻沒有戀愛,與豬的發情無異。
偏見比無知離真理更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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