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里的一个基本问题是怎样定义“存在”。在物理或佛学里是怎样定义“有”或“无”。这个问题没弄清楚,则之后的理论建立就是空花水月,或痴人说梦。因为定义不明,则逻辑不清,理论的自洽性也就没有保障。对于做学问的人来讲,恐怕没有比这更让人窘迫的了。
哲学里“存在”是人们经验中的”有“的抽象。比如当人类日复一日的看见身边的树木,或者远处的月亮,就会说“有”这棵树,或“有”月亮。在建立哲学理论的时候,这种“有”就被抽象为绝对的存在,被认为是不以人的意志所改变的。这个从个例到抽象的跳跃,被康德称为“先验综合判断”(蓝公武译本)。不幸的是这种抽象过程本身是不合逻辑的。 西方许多哲学或物理理论,都出过这样的问题。比如牛顿力学,把人们平时经验中的时间和空间概念,抽象为绝对的,被认为是和人类的观测无关的。直到现代实验技术的发展显示了与人类经验迥异的实验结果。于是相对论和量子力学应运而生。
既然从经验的“有”到抽象的“存在”的这个跳跃是不合逻辑的,那我们怎么定义“存在”呢?一个较为合理的方法是定义相对的“存在”而抛弃绝对的“存在”。因为绝对的存在是没有的,也是不合逻辑的!比如我们认为“有”这棵树,或“有”月亮,而对于没有视觉的深海鱼来讲,树和月亮都是不存在的。而我们人类由于视觉而形成的空间概念,对深海鱼来说也是不存在的。如果我们假定深海鱼有着与人类类似的智慧,那么它们所发展的物理和哲学与人类的物理和哲学是没有优劣之分的。这说明以“先验综合判断”为基础而建立的哲学必然是有局限性的,在逻辑上是不可能严格的。当然有局限性并不是无意义。
既然“存在”是相对的,那我们经验的“有”和“无”自然也是相对的。两者可做如下定义。
设E为N个观察者的集合。一个事物S被称为相对于E是“有”的,如果S能被E里的至少一个观察者所能观察。S被称为相对于E是“存在”的,如果S能被E里的所有观察者所能观察。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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