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了来了,等着吧】
关于给予张应凯记过处分的决定
校属各单位:
张应凯,男,1963年11月出生,汉族,湖北武汉人,硕士,1984年7月参加工作,现为马克思主义学院四级教授。
2015年教育部专项检查组发现张应凯存在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问题。经调查核实,2015年12月3日张应凯在讲授《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时,在关于“剩余价值”和“经济危机”内容的讲授中有不当言论,违反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事后,张应凯认识到事件的严重性和自己的错误,积极主动配合调查,并做了深刻检讨。
为严肃纪律,教育本人及他人,依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令第18号)和《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4〕10号)的有关规定及《武汉理工大学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实施细则》(校人字〔2015〕35号)第十一条之规定,经2015年第18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张应凯记过处分。处分期为12个月,自2015年12月13日起至2016年12月12日止。
本决定自2015年12月13日起生效,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决定之日起30日内申请复核。复核期间不停止决定的执行。
武汉理工大学
2015年12月31日
转:【网贴】事情是这样,话说出事那一天,教育部的便衣巡视员在课堂听课,给老师录了音。
说的是马克思剩余价值论不合理,中国工人的剩余价值被政府资本家联合拿走了,污蔑我国是“权贵资本主义”,犯了“7不讲”的禁忌。
巡视员告发,学校紧急处理,大学教授下跪求饶,才给上述处罚。主管该老师的书记被党内警告处分,院长付院长被党内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