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看样子,方舟子在北京中院确实有强大後台或门路 |
| 送交者: 白字秀才 2007年05月29日10:50:26 于 [教育学术] 发送悄悄话 |
|
1)在方舟子诉野鹤名誉案件中,明明一审已经判方败诉,但是,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硬判方胜诉。而判方胜诉的理由竟然和这次判方胜诉的理由完全相反。这次北京中级法院说对公众人物的评论,就是么有根据,也不算名誉伤害,而应该算舆论监督。但在野鹤案件中,北京中级法院认为野鹤对方的评论就是没有事实根据的名誉伤害。
2)在肖方案件审判中,方舟子突然大谈特谈自己“美国华侨身份”,“这个案件有重大影响”等等,要求案件在北京市中级法院审判。这让人奇怪。 以上只有一点能够解释,就是方舟子在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强大的後台和门路,不知是通过他老婆的关系还是通过何祚庥的中宣部的关系。 再根据下面方舟子拥有法院内部转移函的事件看,方确实在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後台。 这也是为何他可以在北京逍遥自在,甚至谎报假恐吓信案。 **************************************
阿至 5月28日,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肖传国诉方舟子名誉权一案,进行了宣判,一审法院驳回了肖传国的诉讼请求. 本来这个判决宣判之后,长期处于被动状态的方舟子高兴高兴也是正常不过的事情.他的信誉死和愚民们欢呼一下,高兴一两天也可以理解,但是,方舟子乐极该生悲了. 方舟子在信誉死论坛里,公布判决文书的时候,顺便在判决文书下面公布了一个这样的文件:
http://207.152.99.250/forum/db/2/49/211.html :移转函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原告肖传国诉被告北京雷霆万钧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方是民名誉权
附:民事起诉书原件1份、诉讼费收据复印件1页、委托书原件2份、被告方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信誉死的教主也许太高兴了,忘记了应当把这个事情捂住,偷偷乐,不公开这个私下的秘密,这样也显得他取得的胜利是辉煌的胜利. 但是,方舟子毕竟是方舟子,他的法律意识实在太薄弱,他以为这个文件是可以公开的,所以就公开了. 法院的这个内部移送函件,怎么到的方舟子手上?而且在4月20日开庭之后,方舟子也曾经公布过这个内容,当时没有今天这样明显.今天他公布了这个内容,告诉了大家一个秘密: 方舟子在北京法院有人! 至于这个内部文件是否应当给当事人,相信天底下懂法律,知道法院文件规矩的人不是一个,两个是NNN个,也相信肖传国教授会通过这个内部函件的渠道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失去第一审的诉讼的. 有人既然泄露了法院机密,有人就应当替"朋友"保密,不应当把泄露出来的秘密公开,既然公开了,就是证据,相信自然有人,有机关来处理这样的重大泄露审判机密的事情. 如果这样的"北京法院有人"的事情,使得方舟子取得了第一场胜利,那么,第二场胜利他还敢奢望吗? 如果这样的胜利,也值得信誉死的愚民欢呼的话,那么信誉死那些什么"社会的进步"之类的语言不就成为另外一种帮凶的声音了吗? 肖传国教授敢于走出武汉到北京起诉方是民,他就是抱着有理走遍天下的想法走到北京的.既然一审失败了,他还有二审. 至于有人在法院采取的不正当方式,相信肖传国教授在看了本帖之后,自然会向检察机关或者是中央政法委罗干书记反映.到时候请大家看看,中国的法律是不是一体.是不是有理走遍天下. |
|
![]() |
![]() |
| 实用资讯 | |
|
|
| 一周点击热帖 | 更多>> |
| 一周回复热帖 |
| 历史上的今天:回复热帖 |
| 2006: | 美国和中国大学生的关键差异 - 如何超 | |
| 2005: | 君子坦荡荡——胡适与周家兄弟 | |
| 2004: | 哀哉,清华人文! | |
| 2004: | 对美国法律教育之观感 | |
| 2002: | 学历越高道德素质越低下? | |
| 2002: | 人口经济学发展趋势与前景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