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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谈为什么“灵性”不能作为人的本质 - 兼答基甸恩典同学
基甸恩典同学强调“灵性”作为人的本质的理由,可以集中为一点:因为人的“灵
性”是潜在于人心之中。
所以这个争论的焦点是:究竟一“潜在”的存在,能否作为人的本质?
我们知道,“潜在”的存在,并不是人“整体”和“现实”的存在。“潜在”的存
在,如果转成现实的存在,它也只是人的“整体”存在的一“部分” - 尽管这是整
体的“精华”部分。显然,部分不能代替整体,正像种子不能代替大树一样。不然,
homedepot 的树种就会卖给你成树的价钱,你愿意吗?
我们不可以用部分来定性整体的本质,犹如我们不能用胚胎来定义一个天才一样。
常见人类的错误之一,就是“以偏代全”。例如,我们看到行善,便断定人性是善
的;看到人的邪恶,便断定人性是恶的。殊不知,人性其实都有“善与恶”两方面,
而二个方面其实是在不断交替,互相克服之中。
所以,人的本质是一个整体,用任何一个部分来定义整体,在逻辑上首先错了。我
们不能用“灵性”来定义人性,正像我们不能用“理性”或“感性”来定义人的本
质一样。人的本质,只能被定义为一个过程。一个包含“善和恶”,包含“感性,
理性,灵性”的过程。完成这个过程与否,并不影响人是否丧失作人的资格。所丧
失或得到的区别,如同你后院中,长出了百年参天大树,还是一缕枯萎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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