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浅议义务教育 |
| 送交者: 我在故我思 2003年02月21日19:05:03 于 [教育学术] 发送悄悄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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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义务教育问题,我认为,首先需要弄清三种关系,一个是学校与学生的关系;一个是教师与学生的关系,再就是农村教育与城市教育间的关系。 学校与学生的关系是个什么关系呢?学校是学生学习的场所,好比工厂与工人的关系,工厂是工人工作的场所一样。我们知道,工厂不管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都不是工人投资所建,工人只是劳动者,如果没有了工人的劳动,工厂就无法生存,尤其是现代化企业。当然,比较原始的手工业,投资者既是工人,工人也是投资者,这种情况下工厂是工人的,工人是为自己的工厂而工作,但是,即使这种情况工人的劳动与他的投资也是分开的,也就是说,他必须先有了积累投资后才有他的为自己的劳动或工作。无论是那种情况,工人是不需要带资进厂参加劳动的,劳动本身创造价值而且也创造剩余价值。原始的学徒工也是一样,学徒是为了学手艺,因此学徒期间无偿地为师傅劳动,学徒也需要交一定的学费,但学徒工所交的学费是学习过程中的费用而不是建厂投资费用。严格讲,工厂不是靠工人交费而赚钱的,师傅都不是靠带徒弟而发家的。 由此,便不难明白学校与学生的关系,更何况学校不是企业,不能以盈利为目的。学生也需要交学费,但学费是学生学习过程中的费用,包括书本费、住校费等等,不包括建校费、设备费及教师工资等。私立学校也不能例外,不能让学生分担建校费设备费及教师工资等。私立学校应该通过培养高素质学生的去向而向用人单位索取一定的培养费来补充教育经费之不足,不应该在自己的学生身上打主意。 我们国家很有必要认真研究一下教育经费与学费的分离问题。学费由学生家庭负担,这是家庭的义务;教育费用不应由学生或学生家庭来负担,这应该是校方的义务或国家的义务。 关于教师与学生的关系问题。教师与学生的关系是教与学的关系,教与学,两者是相辅相成的,教师与学生是统一的,两者都是学校的主体。学校必须正确对待自己的学生,不能把学生作为学校的盈利对象。如果我们每一代人都把教育义务转嫁到下一代人身上,这种教育是失败的。这是个道德问题。虎不食子,更何况我们人类。现在有些学校,一些大学,也有些中小学,都有一种趋势,就是过分讲究教职工的福利待遇,尤其城市学校,除了工资外,教师讲课要有讲课费,过分注重工资外收入。这不正常,很不正常。国家要提高教师工资,不应该让教师过分追求工资外收入。实际上,我们国家也已经提高了教师工资待遇,教师以及学校的领导要以身作则为人师表,这个问题很重要,它直接关系到下一代人的生活准则和人生观、价值观。有一点必须十分的明确,教与学不是个经济利益关系,不是商品交换关系,教师与学生不应存在利益上的冲突。致富观念不应该成为教师及学生的行为准则。 关于农村教育与城市教育的关系问题。我认为,农村教育与城市教育要一体化,这既是教育改革的内部问题,也是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的一个外部问题。教育问题是国家的大事,国家的发展、兴旺、强盛根本在于教育事业。教育状况的好与不好,决定于基础教育,基础教育的境况在于农村教育,因为我国是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80%。农村教育的发展决定着我国教育的发展程度。因此要重点发展农村教育。怎样发展农村教育?只靠“希望工程”或捐款捐物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农村教育目前面临的困难主要是:一是教育经费不足和教师工资如数发放困难,二是农民增产不增收,农民家庭入不敷出。这两点是农村教育和城市教育间存在差别的根本原因。解决农村教育与城市教育发展的不平衡问题,一是,国家的教育投资要向农村倾斜,重视农村基础教育,改革当前农村教育由农村乡镇财政负担城市教育由城市财政分管这种分灶机制。国家财政要统一负担的除了军费外,就是教育经费。就国家来讲,军队要统一,教育也要统一,这关系到国家的强大和兴盛。二是,彻底免除学生家庭的教育费用负担,尤其是农村家庭的教育费用负担很重,国家减轻农民负担应该从农民教育费用支出上着手来解决,而不应该一提减轻农民负担就是农业税费,这不是根本。农民的负担根本在于教育。 总之,义务教育中的“义务”有两个方面,一是国家的义务,国家要承担教育费用的支出;一是家庭的义务,家庭只应承担学生的学费,学费是学生学习的生活费用,它不包括教育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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