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些高校近日陆续出台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在新教师聘用中全面引入雇员制。受雇对象学历层次较高,最低为本科学历。根据雇用人员的学历、知识、技能等因素,分为“初级雇员”、“中级雇员”和“高级雇员”三个等级,共有12个档次。对应每一等级、每一档次都制定了具体的上岗条件和相应的佣金标准。
长期以来高校人事制度改革相对于全社会来说比较滞后,因此,高校教师往往是进得来、出不去,加上论资排辈,教师投入教学科研工作的积极性受到了一定的影响。随着高校不断扩招,不少学校也由一般学校升为综合性大学,学校的招生规模不断扩大,对教师的需求量大幅增加,但由于编制原因,用传统的办法,学校需求的许多优秀教师和紧缺专业教师调不进来,严重制约了学校的正常教学任务的完成。如何应对高校扩招,大量教师进入高校,调动高校教师投身教学科研的工作积极性,就客观地摆在学校领导面前一项亟待解决的课题。
另一方面通过高校教师从“单位人”向“社会人”转变让高校教师更多地具有主人翁意识和更强的责任感。要培养具有创造性的人才,就必须塑造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而反映高素质不仅仅表现在教学水平上,更主要是在观念上。所以,加大对学校现行人事管理体制的改革就显得十分重要和及时。无论是教授、副教授,还是硕士、博士都一律采取雇员制,使全社会的人事制度改革实现了联动,进而促进了整个社会生活朝着良性的方向发展,带给人们的思想观念的转变将是深刻的。
由此可见,高校教师实行“雇员制”,是优胜劣汰原则在知识界最深刻的体现,它告诉人们,教育的现代化首先是教育管理的现代化,而教师观念的现代化远远超过了高校人事制度改革本身,高校教师的危机感和责任感普遍增加带给整个高校教育将是无穷无尽的生机与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