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话说"系人"--哥伦比亚大学阶级状况调查报告 |
| 送交者: 晨边高地 2004年07月09日16:36:15 于 [教育学术] 发送悄悄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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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词不到"此地"总是理解不了的,例如俺在"哥伦比亚大学与中国人"一文中写到的Morningside一词。只有处在Morningside以后你才可能理解什么是Morningside。到了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后,我才理解了Faculty这个词的意思并且改变人们把它译成"系"的常规把它译成"系人"。在哥大法学院的网站,对她的全部成员的介绍的栏目的名称是"Faculty and administration"。同志,看不懂吧?按照从我们的文化背景出发的理解,这一栏目应该介绍该系的历史和现状以及行政管理的结构(主任、书记下辖若干职能部门等)。然而,人家的这一栏目中的介绍一分为三:其一,Full time faculty(呵呵,又看不懂了吧!怎么冒出一个"全时的系");其二,Adjunct professor and lecturers;其三,staff。"全时的系"是怎么也说不走的,把它译成"全时的系人",一下子就清楚了,译成道地中文,就是全日制的教师的意思。俺们中国人讲全日制这个词只用于学生,全日制的学生地位比那些半工半读的高,却从来不把该词用于老师。俺已经说过,从制度设计来看,所有的中国大学老师都是全日制的(尤其是军事化的大学如公安大学,全部老师要坐班),但由于种种原因,俺们的大学教师队伍事实上多数成了半工半教,大家已经把全日制看成一种惩罚。遥想89年事变后,由于社科院在事变中的表现出格,新上任的社科院的主管想到的第一个惩罚措施就是大家全部都给老子坐班,大家群起愤怒并成功地击退了把我自由知识分子禁锢化的企图。但按照全日制学生高于半工半读生的理路,全日制老师的地位应该高于半工半教老师呢!呵呵! 全时的系人包括两种人:一种是教授。叫某某为单纯的教授是该教授在学术上不够牛的标志,牛的教授都有自己独特的衔头:例如徐国栋先生是巴特勒教授。什么意思,其实我在"哥伦比亚大学与中国人"一文中已经讲到的丁龙教授头衔的来历时已经说明了这个问题:在某个历史时期,某个慈善家出钱设立一个教席并承担维持它的费用,此等教席就以该慈善家的名字为名。据说得了某个奖也可以产生这样的衔头。例如,如果俺像黄风一样得了奖励罗马法传播的普里聂夫斯基奖,俺以后就可以自称为普里聂夫斯基教授徐国栋。第二种是助理教授(assistant professor),这个词也通常被译为副教授。他们往往出身名门正派,绕过了讲师这一关直接奔教授而来。主要看出身资历被名牌大学或普通大学选择吧!最宝贵的资历是毕业自哈佛、耶鲁等名校;其次是给著名的法官当过助理(clergy),在这一环节上,美国的大学首先表现出贵族精神,你不是名门出身恐怕难以进名校教书。事实上,进了名校的人也笨不到哪里去。其次,美国大学表现出理论联系实际的精神,因此,法学教授的培养还带有法学院建立前的那种学徒式培养的色彩(跟著名法官当助理)。而且美国大学敢于冒险,不像中国大学那样在新成员进来时就要求多少成果。他们在这方面的要求宽松,十几年不发表东西没有问题。这恐怕是因为他们承认好的精神产品的生产需要一个相当长的过程,因此,应有等待的耐心。因此,像纳什那样的教授在美国能得到后来得到了巨大回报的容忍,而这样的人在当代中国的大学恐怕会被做掉。陈景润能在厦大被容忍是厦大的骄傲,但我根本不敢保证老陈这样的人在今天的厦大的体制条件下能得到容忍,因此,陈的被容忍,是否与文革期间的混乱有关呢? 非全时的系人就是Adjunct哪!这个词在词典上也译成"副教授",由此产生了如何把它与assistant professor区别开的巨大难题。恐怕不到美国的大学呆一阵的人区别不了两者。俺呆了近4个月了,终于能区别两者了。Adjunct就是兼职教师,他们不专属于某个大学,而是靠一个或很多大学的聘书过活,因此,为了获得良好的生存,他们应同时是几个大学的兼职教授才是。他们与全时教授的关系是老板与打工仔的关系,而前者是要全心全意为选择自己的大学服务的,后者属于走穴者。如果全心全意地工作,自己单位的事情那里做得完!有心眼里就有活嘛!人家都说美国的教授比中国的教授忙,至少俺不认为他们比我忙,但他们比多数中国教授忙是事实,独当一面,要组织许多活动呢!很难想象他们有可能到处走穴。饶有兴味的是,中国的全时教授争当兼职教授,全国到处乱转,他们在本单位的工作肯定是马虎了事的。按照美国的标准,他们是典型的自贬身份呢!呵呵! 可以说,在教师队伍中,存在"一个阶级","两个阶层"。"一个阶级"就是教师阶级,"两个阶层",就是专职教授和兼职教授两者,他们一个是老板,一个是打工的。这种制度的来历我只能推测到古老的波伦那大学。当时,大学(Universitas)就是"一群人"的意思,典雅些的译法是"团体",因此,像"系"的概念一样,"大学"也是一个人的概念而非物的概念,而在中文中,"大学"一词如果不是一个仅关涉到一个校园以及里面的财产的概念,顶多能做到是一个兼包一所大学里的物和人的概念。在西方语言中,一些兼涉人和物的因素的描述对象总是有不同的词把表示人的与表示物的区分开。例如,表示人的是family;表示物的是home或house,西方对我们在物的意义上理解的词汇在人的意义上的使用,表明了人家的人文主义传统,而我们的用法表明了我们的根深蒂固的物文主义传统,难怪俺的人文主义民法观在祖国推广起来那么难哦!语言是一个民族的心灵轨迹,它首先就"先占"了一个人的心灵,人们使用既有的语言思考,构成理解的前结构,因此,认识的客观性是非常渺茫的。所以,俺的人文主义民法典遭遇的最严重的问题恐怕在于中文的物文主义的潜意识对学者们的先占! 波伦那大学最初的举办具有企业性。一些罗马法研究者讲课卖钱,为了卖更多的钱,不惜掺水,把两个小时可以讲完的东西拉长到讲两天。所有的教授和学生构成一个Universitas与周遭的市民和市政府形成对立,但学习分为专业,因此,一个Universitas又分为若干个Facoltas,也就是说,一个教授牵头把几个相关专业的教授组织起来,开几门课程赚钱,这几个教授结成一种合伙的关系构成集体性的老板。对于一些鸡零狗碎的课,他们就请人来讲,这样的讲课者就是adjunct的前身,他们处在合伙雇员的地位,是最早的自由职业者。不让他们进核心,是为了减少年终分红的人数。这跟合作制律师事务所中合伙人与打工律师的区分是一样的道理。说到这里,我想起来比萨大学法律系的主任罗伯特·隆波里曾问我,中国是否按"系"的方式组织大学,当时我对这个问题有些茫然,现在我算理解这个问题了。说起来,这样的制度也曾引进于中国,人们通常说民国时几个教授构成一个系,当然,那时一个教授要开好几门相隔遥远的课,不像现在的大学教师如此专业化。他们也许就是合伙人。对于他们讲不了的小课,恐怕还是要请人。鲁迅曾担任北师大的聘书教授,他也许就是一个这样的Adjunct呢! 这样的几个老板构成一个Faculty,该词在拉丁文中的含义就是"权利",老板们享有请什么打工仔以及年终分红的权利嘛!当然,他们还享有在一起吃黄包餐,以便讨论一些事情,彼此联络一下感情的权利。所以,Faculty的经典含义是"系人",严格说来是享有权利的人的意思。过去,我不大理解"选修课"(Facoltativo corso)这个词,经过对"系人"的研究,我得到了!它就是学生有权利决定是否上的课的意思。 然而,一校也好,一系也好,除了教书之外,还有日常的行政运作问题。当然,这方面的重大决策事项必须由老板们来做,他们都是从教授中产生的系主任和院长等,至于一些具体操作的事情,就由行政人员来做了。他们构成Staff,完全是打工的,对他们的管理实行不同的逻辑规则。例如,在意大利的大学,这些行政人员上班要打卡,因为他们是为了金钱而工作,要用条条框框把他们套住,而教授们都是为了荣誉而工作的,因此他们可以自由定来去的时间。事实上,他们总是工作得比staff多,上个厕所都一溜小跑。过去我对比萨大学的图书馆就设在每个教授的办公室里,而这些教授不偷书感到不解,现在似乎悟到了真谛:似乎不应设想所有人自己偷自己的东西。 所以,在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存在由全时教授构成的统治阶级,由职员构成的被统治阶级,以及由兼职教授构成的中产阶级,两头大中间细,形成哑铃型的阶级结构。这种阶级结构与中国的大学完全相反。在每所中国大学都回荡着教师与行政人员的斗争的主旋律,前者常常吃亏,因为后者实际地掌握许多资源的分配。而在美国乃至于西方,行政人员是不能与统治阶级叫板的。我已经告诉大家,哥大法学院外事办的负责人阿拉曼尼女士是相当高级的Staff,她通知我们每周四去吃黄包餐而她自己不能去享用,此事就表现了我和她的阶级分野。顺便告诉大家,从制度设计来看,外国访问学者属于系人,是统治阶级的一员。 为何说全时教授们是统治阶级?首先因为他们享有完全按照自己认为正确的方式实施自己的教学研究活动的自由,不受"校领导"的干预,在这个意义上,校长不属于统治阶级,而属于Staff。因此,美国的教授都是独往独来的天马;其次,教授们像法官一样受到终身制(Tenure)的保障。助理教授在任职6年后经过逐级评议被授予教授职位后,就终身任职,大学除非有正当理由如刑事犯罪等情事,不得开除教授。这样的安排并非从来就有,而是从历史陈案中总结教训而来。19世纪末,斯坦福大学的激进的社会学教授爱德华·罗斯主张当时社会最主要的交通工具--铁路--应当交给政府管理,不能由私营企业把持。而斯坦福大学的恩主勒兰德·斯坦福生前正是通过修建铁路发家的(我在"白人的自由女神"一文中提到过他)。他生前似乎容忍了罗斯,但他死后,其遗孀担任斯坦福大学校董会的董事长,遂念起旧恨,将罗斯教授赶出斯坦福大学。此案以后,为了防微杜渐,美国高校决定以终身制保证教授的教研活动不受政治干扰,维护学术自由,让教授们在研究与教学过程中传播的任何有争议的思想和言论不会对他们的"饭碗"构成任何威胁。 在上述两项制度的保障下,美国教授只要不犯罪,无人能奈何得了他们。在美国,也有贺卫方式的"有机知识分子",哈佛大学的黑人教授康奈尔·威斯特即为其例,他在非裔美国人的研究方面独树一帜。多才多艺,不仅擅长讲演、表演,热心社会活动,而且还灌RAP音乐唱片出售。他爱凑热闹,对各种团体向他发出的邀请有求必应,整天在国内外飞来飞去赶场子。时间久了自然冷落了自己的学生。哈佛新校长劳伦斯·萨默斯上任伊始找他谈心,对他灌制RAP唱片颇有微词,希望他多务点正业、少赶点场子。谁知这话捅了马蜂窝。威斯特把他与萨校长的谈话透露给媒体,当即爆为全国许多报纸的头条。为了表示抗议,他宣布从哈佛辞职,跳槽到普林斯顿。这样,哈佛大学雄极一时的非裔美国人研究专业就因为萨校长的一句话而土崩瓦解了。为此,萨校长不得不一再发表抱歉声明,表示自己原没有给威斯特教授穿小鞋的意思。你看,一个校长的正当的职权行为就是因为教授们的巨大权力而泡汤。 最频繁地表现教授的权力的地方还是教学。在美国的大学里,尽管各学科都有教学大纲和学位标准,但教授对从课程设置到具体某一门课的教学都具有绝对的权威,系主任都无权干涉教授的讲课内容或教材选择。研究生教育尤其是专业内的教授们的禁脔。 当然,这是大学内部的逻辑,外人无从知晓,因此,当"内""外"初遇时,往往发生观念冲突。我已经写到,艾森豪威尔将军1952年解甲归田到哥大当校长,武人治文人伊始,发生了这样的一件事:将军在下属的陪同下巡视校园,会见校董会、行政人员和学生,最后参加了学校教授为他举行的欢迎大会。在一阵热烈的掌声之后艾克致辞。他首先谦恭地为有机会会见在场的全体哥伦比亚大学的"雇员"们表示万分的荣幸。说话间,哥大德高望重的物理学教授、后来成为诺贝尔奖得主的I.I.拉比教授站起来,自负而不失风度地说:"先生,教授们并不是哥伦比亚大学的'雇员';教授们就是哥伦比亚大学。"事实上,拉比教授在这样的场合不过说出了一个合乎常情的事实,让武人出身的艾克明白了自己这个校长与教授们的关系而已,并无冒犯之意。 教授的这种统治阶级地位还得到了美国最高法院判例的确认。1980年,该院在裁决一场涉及大学的劳资纠纷案件时(NLRB vs.Yeshiva University,944 U.S. 672)表态说,大学教授属于"资方"或管理阶层,而非劳方,因为他们在日常高校的管理和运作过程中对课程设置、学术标准、学生录取、学习成绩、课时安排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享有决定权,而且现任教授们直接参与新教授的招聘、录用、提升等管理过程,所以,按照《国家劳工关系法》的规定,大学教授没有资格享受通过集体谈判进行交涉的权利。确立教授统治阶级地位的这项裁决带给教授们的实惠并不多,因为它从根本上否决了私立高校教授加入工会、与校方进行集体谈判交涉的任何可能性。这样在涨工资的问题上就难免吃亏,一些青年教师的工资还不如资格稍老的秘书高,但他们却不能组织工会维权。作为被统治阶级的Satff是有这个权力的。因此,秘书、清洁工、食堂职工可以在一个学年中最紧张的时候宣布罢工,让忙考试的学生吃不上饭,毕业班的学生毕不了业,校园里垃圾成堆没人收拾,甚至雇人敲锣打鼓破坏校园宁静,甚至从哈莱姆请来黑人同志助阵。校方为了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一般会作出些妥协,答应增加他们的工资待遇,这往往是集体行动的力量所致。 尽管有这样的不利,统治阶级的名分更重要,因此,没有听说过哪个大学的教授们为了增加工资的集体谈判权而宣布放弃他们当家作主的权利的。只有兼职教授们架不住实惠的诱惑放弃了统治阶级的名头。这种教授平时在教授大会上没有选举权,黄包餐偶尔才吃一次,在系里课程设置的讨论中从不露面,连一年一度的圣诞晚会都不被邀请参加。半个世纪前拉比教授骄傲地宣称教授即大学时,这个群体还几乎不存在。但近年来,随着高校财政日渐紧缩,雇用终身教授费用高昂,再加上取得终身后的教授不易管理,很多高校转而采用"固定兼职"(perma-temps)的教授职位来填补由退休或自动离职空出的教职。据联邦政府教育部统计,从1993至1998年,40%的美国高校采取措施削减全职终身教职;其中22%的高校用"固定兼职"的教职来取代全职终身教职。有的社区学院的兼职教授比例高达70-80%,连著名私立高校纽约大学都拥有超过50%的兼职教授。他们大致分为两种情况。很多带应用性的学院或专业为了扩大学生的眼界和知识面,有意识地雇佣专业领域里的成功人士担任兼职教授,希望他们能在教授专业课程的同时,传授书本知识以外的职业技能,并利用他们的职位给学生介绍实习以致将来就业的机会。这类兼职教授在MBA、教育管理、公共行政等专业尤其普遍。但他们按授课的门数拿钱(每门课1300美元左右),年收入通常不足30000美元,没有医疗、退休或任何其他福利待遇。学校不给他们配备办公室,更加谈不上配备秘书了。为了改善自己的待遇,他们宁愿放弃统治阶级的名头而要求实惠,2002年,纽约大学的兼职教授经过艰苦斗争,终于成立了美国私立大学中的第一个兼职教授工会,从而开创了私立大学教授集体谈判交涉的先河。但从美国大学的阶级结构来看,这个工会的成立不仅没有提高兼职教授在大学中的地位,反而以法定的形式将这个知识群体与秘书、清洁工、食堂职工等高校"劳工"之间划上了等号。换言之,终身教授和"固定兼职"的兼职教授之间的管理者与被管理者关系从此法律化、明朗化了。因此,兼职教授正在从统治阶级下降为被统治阶级。所以,拉比教授如果能活到今天,再次面对他的开黄腔的新校长时,他应该说:"先生,只有终身教授才是哥伦比亚大学。" 拉比教授的此语,不过是对"谁是大学的主人"的问题的一个美国式回答罢了。如果有人胆敢在中国的大学这么一问,肯定会产生冷盐进热油的效果,正犹如俺提出"贵族出身对于一个学者很重要"之命题的效果一样。按照我们民族的思维定势,最后的结论肯定是:教授、职工谁也离不开谁,大家都是主人!甚至也不排除好好先生们在讨论结论中把学生也写成主人的可能呢!反正也不要什么本,多写一个怕甚?但这样的皆大欢喜的结论毫无意义,最终的结果还是潜规则与明规则的不一致,掌握学校资源处置权的行政人员实质上成为大学的主人。大家也并非看不出这种背离,所以,有成就的学者往往要挤进行政队伍,把自己从名义的主人变成实际的,这样,分一杯羹的愿望就把一个教授由全时的变成兼职的,学术的发展由此遭到阻断。因此,中国大学的阶级结构与美国的对应物完全相反,尽管也是哑铃型,但在那哑铃的顶部坐着的是Staff或administration,中国的学术因此受到损害。 上述问题在中国是爆炸式的,在美国提出这个问题一点不会引起"爆锅",因为这种安排早就是美国大学的实践,而且也有相应的理论支撑。美国实行机会平等下的等级制,其大学里的尊卑等级分明着呢!不过,各阶级间具有流动性就是了。每个人都有平等的选择充当某一阶级的成员的机会,但如果运气不好或能力不够,那就只好当自己不怎么愿望的阶级的成员。与此相反,中国的大学是大家平等的,其结果,是任何一个科级干部都有权力让一个教授差不多每周填一次重复档案中所有项目的表。所以,美国的教授可以专心做学问,不怎么理琐事,而中国的教授不得不陷入琐事堆里去了。美国教授在大学中的崇高地位,当令中国教授们羡慕吧!实际上,中国教授们不过受"平等"之害罢了。 国人们很少有勇气说出人生来不平等的事实,因为此语伤人太多,只好把这点心得埋在心里,口里说平等,实质上执行不平等的规则,这导致宣称的中国大学的阶级结构与实际的不一致。美国人哪会玩这个?心直口快,一根肠子通屁眼,因此,其大学的阶级结构让一个外国人在4个月内就瞧出来了,而中国大学的阶级结构要想让美国人弄明白,恐怕要花4年才够呢!信不信由你,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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