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个人觉得甘朱事件的最重要意义不在于规则意识,不在于有没有黑幕,而在于激
发起大家对中国博士生招生制度乃至培养制度的大反思。
朱苏力几次出面回答,一直强调博士生导师要有招生的自主权,越大越好。
我就有质疑。我所知道的是,至少社会科学领域,比如经济学的博士生招生,美
国,还有欧洲大部分大学,都是按系招生,由系里的一个评审委员会共同决定,
没有哪个教授可以单独决定要不要谁。
统一招进来,一起上完一年基础课后,看出水平差别了,真正确定兴趣方向
了,美国很多时候还要资格考试淘汰一批,才能开始双向选择导师。我觉得这样
才比较科学。
像国内无论什么专业都通行按导师报考,导师的自主权力已经太大了。不说
有没有腐败了,仅凭一次半小时的面试就能决定要谁,判断潜质?我觉得不妥。
朱苏力强调导师完全自主权的一个主要立论点在,导师有权而且应该按照自
己的爱好组建学术培养队伍,我也不同意。导师掌握的资源有部分是自己创造的,
但也有很多是公共资源,至少我们社会科学领域更多是后者。天下公器,有才者
用之,凭什么完全让个人偏好左右。如果真是才子,哪怕导师再不喜欢,也应该
接受,这是对社会的义务。人家冲着不仅是导师,也是这个学校,这个系的资源。
哪怕导师一点也不肯给他指导,但他愿意待着这里自己学习,也要给他这个权力。
有这个矛盾的时候,就需要系里的委员会来协调。总之,导师的权力不应该是无
限大的,不能让导师的个人喜好占据博士培养的全部。不然,如果一个博士生得
出完全不同导师的学术观点,难道可以因为导师的不喜欢,就不给这个学生授予
博士学位么?
我知道,理科方面,欧美大学都普遍是先定导师后进来,导师确实可以凭自
己喜好要不要谁。这跟博士培养经费主要由导师申请下来,掌握在导师手里有关。
很多时候是一个课题培养一个或几个博士。博士生在这里更像导师的帮手,一个
打工者。导师要对课题的完成付全部责任,自然要拥有生杀大权。课题完成的压
力鞭策和激励导师找到最好或最合适的学生。在这种情况下,导师招生的完全自
主权,有他的合理性。
总体来看,中国现行的博士生招生制度确实要改革。但在不同的专业,不同
的博士培养经费来源背景下,到底是向导师的完全自主招生改革,还是由系招生
委员会统一评审申请材料,需要十分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