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动”
动,是本质。
动是一切事物的本质。事物,就其本意来说,只是在时空维度下才产生的结果。既我们平常所说的事物,都是在“宏观世界”中我们才有的知识。时间和空间,都是事物发展到此个宏观世界才出现的性质。在宏观世界中,也就是在时空维度中,动,表现为运动,运动表现为事物的运动。是事物的运动导致了时间和空间的出现。运动是事物存在的方式。而动,是事物的质形成的原因。
在事物形成以前,从逻辑上说,动是更为根本的性质。动的“量”的变化,既速度,导致了质的产生,既事物的出现。这个产生物质的世界叫作“微观世界”。动的量的变化,导致了微观世界像“下蛋”一样,产生了物质,既事物被“下”到了宏观世界中。
如果问,“什么在运动?”,我的回答是,在宏观世界中,运动,是事物的运动;事物,是运动的事物。而在微观世界中,只有动,没有运动。那么,我是否可以问,“什么在动呢?”,我的回答是:不可以。因为动,在这里是本质,犹如在宏观世界,事物是本质一样。对于本质,我们不能在企图发现其他的东西了,本质不可能还有本质,因为如果那样,本质就不可以被称为本质了。
在微观世界,动,作为本质,从宏观世界的角度看,如同亚里士多德的“潜在”。亚氏在其“物理学”中将运动定义为“从潜在到现实(‘from potentiality to actuality’)”的过程,是和范例哲学关于贯穿于宏观世界和微观世界的动,的解释和理解是一致的。
对动,如同定义为潜在,那么我们显然不能问,“潜在的是什么?”,因为任何事物当其处于潜在时,是没有形成的阶段,是无法确定其质的,所以我们无法说它是“什么”。也就是说,我们在事物的潜在阶段无法断定其“存在”。从这个意义上说,西方哲学的“存在”概念,既“being”,二千五百年来作为最基本的概念,从前苏格拉底哲学家巴门尼德开始到现代的海德格尔,都在范例哲学的范畴,“在”,面前被颠覆了。在逻辑上,在,先于存在,存在先于“定在”,定在与“思在”平行 - 这些都范例哲学的本体论的基本思想。
任何真正的,深刻的创新,都不是一个人头脑一热的结果,都必须是在继承前人的基础上,发展了前人的有价值的历史成就的结果,如相对论与经典物理学,与量子力学。亚里士多德关于“思维根本规律”的提出,既“A = A”的确立,“Everything must act in a CERTAIN way.”,确实是人类文明历史中的里程碑。仅根据这点,我认为,亚里士多德比其老师,柏拉图,丝毫不逊色。从巴氏和亚氏对思维的研究开始的西方哲学,到现代海德格尔对“Das man”的研究,胡赛尔对“经验的抽象”,到维特根思坦对语言“禁声”的要求,一直到范例哲学,人类的哲学认识完成了一个具有历史意义的“循环”,它标准着一个时代的“句号”落下了,它就叫“相对世界”。
动,是宏观世界的功能,是微观世界的本质,是一切相对的基础,是现象与本质的来源(比如,从火车上观察,眼前的物体与远处的物体总是作相反的运动)。世界除了动,什么都不存在 - 这就是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