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网友发文提出朱令中毒案炒入歧途。
我同意他在文中提出的“网络缉凶”不很容易和“随便入人以罪,也是大罪过”两个观点,但就他说重提朱令中毒案的初衷是网络炒作,医院是受害者等,以及认为朱令中毒案已经炒入歧途的结论,我有不同看法。
在文中该网友说:“此案不知曾否立案。如果没有,或者没有警察局提供相应资料档案的话,网友们引以为据的,就不过是第二手、第三手,甚至第一百手的证据。从此出发推断,除了过过侦探瘾,于事无补。署名朱家、孙维、其他当事人的帖子是否真的来自本人,也不能肯定。很多所谓“证词”,矛盾百出。”
根据以上说法,我想他对此事的前因后果还不太清楚,建议他读读南方人物周刊记者 吴虹飞的有关报道,进一步了解事件具体过程,再做结论。 我一向敬重他在许多问题的独到见解,这次有些是非不分,失望之余,问几个问题。
1.此次网络争论的起因是网上“天妒红颜”一文的发表以及孙维申明,如将此事定义为炒作,谁是炒作者和受益者?
2.当初大学生孙志刚因无暂住证在广州被收容并遭毒打致死,舆论呼吁后,国内对凶犯作了惩罚并从此废除收容制度,难道不是网络议论的结果?
3.协和当初误诊,误治43天,法院都判协和赔偿10万,11年过去,至今协和没有执行,你觉得协和医院是受害者?
4.虽然网上信息来源真假难辨,但经各方引证和补充以及记者相关报道,无论是朱令、贝至诚和孙维,除了对凶犯有不同看法外,对事件的大体过程没有大的争议。你依然觉得主要的事件经过还不够清楚吗?
5.帮助缠绵病榻的受害者除了经济上,给予道义上的声援并让更多人知道此事难道不是帮助?如果呼吁能够敦促协和执行法院判决赔偿10万元(考虑人民币贬值因素及利息)岂不是对朱令更大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