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支持“中共大一统”者,皆为人类罪人!
唐付民
一些历史悲剧在重复,只因换了“马甲”(方式)!上世纪纳粹德与军国日本对别国民族的侵害方式,今天却在中国上演(进行)。只是后者采用掠夺、镇压或屠杀的方式主要在对待自己的民族(民众)!中国有着“大一统专制大国”的历史文化,这种文化至今未能实现根本改变,主要原因是它脱下“秦服”穿上了“马甲”!(有人称它是:秦始皇加马克思)
二次大战之后,有两种政治力量相互角逐,它们是“民主政治和共产经济”。由于人类缺乏规范所谓“辩证诡辩逻辑”的理论标准,中共将虚假的“民主政治”结合在“共产经济”上形成了“另类专制(中国模式)”。这专制打着“为民做主”旗号,以“爱国强国”(实为“爱党强国”)的鸦片毒品长期侵害中华民众。希特勒和日本天皇都是借助这种“鸦片力量”实现强国。中共的毛泽东利用这种“鸦片力量”让中国人民忍饥受冻及互相争斗,而他及中共则从旁获利“拥享极权”。进入邓小平时期,通过故意回避“姓社姓资”争议实现投机获利。即中共利用牢控政权,在“姓社姓资”上随意(随利)左右变换,自然总是赢家!而广大基层民众则始终无法获得正常利益的保障,如“医疗、教育、养老”等基本利益。如今转入习近平时期,“爱国强国”(爱党强国)再度成为强迫广大民众吸食的精神鸦片!
这场“鸦片革命”就是要确保中共极权更上台阶。镇压新疆和香港等民主自由已经突显成效,进犯台湾似乎已经计划在胸。非常明显,通常只能通过武力实现的“台海统一”,无疑是战争屠杀!这种屠杀谁是正义,谁是罪犯,非常明显!
正义,在现代社会主要体现在“利益为民”,因此所有现代政府都会以“民主政治”为旗帜(或口号)。鉴别真假民主政治的标准有两项,一是是否“公正透明”,二是政治(社会)利益是否存在“上、中、下“等级差别。毫无疑问,中共统治下的社会始终无法体现“公正透明”,也存在严重的“上、中、下”政治利益等级群体。因此,没有资格成为(称为)“利益为民”的人民政府(制度)!
爱国,须认清谁是“国”。在现实社会,主要分为“政府和民众”两部分利益成份。一旦政府强大,民众利益自然缩小。因为只有缩减民众的利益,政府的利益(势力)才能强大(扩大)!中国已经发展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但绝大多数低层民众的基本医疗、教育和养老却无法保障。根本原因是中国社会的大部经济用于“强大政府”,主要需去支持“权贵阶层优厚待遇及其腐败、国内维稳、強国军费、国际国内宣传和国际收买”。如果持续支持“中共大一统”政治,只能加重这些经费的投入和压缩广大普通民众的各项基本生存保障。为此,那些公开支持“中共大一统”(中共极权强国)的人员或人群,怎么不是在参与作恶?这些人员或人群自然会有不少属于低层普通民众,请问你们支持、拥护的“爱国强国”(爱党强国)究竟是有利自己还是伤害自己?这与“被人买了还帮助人贩数钱”的傻子,有何两样?这种损人害己的行为,真可谓“既可悲也可恨”!
上世纪纳粹德国对人类的伤害难道只是希特勒和德军军官、军人在犯罪吗?没有无数德国普通民众的支持合作,大量残酷犯罪能够顺利进行吗?如今,中共利用“爱国强国”的精神鸦片,调动起无数的“罪恶动力”。这些所谓的“爱党强国”支持者,同当年的德国民众支持拥护纳粹国家侵犯正义,有何差别?
非常明显,中共距纳粹帝国仅仅一步之遥,因为它早已形成“国力”。习近平伴军方和普通民众的相互作用(推波助流),“纳粹罪恶”无疑会让中华民族亲身实践!而习近平的“强国梦”怎会与希特勒的“帝国梦”出现分差?眼看习近平已经被推崇成“习特勒”,我等只能拭目以待。只是盼望那些愚昧且自以为是的“爱国强国”(爱党强国)者们,能够早日醒来不再参与作恶!因为他们不仅是在支持侵犯中华同胞的各种利益,也在严重损害自己及其亲友同胞的切身利益!
当今世界不可能出现:中国和平崛起!因为中华文明巳经被中共演变成了:阴阳政治(表里不一)、流氓文化(假话成主流)、弹性法制(不守公正)、腐蚀经济(掠夺滥发)、罪恶科技(参与限控民权)、土匪武装(维护非正义政府)、欺诈外交(破坏国际文明规则阻碍文明进步),合称为所谓“中国模式”。人类文明绝对不会接受这样的“文明社会”制度!然而,这种罪恶的社会制度却巳经像上世纪四十年代的德国民众拥戴当年的“希特勒和纳粹党”一样,仿佛被今天无数的“中国民众”推上了不归路。这条路便是“毁灭人类或者被人类正义消灭”!而那些热血澎湃的所谓“中国爱国”(爱党强国)者们,无疑是在参与“掠夺、屠杀和自杀”,试问他们:岂非罪人?!
由于本文议题触及人类文明进步重要的基本价值,欢迎全球(中外官方及民间)持有相反观念的公知理论专家,公开身份参与反驳,以利于推进世界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