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广东省妇联赵主席:
我叫黄燕君,是南方医科大学 (原第一军医大学)卫生处退休返聘医师,
在学校学生门诊部上班。
今向您报告的是一起发生在高校的严重的殴打妇女致伤致残的恶性事件。此
事件的凶手是南方医科大学生物医学工程学院院长陈武凡。事件发生后校方表示
要调解,可是已过去十多天,陈仍逍遥在外,至今未受到校方的任何处分。令人
愤慨!
事情的经过如下:
7月18日下午6点40分,我下班回到家,在电梯口与陈武凡相遇,陈出于其报
复心理的本能(我丈夫邓亲恺因对其学术造假等行为不满,备受打击,愤然离开
医工学院后,陈对此一直怀恨在心,不断施加报复)骂我:“王八蛋”,我回敬
了他一句:“混帐”,没想到陈竟然冲进电梯,重重的一拳将我打到在电梯底板
上,陈未就此罢休,接着又飞起他的大皮鞋残忍地对着我的头、胸、腰和腿等部
用劲猛踢、猛踩……, 把他对邓亲恺的仇恨残暴地发泄在我这个60余岁的女人身
上,全身十几处受伤(附件1),呼吸受阻,几乎窒息。幸亏南方医院一位护士
长见状,冲出电梯拼命奔走呼救,直到2名保安赶到,才将陈武凡拉开,否则必
致死无疑!其令人发指的残忍、恶劣的流氓行径,竟然发生在一个号称文明的高
校,实是对高校师生的侮辱!
事件发生后几天,由于受伤的胸部疼痛加重,而躺在床上腰部剧烈疼痛无法
翻身,根据专家诊断建议,先后作了CT和MRI,结果表明11、12胸椎受到严重伤
害,其中第12胸椎为压缩性骨折(附件2),属十级伤残!我作为一名60余岁妇
女本可安享晚年的退休生活(因工作需要返聘学生门诊部),却在号称文明殿堂
的高校遭到如此野蛮的摧残,这对我来说简直是晴天霹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刑法》第234条,陈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必须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期间,学校开始做工作提出调解。我顾及学校名声和影响,保持了极大的
克制,最终同意接受学校调解,但同时指出:“必须看陈的态度”。
然而事发至今,十多天过去了,陈武凡对自己所犯下的罪行丝毫没有认识!
陈在医工学院声称“不过发生了小小的肢体冲突”。继续歪曲事实真相,掩盖其
残酷暴行,这对我来讲无疑是往伤口上撒盐!
根据脊柱骨科专家全面诊断要求我:“必须绝对卧床(硬板床)3个月,否
则难以愈合”。在此事件中陈对我身、心的严重摧残,和给我家庭造成的灾难性
后果已经绝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经济赔偿(可校方调解人现在只谈这一点)的问
题!,陈武凡必须受到应有的惩处!!陈的行为已突破了法律和道德的底线。为
了学校的声誉,陈可以不关进去;但是同样为了学校的声誉,陈必须受到学校应
有的组织和行政处分。否则法理(陈的故意伤害罪已成立!)难容!社会舆论
(暴行发生在一个号称文明圣地的高校)难容! 事发后陈武凡本应主动向校领
导申请接受处分,而校方更应本着保护妇女权益和维护学校声誉出发尽快给陈以
严重处分,以警示后人——但是我们至今未得到任何信息!
7.18事件发生后,全校许多师生(包括认识和不认识的)纷纷打来电话和发
来电子邮件, 表示声讨、愤怒和慰问;我丈夫在美国的学生获悉此事后,也打来
电话慰问,他们愤慨地说此事若发生在美国高校,不论出于何种理由,教师只要
打人,其承担的一切职务,便立即停止!在美国不允许任何人玷污高校的声誉,
即使是世界赫赫有名的“基因治疗之父”在南加州大学也不能幸免!
为了切实保护妇女权益,我强烈呼吁省妇联关注这起发生在高校光天化日之
下对妇女行凶施暴的恶性事件!迫切希望能得到您的大力支持和声援,促请(督
促)学校主持正义,给陈武凡应有的组织和行政处分。
致以
敬礼!
南方医科大学卫生处退休返聘医师
黄燕君
2007年8月2日写于病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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