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議基督教的“神”耶和華/耶穌的“全知全能” |
| 送交者: 嘁哩喀喳 2009年08月31日17:29:09 於 [教育學術]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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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這篇帖子的緣由是這樣的:
1)“聖經”白紙黑字描寫了基督教的“神”耶和華/耶穌大規模屠殺嬰兒甚至__使__人們吃自己兒女的肉這樣的暴行。 2)基督徒們為了把基督教的“神”說成是“慈愛公義”的,就必須解釋耶和華/耶穌的這些令人髮指的暴行。 3)有些基督徒解釋說:耶和華/耶穌大規模屠殺嬰兒,要對付的不是嬰兒,而是“罪”。並且打比方說:外科醫生給病人切除腫瘤的時候,同時也切除了一些好的組織。醫生是在救人還是在殺人呢? 4)這樣的狡辯故意忽略了重要一點:外科醫生不是“全知全能”的,外科醫生即使不願意傷及好的組織但是外科醫生做不到!而基督教的“神”號稱是“全知全能”的,難道“全知全能”的“神”做不到不傷及無辜嬰兒的前提下對付“罪”嗎? 我問基督徒們:“全知全能”的“神”能不能在不傷及無辜嬰兒的前提下懲罰“罪人”啊? 有個基督徒“Starr”回答說:不能。Starr並聲稱基督教的“全知全能”有其“特殊的含義”。 這個基督徒的回答明顯和“聖經”不相符合,完全是基督徒們為了解釋耶和華/耶穌的暴行而玩弄的文字遊戲。我們來看“聖經”: 耶利米書 32:27 我是耶和華,是凡有血氣者的神,豈有我難成的事嗎? I am the LORD, the God of all mankind. Is anything too hard for me? 這裡,耶和華/耶穌吹的牛皮的意思很清楚,只要耶和華/耶穌願意,沒有什麼事情是他做不到的! 再看: 以賽亞書 14:24 萬軍之耶和華起誓,說,我怎樣思想,必照樣成就。我怎樣定意,必照樣成立。 同樣,這裡意思也很清楚:只要耶和華/耶穌願意,沒有什麼事情是他做不到的! 由此可見,根據“聖經”,只要耶和華/耶穌願意,沒有什麼事情是他做不到的! 那麼,按照“聖經”,“全知全能”的“神”能不能在不傷及無辜嬰兒的前提下懲罰“罪人”啊?肯定是能的。但是,為什麼耶和華/耶穌要犯下大規模屠殺嬰兒甚至__使__人們吃自己兒女的肉這樣令人髮指的邪惡行徑呢? 基督徒們是解釋不了的。 我們得出結論:如果耶和華/耶穌真的存在的話,也必然是一個極端邪惡的東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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