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中国科大的解释 |
送交者: 野地 2003年02月21日19:05:03 于 [教育学术] 发送悄悄话 |
英国的国际权威科学刊物《自然》杂志今年1月份发表了一封有26位中国青年学者签名的公开信,这封信不点名地揭露了一位海外留学人员隐瞒其在海外的不光彩经历,同时揭露了他在中国科大当特聘教授期间没有执行科大与他签订的合同上规定的国内工作时间,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南方周末》13日对这件事作了报道,这位未点名的特聘教授是姚雪彪,现在在国外拥有一份全职工作。教育部和中科院的长江特聘教授和百人计划均要求入选者的国内在岗时间每年不少于9个月,此人“实际上却从来没有超过每年3个月”。 针对26位青年学者揭露的事实,科大生命学院向记者作了解释。解释一:姚雪彪对科大“所起的作用,没有人能替代”,况且他是首批长江特聘教授,在国内上岗“每年6个月就可以了”;解释二:姚雪彪在美国当助教期间被警方和校方指控有不正当学术行为并遭到解雇,那也是“事出有因,查无实据”。 仔细看了有关方面的资料,再琢磨科大的解释,突然感到:不是科大被人愚弄了,就是科大在想方设法愚弄记者和读者,并且是愚弄整个科学界。 一方面,科大强调姚雪彪学术能力“没有人能替代”,为他在海外还有一份全职工作作掩护;另一方面由于是“没有人能替代”的人才,姚雪彪被美国威斯康辛大学解雇后又在国外谋到了一份全职差事,可见是“金子”无论在哪里都会闪光的,可见科大很有“不拘一格降人才”的“气魄”,所以对于这样的人才,大家又何必在意他在国内不够合同上规定的工作时间呢?对科大的求才“气魄”,大家又有什么可以指责的呢? 让人不好想的是,既然姚雪彪学术能力“没有人能替代”且他又在国外另有工作,当初科大与之签订合同干嘛不直接写每年在国内工作6个月,而偏偏要写明在岗时间“每年不少于9个月”呢?其实,科大比我们清楚,如果合同写6个月,会在教育部及中科院那里通不过。反正人是活的规定是死的,写上不少于9个月就真的非要干9个月?少工作点时间就不行?科大不说出去,姚雪彪不说出去,上面谁还追究不成? 对于姚雪彪在美国供职时受到蓄意破坏同事实验的指控一事,科大轻飘飘地解释说:“我们招聘他的时候就知道了”,但在向教育部及中科院上报时却对此只字不提。也许科大担心的是,向上提了可能得不到批准,科大再到哪里去找这样一个“没有人能替代”的人才呢?而姚雪彪的个人简历中也对此作了隐瞒,由此可见,在工作时间与简历上弄虚作假,科大和姚雪彪配合得十分地默契。 俗话说: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科大这样竭力为姚雪彪打掩护,就没想到事情有败露的那一天吗? 原来姚雪彪能力确实非同一般,他不但身兼数职,而且还同时获得了国内数项基金资助,科大和他也就有了控制数百万国家科研经费的机会。试想,当初不弄虚作假,这一大笔经费从何而来呢?看来科大和姚雪彪又一次成功地实施了“不正当学术行为”,抢到了大家羡慕且十分卖力地争取却难以获得的上百万经费。 经费拿到了手,至于姚雪彪能不能在国内工作9个月,甚至能不能工作6个月,虽然“每一个领导过实验室的人都知道,用每年6个月的时间让一个实验室顺利运行,简直是天方夜谭,尤其是在事业的起步阶段”,虽然由于部分海外学者不能保证上岗时间而导致其国内的研究生不知道如何使用实验设备,那就不是科大关心的事了。 科学精神作为人类崇高的精神,在于它是一种坚持真理的勇气,在于它求真求实的态度。26位中国青年学者的勇气值得敬佩,尤其是在如今国内学术腐败现象愈演愈烈、触目惊心的时候。说国内学术腐败现象愈演愈烈一点都不为过,否则他们的公开信为什么要远渡重洋到英国的杂志上去发表去揭露,而不是在国内发表出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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