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光”一詞的來歷 -- from 維基百科 1960年7月7日,美國科學家梅曼(Theodore Harold Maiman)發明了第一台激光器,1961年,中國大陸第一台激光器在中科院長春光機所研製成功。但當時中國並沒有激光一詞,中國科學界對它(英文Light Amplification of Stimulated Emission of Radiation縮寫為LASER)的翻譯多種多樣,例如“光的受激輻射放大器”、“光量子放大器”這些名字顯然太長,不利於稱呼。還有一些音譯,如“萊塞”或者“鐳射”。
命名的混亂給科學界、教育界帶來極大的不便,1964年冬天,中國全國第三屆光量子放大器學術報告會在上海召開,這次會議的一項重要議程,就是研究並通過對幾個專有名詞的統一命名。會議召開前,《光受激發射情報》雜誌編輯部給中國著名科學家錢學森寫了一封信,請他給Laser取一個中文名字。不久,錢學森就回信給編輯部,建議命名為“激光”。這一名字體現了光的本質、又描述了這類光和傳統光的不同,即“激”體現了受激發生,激發態等意義。這一名稱提交到第三次光量子放大器學術報告會討論,受到了與會者的一致贊同。從此中國大陸對Laser這一年輕的新生事物有了統一而有意義的漢語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