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任何人在谈论藏文化保护之前,应该先搞清楚什么是文化,以及“文化保护”这个概念的内容到底是什么?
从历史上看,人类各民族的“文化”都在是在不断进化(Evolution)的。文化作为人类智慧产出的总合,必然会随着人类智慧或认知能力的发展而发展,这是历史发展的自然。欧洲文化从野蛮到文明的发展过程是如此,其它民族也不例外,无非是快和慢的差异。所谓的“文化”就是一个民族用自己的智慧,在生存和发展过程中伴生的种种有形的和无形的智慧产出,包括生活方式,产品,思想,艺术,认知。。。。总之,任何与该民族智慧有关的任何产品,无论是有形的无形的都是该民族的文化构成。
所以,文化的主体是人类的智慧。此外,所谓的“文化”这个语言表达,在很多情况下是指某特定时期的具体文化产品,但也往往指某民族智慧水平或认知能力。首先必须搞清楚什么是文化,以及所谓“文化”这个概念所表达的内容,才能谈文化保护,也才能知道什么是文化保护,和文化保护的对象到底是什么?
从上面的定义来看,所谓的文化保护,就应该具有两层意思:一是指对特定文化产品的保护;二是对文化的主体的历史性凝固。我们都知道,文化产品代表了一个时代的人类智慧,我们能从文化产品中体会出那个历史其实的人类到底是怎么想的,怎么认知这个世界的考古价值,以及那些有价值的历史事件的记录对当今人类认知新东西的启迪现实价值。当然了,历史文化产品因为其稀少和含有的艺术价值,可以作为收藏品供人们观赏。对于这类的文化保护,我想,除了严重的文化冲突,政治冲突和宗教冲突之外,一般是没有异议的。
但是,当把“文化保护”的范围扩大到文化主体,也就是对某民族智慧或认知能力进行历史性凝固的时候,就有严重的认识上的冲突了。这样的保护到底是人道的还是不人道的呢?西方文明从强势文化的角度出发,提出了文化保护的概念,并采用了类似“野生动物保护区”的做法,把对文化保护的概念任意扩大,这就严重涉嫌到有侵犯人权的嫌疑了。当然了,我们都知道文化产品中很多无形的文化产品,诸如生活方式,艺术,思想,认知能力,风俗习惯,。。。都是和文化主体密不可分的。一旦文化主体进化了,这种无形文化也就一去不复返了。但是,问题是,谁有权提出这类的文化保护呢?到底是上帝,还是强势民族自己?强势民族提出的文化保护,有多少私心在里面,如果不是祸心的话?难道一个民族的发展,不是人权之一吗?
此外,西方的所谓文化保护也明显带有双层标准,一方面自己在任意地扩张自己的文化,任意地掠去其它民族的文化产品;另一方面,却又提出文化保护来阻止其它民族的地区性影响。这种行为好像在说:出了大英博物馆(或西方的著名博物馆)的人可以四处搜掠文物,可以到处从事“文化”探险,文化开发,文化研究,。。。,其它人不可以踏入此领域。这样,所谓的“文化保护”就成了变相的“文化垄断”了。而很多中国的所谓民主人士,还跟着瞎起哄,好像他们也是强势文化的一分子一样,而实际上,他们不过是优势群体中逃逸的少数而已。
那么,我们再来回头看看,所谓的“藏文化”保护问题。藏文化本身和世界其它民族的文化在本质上没有区别,不过是藏族在雪域高原发展出的一种带有浓重宗教色彩的文化而已。从认知人类原始文化的角度看,它确实具有某种价值,毕竟藏文化带有非常明显的原始或叫落后色彩,应该获得保护。但是同样,藏文化的保护也有两个层面,一是对藏文化产品的历史性保护,另一个是对藏文化主体的历史性凝固(是不人道的)。
其实在这个问题上,臧文化的海外代表人物达赖喇嘛也非常清楚,他说:文化保护的最好办法是实行现代化教育。咋听起来是非常矛盾的,“现代化教育”不是被多数西方人认为是对藏文化的侵略吗?其实,这里老和尚说的也是所谓文化产品的保护和文化主体的历史性凝固的区别,看来老和尚虽然到处故弄玄虚,把藏文化弄得跟有什么现代人类认知上不如的东西一样,其实除了它的神秘性外,藏文化就是原始落后的文化,并没有任何超出现代人类智慧的东西。老和尚当然希望藏族人也能和世界其它民族一样,拥有更现代的智慧,而不是像西方人所说的那样,把藏族人像濒临绝种的野生动物一样“保护”起来!
所以,本坛的很多跟随西方人高呼保护藏文化的汉字精英们,你们就别添乱了。以你们的智慧,能把汉文化发展了就不错了,还轮不到你们去“保护”其它民族的文化呢!你们哪有那个“文化”优势,去说这种没人道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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