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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答寒星静月:反对贺家团聚的人到底有多少
送交者: YDX 2010年12月04日21:09:51 于 [教育学术] 发送悄悄话

20070308

 

在一篇多维的评论中,我建议支持贝克的人每人给贝克捐一万美金,搞一次救贝行动。这句反讽的话引起了相当的争议。其实,我的意思是,真正支持贝克的人极少,除非每个挺贝的人士捐一万,不足以救贝克出破产。

 

说起支持贺家的人, 我可以一口气数出一长串人名。光中国大使馆发表了公开讲话的人士就有好几个。论组织机构,象美国家庭权利组织这样的机构,会员几十万。而支持贺家的铁杆人士,有名有姓的,也是一大群。就连李兆阳,虽然不时说些对贺家不是很有利的话,但也总算是曾经出过力。

 

贺绍强有时打电话来问我,怎么这么多人说他坏话啊?我说谁说你坏话啊。他说网上。我说谁啊?他说不少。我说我怎么一个也没看到。他说论坛里很多人。我说那说不定是你的冤家对头,一个人写100篇帖子也可能。除非她署名说话,我们都没法回应,只能忽略。

 

那支持贝克、反对贺家的有谁呢?

 

我对贺案这么熟悉,但我还真回答不出这个问题。网上有人评论说,反贺的人都是地下工作者,这好像是事实。

 

贺案刚曝光的时候,有几个人是反贺的,象曹长清等。当时我还写了一个贺梅案真相的文章。但后来曹长清也承认自己没有搞调查,只是写评论,也就没有再发表更多的言论。从这点看,曹还是有良知的,不愿意乱说话,损人不利己的事没必要做。从曹表示对贺案再也不发表评论之后,似乎就没有出现过署名反贺的人士出来。结果就是舆论出现了一边倒的情况,只有支持贺的声音,没有反贺的声音。可以说,贺梅案以贺家的胜利结束,与这种舆论的一边倒不无关系。

 

最近看了一篇笔名寒星静月的写的题为“感情用事,也说说贺梅案”的文章,作者名字不俗,文笔也很动人,估计不少人读了鼻子酸酸的要拥抱贝克了。美中不足的是基本事实和基本概念全部搞错了。所以他这篇文章是在讨论一个想象中虚拟的故事,是一种善良中国人的主观愿望,不是贺梅案。真正的贺梅案是非常丑陋、残酷的。

 

寒星静月第一点就说“当初是贺家自己主动放弃孩子的”。寒星静月的这句话,是一个结论(CONCLUSION),而不是事实(FACT)。如果一开始就结论了“贺家自己主动放弃孩子“,那就不用打官司了。我也不用去帮这个官司了。贺家要是放弃了小孩,怎么可能再要回来呢?贺梅案的争执点就是贝克说贺家放弃了小孩,贺家说根本没有放弃;贝克说贺家要贝克家带贺梅带到18岁,贺家说那是谎言;贝克说贺家抛弃了小孩,贺家说没有。为了证明各自的这些结论,双方都摆事实、讲道理。事实田纳西最高法院的判决里写得很清楚,结论是贺家说可信、贝克说的不可信。

 

贺梅生下不久就给贝克照看,这一点根本不是引起这个案子争执的地方。寒星静月说“贝家只是一个普通的家庭,不是福利机构,我不相信他可以无条件地去帮人抚养孩子”。这个说法是想当然。贝大善人早在1997年(贺梅出生两年前)就填了一份表,充当“FOSTER HOME”, 之后贝克家一共免费带了10多个孩子。这期间,贝克也是一直在物色领养对象,但这前10个,贝克没有动意(而且领养一个孩子要几万美金)。关于贺梅最初几个月在贝克家,按贝克律师的说法,在这个最初的阶段,贝克只是保姆(BABY SITTER)(贝克律师而且只能这么说,否则就没法夺贺家父母权了)。没有人会谴责谁家把孩子交给保姆带吧?有人说,贺家占了贝克便宜,没给钱。但是贺家曾给钱,贝大善人要积善行德,不收这个钱,也没听说贝克收以前10个孩子父母的钱。在这一点上,如果你要谴责贺绍强没有采取强制措施把钱给贝克,那贺家至少也不比以前那10个孩子的父母差。这个最初几个月的BABY SITTING是规定了时间,没有任何问题和疑虑的。贝克和贺家对这最初几个月的事也没有任何争议。

 

如果比尔盖茨把小孩给贝克免费BABY SIT几个月,肯定没有人说盖茨闲话,反而会羡慕贝克高攀上了大富豪。问题是贺家是穷人,而且是穷中国人。穷人而且是华人竟然、居然、贸然找了免费的BABY SITTER 很多人就认为他显然、必然、理所当然要付出沉重的代价。另一种想法就是太善良,总以为贝克是好心,其实贺家就是吃了这个没有防人之心的亏。

 

为什么当时贺家要找这么个BABY SITTER,不自己带小孩呢?原因其实很简单。当时贺绍强面临所谓刑事指控,有可能被捕入狱。如果那样,罗秦又不懂英语、不会开车,小孩很可能被政府强制收留。能找一家有经验的、可靠的人家带小孩当然是好多了。

 

整个贺梅案的问题出在后来签订监护权文件之后。贝克说那文件一直到贺梅18岁有效,贺家则说那是一个临时的协议,是贝克提出给贺梅上保险需要才办的。双方说的话不一致,到底谁在说谎、谁在说真话呢?田纳西最高法院最后判了,贺绍强、罗秦说了真话。因为签监护文件当时在场的法庭官员和翻译都明确证明了贺家说的丝毫不差。协议是临时、完全是为了办保险,法庭的官员更是明确作证绝没有带到18岁的说法,相反,当时贺家多次强调小孩是要要回来的,贝克当时也承认了这一点。但后来贝克就有别的说法。

 

签了这个监护权文件的当天,贝克就开始记贺家的黑帐(MISCONDUCT)。这是贝克当时的律师(此人不是PARRISH,是另一个专门搞领养的律师)叫贝克做的,说明贝克对夺取这个小孩早有精心预谋,而贺家则是蒙在鼓里。后来这本黑帐在法庭上对贺家杀伤很大,什么给贺梅一个危险玩具啦,一条便宜项链啦,等等。

 

贝克为什么要剥夺贺家父母权呢?道理也很简单。贝克知道这个监护权文件是临时的,贺家随时可以把小孩要回去,这一点贝克太太自己在日记里写了。但如果把贺罗父母权给剥夺了,那所有问题就都解决了。早在2000年(也就是贺被贝克叫警察赶出来前一年),贝克就准备要启动剥夺贺家父母权了。当然,贺家当时不知道贝克这个幕后的企划。

 

以上这些事实有兴趣的可以读田纳西最高法院的判决和上诉法庭的判决查证。所有重要文件都在 www.forAMH.com 网站上。我劝大家如果真对贺梅案感兴趣,至少要读上面的前三份文件。至少可以学点知识,对大家在美国将不可避免的法律生活也有好处。

 

事实很清楚,为什么贺家以前一直输呢?最开始是法官偏见和憎恶(比如忽略所有对贺有利的证据),然后是上诉法庭穷尽一切法律智慧来维护之前的判决,最后是我们彻底完全地击溃了之前所有法庭的论证,让法庭除了判贺家胜之外没有其他选择。

 

至于目前的监护权移交,寒星静月的误解也很有代表性。现在根本不再考虑最佳利益问题。贺梅回家是无条件的。从最高法院的判决看很清楚,贝克这些年根本就没有任何合法权利抚养贺梅。这就像一个绑匪绑了一个小孩,八年后小孩跟他很亲,但是这个小孩回归父母的时候,父母权起作用,根本不需要考虑小孩的最佳利益――让小孩离开绑匪才是避免真正的人间悲剧。否则的话,谁都可以绑票,而不需要通过合法程序经过亲生父母同意领养小孩了。

 

好像看过这么一个电影,当警察发现顽抗的绑匪后,将其击毙,孩子扑在绑匪尸体上哭爹。看起来很惨。但小孩长大是会明白的,这个他曾叫爹的也是他的仇人。

 

也有人说,贺家应该跟贝克和解。贺家已经说话了,贺梅回家后可以考虑让贝克探望。你不是爱贺梅吗?我们允许你来探望,SLEEPOVER都行。虽然过去几年贝克做出种种狠毒的事,我们看在孩子还亲你的份上,不记你的仇。但贝克不愿意,他们的律师在媒体上公开讲他们要阻止贺家团聚(STOP THE REUNIFICATION)。贝克到底想干什么?难道一定要靠贺梅拍完电影赚完钱、榨干油水才肯放她走?贝克没有资格讨价还价了,他们就把贺梅推到媒体上,贺梅带顶墨西哥帽子,贝克就说她想做老墨,不想做老中。但我看贺梅这孩子聪明得很,贝克问她姓贺还是贝克,贺梅就是不回答。我可以肯定,等贺梅一回家,就会很干脆地回答自己姓贺。贝克这些年机关算尽,手段狠辣,但是他改变不了贺梅的姓贺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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