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内人:我所知道的“北大人撕奖”事件 |
送交者: cyd 2004年03月04日16:40:25 于 [教育学术] 发送悄悄话 |
首先,在进入主题之前,我要声明以下几点: 第一,我是一名北大人,但我不是北大队一员。 第二,我在场旁观了整个事件,包括比赛和后来的争论。 第三,在涉及事实时,我力求真实客观。 第四,和北大队一样,事后我一直保持沉默,因为我不想打乱他们的安排,但是目睹的谣言已经使我无法沉默下去,因此我再次强调我是一名局外人,文责自负。 最后,我仔细研究了比赛规则,下文所有对规则的引用都一一注明细目。 最近一周来,网上关于北大学生撕奖状事件的讨论沸沸扬扬,而且攻击性越来越明显。我不知道为什么北大的参赛队员们至今都没有站出来说出真相,可能他们有不得已的苦衷和莫大的压力吧。不过,作为一个旁观者,我十分惊讶这件事情能炒成现在的样子。因为在我看来,撕奖状的事情绝没有那么轰动以致成为一个“事件”。可能是因为当事人是北大,也可能因为另一方是人大,或许两者的因素都有吧。 我注意到北大队已经对撕奖状的行为做了道歉,我想所有读了那封致歉信的人都看得出来他们仅是对那一“过激”行为,而并非对整个争议的道歉。虽然我认为撕奖行为不过是公民最基本的表达自由,而且这样的行为并没有影响到任何利益,但如果依据这个社会面子规则的伪善道德来看,北大队的道歉似乎确有必要。实际上,我看到的事实说明北大队队员已经给任何人都留够了面子:组委会宣布北大队队员获得最佳辩手奖时,该队员上台领奖并和颁奖人员合影留念,整个过程平静有序。当北大队的队员离开颁奖区之后,才在观众区的过道中将奖状撕掉,此时组委会已开始向其他人员颁奖。 现在网上对于事件的很多描述让我看了哭笑不得。可能由于北大队一直没有说出真相(我相信他们有自己的理由和计划,并且迟早会有自己的行动),所以谣言越来越猖獗。我不知道所有这些荒唐的描述来自何处,但是至少有很大一部分是自称人大学生的人写的。我想如果这些谣言和谎言真的出自人大学生,那么我从此有理由怀疑人大学生的眼睛和心胸了。 首先,此次事件的一个卖点可能就是某个自称是人大学生并“保证所提到的都是事实”的人在一篇帖子里写道:“北大JESSUP的领队,一位自称是在哈佛大学读过书的,很狂妄的当着JESSUP的主办者朱文奇教授和各国法官的面说‘我是哈佛毕业的,难道我对英文的理解还会比你们差?’在受到朱教授的学生指责后,居然说道‘你们等着瞧,有你们好看的’”。且不论他这话里的常识错误(JESSUP的主办者似乎不是某个人;主办者、法官和领队也不可能同时在场,因为主办者不允许法官和某个队接触),单来看看他这话里的一个基本矛盾:再狂妄的哈佛毕业的中国学生也不敢对母语多数是英语的各国法官叫板英语理解吧?实际上,我看到这段话非常吃惊,因为我一直紧随北大队旁观了整个争论过程,从头到尾我没有听到过哈佛二字,而且如果我听到北大领队说出那么一句话,我会当场给他一记耳光。北大领队自始至终以北大领队的身份与组委会人员理论,而且双方的争论一直也与英文理解无关,关于这一点,我想真正关心此事的人完全可以去问问人大的朱文奇教授和各国法官,也可以去问问当时在场的其他各队,问他们是否听到了这句话,是否听到了哈佛二字。我不知道那个信口雌黄的“保证所提到的都是事实”的人如何知道北大领队是哈佛毕业(根据我的观察和北大队员队的看法,他是一个很谦逊的人,一个很受爱戴的领队,其实北大法学院很多师生都不知道他来自哈佛),但是我想北大领队完全可以告他诽谤了。仔细想想,北大队队员个性如此鲜明,如果有这样一个“狂妄”的领队,恐怕这个队伍早解散了,不可能有那么令人称赞的临场表现,而且在我看来,北大二字足以使北大的队员在人大昂扬,搬出哈佛似乎就有点牛刀杀鸡了。 北大队在得知被组委会狂罚近60分(满分200)后,情绪是有些激动。有队员痛哭着说了“罚那么多分,我们不能放过他们”的话,但是立即被领队制止,并要求向组委会道歉,此后,北大领队和队员一起就此向朱教授道歉,朱教授也表示接受。在此后的争论中,北大领队要求队员必须克制,不许有任何攻击性语言。我看到,此后北大队和组委会的交涉相当冷静,克制,给了对方足够的尊重。相反,我倒是看到几个组委会的人大学生对北大的队员高喊“滚开”之类的话。我必须说,我非常敬佩北大队员和领队的风度和人格,他们立场坚定,但始终心平气和,连朱教授最后都亲口说他很感激北大队没有过激言行。我想这可能是对人大那位造谣者最响亮的耳光了。 以上事实,我敢与任何组委会的成员,包括朱教授当面对质。 下面说说所谓的“围攻”。有些帖子说北大队对人大一位老师进行了“围攻”。我想无论是我,还是那位被“围攻”的老师,看到这话,都会啼笑皆非。当时,人大那位老师正好经过该大厅,看到北大领队和学生在和组委会交涉,便过来询问北大领队。北大领队在给他解释的时候,有些队员做了补充,这位老师劝说了北大队一会,便自己走了。他与该事件毫无干系,但显然他认识北大队领队,我想那些自称人大学生的人对此加以“围攻”这种恐怖概念,用心实在非常险恶。人大学生完全知道这位老师是谁,那么我觉得在他们胡言乱语之前不去问问该老师是否同意自己受到了“围攻”,是不是把自己的老师想得太软弱了?我想,如果我平白受到了“围攻”,如果我是教法律的老师,我知道该怎么半。再说了,北大队加上领队一共7人,哪里敢在人大的地盘上“围攻”人大的老师?要命不要了? 网上关于此事的谣言还有很多,我看来只觉得可笑,但我无意一一批驳。有言曰“谣言止于智者”,一些仅凭常识就能识破的谣言居然被一再转载,解释无非二者之一:屏幕前全是不思考的头脑,或者有人故意制造和散播谣言。 我愿意相信后者。(摘自北大在线) 【人大学子:关于事件的前因后果】 对北大法学院某些人抗议人大法学院无理取闹行为的回答我是去年代表人大参赛的同学。今年比赛的时候我也参与在为人大代表队的准备。发生北大memo被罚分事件的时候我正在和今年人大的参赛队员讨论问题。北大的学生当时正在人大队所在的房间外面。我出于好奇,走出去看见了以下的所有情况。 一、关于memo的问题 根据jessup比赛的规则,每一个参赛队均须自己向位于美国的组委会报名。报名确认后一个队都会得到一个编号,在此以后的需要表明参赛队身份的任何场合都是要用编号来代替参赛队的实际学校的名称。比如说去年参加比赛的时候人大代表队的编号是849,因此在memo的封面上人大表明身份的标号是849A(代表作为Applicant)和849R(代表Repondent)。这一做法就是为了排除法官受到各种裙带关系的影响,尤其是在对评分的时候,memo上不能出现给负责评分的法官暗示参赛队来源的任何信息。这一点在对队员在场上表现的打分来说也是一样的。据我去年看到的法官对队员场上表现的,参赛队都是用编号来标识的,这一点甚至在组委会提供的比赛场次安排的表单上也是用编号表示的。现在再来看一下北大提供的memo的情况。我在当时北大队员和王丽争执的时候看到了北大的memo。在其正文前有两页,第一页是蓝皮的,中间有很大的一块地方被塑料胶带纸贴上了,王丽告诉我被贴掉的文字是北京大学的英文名称,还有校徽的图案;在没有被塑料胶带覆盖的地方,现面还明显标有队员、教练的名字。翻过第一页,第二页是一般复印纸,白底,上面的内容符合了memo对封面的格式要求。应当注意的一点是上述第一页的蓝色硬皮封面下面的纸张是装订在一起的。从这一点来看,北大肯定是知道如何制作memo的封面的,但却还要故意在其蓝色封面上故意标注提示学校的信息,对于这一点罚分是完全没有问题的。只得注意的是,每年提交memo的最后文本之前,美国组委会都会为每一个参赛队提交一份上一年度比赛的最佳memo,最佳memo可以说是标准格式。我去年在制作人大的memo时,采用的就是前一年度的最佳memo的封面格式,在评分的时候没有遇到任何问题。因此,这时候只要是正常人,就能够得出结论,北大的memo在故意提示他们学校的信息。我请所有同学注意一点,当时北大有n位同学围着王丽,极力强调一点,说他们memo上第一页的蓝色硬皮纸张不是封面,而真正提交给组委会封面是第二页白色的那张。我当时插了一句话,问难道一本书的第一面不是这本书的封面吗?对此他们没有回答,后来争吵之中北大队员又有了第二种说法,“第一页蓝色是给中国组委会的封面,第二页白底黑字的是给美国组委会的封面”。我当时的第一反应就是两个字——狡辩。这种说法站不住脚,因为据我所知,今年的memo不需要像往年比赛一样向美国jessup组委会邮寄,更加不需要中国组委会转交,只需要发电子邮件就可以了。那么这里又何来在交中国组委会的memo中既有给中国组委会的封面,又有给美国方面的封面呢? 其他被罚分的问题,我不甚清楚,但是我了解一点,根据比赛规则,memo的内容如何由专门法官打分,组织者负责对memo的格式审核。对memo格式不符合要求的地方扣分是administrator的权力和职责。如果该扣分的地方不扣分,那是组织者的失职。我从不怀疑扣分的合理性,因为我相信在有明确规则的情况下,administrator乱来肯定是如同过街老鼠一般的行为。到底怎么样,把北大今年的memo拿出来看一下就知道了。这份memo如果没有北大这次闹场事件的话,可能在比赛之后就会被人遗忘,不久就不知道会放到哪里去。但我觉得现在肯定不会了,很有可能被永久保存下来,说不定以后是一份很好的珍藏品。 二、关于比赛组委会和人大参赛队员关系的问题 实事求是的讲,这种比赛最好是由中国国际法学会来组织,但是国际法学会不愿意组织。所以由人大法学院组织已经是退而求其次办法了。被请来的法官多是国际组织的法律专家和各国驻中国大使馆的法律专家,而没有邀请任何中国大学的老师担任法官,这个方案能够最大限度的保证法官能够站在中立的立场上裁判。邀请这些法官,很大程度上是依靠朱文奇老师的名望,因为他在联合国前南法庭当了八年的上诉检察官。如果每个参赛学校的都怀疑比赛的公证性,那么还干吗要来参加比赛呢?至少在我看来,北大的任何一位国际法专业的老师没有能力邀请这么多高水平的非中国籍法官来保证比赛的公正性。既然在人大法学院搞,比赛组织者和参赛队员之间认识就是意见很正常的事情。现在比赛的所有服务人员都是人大03级的国际法硕士生,但这并不影响比赛的公正性。至于安排比赛场次的问题,大家都是在每一轮比赛之前抽签,抽到那个法官就是哪个了,这本身虽然由一点偶然,但这并不能说是不公正的。只得注意的是,因为有了参赛对编号的存在,所以每一个法官在和队员交流的时候并不知道参赛队来自哪个学校,因为法官知道的只是参赛队和队员的编号,而不是学校名称。而在这里,北大恰恰的是这一条规则的违反者,难道说当一个法官拿着封皮上标有pku字样的memo向北大的队员提问,而拿起另外一份memo的时候只看到参赛队编号的时候,这样的比赛就算公正?!难道说给北大裁判的法官就一定要是温和一点的而给别的学校裁判的就是那种咄咄逼人风格的?如果比赛在北大搞,北大能够保证参赛队员和比赛组织者之间没有任何关系吗?显然不能!如果北大的学生要怀疑法官的公证性那就不要来参加比赛嘛,别的对怎么不怀疑?难道说少了北大就办不成比赛了吗?另外需要澄清的一点是,中午北大队员围攻的有三个人,王丽、余民才、潘李美。潘李美在给北大的队员解释一些规则的问题,她对规则熟悉是因为她去年是人大参赛队员,对参赛规则自然研究过。余民才老师是法学院国际法教研室的副教授,但是他本人并不负责组织事情。三人中间属于组织者的是王丽。王丽是03级的国际法硕士生,她与今年的参赛队员当然认识,这本身没有可以奇怪的地方。如果比赛的北大搞,肯定也会出现这种情况。问题还是回到参赛队编号上来,正是由于编号的存在,才使得法官想认识参赛队员也不可能。关于安排哪个法官去哪场比赛,则是随机的,虽然是由组织者决定,但是法官在场上的反应是因他自己的情况而定的,难道说安排比赛的人能够左右法官对某个参赛队的态度吗? 三、北大闹场事件 北大在得知自己被罚分而出局之后,企图闹场。在人大和复旦的比赛开始之前,有北大女生拉住当场比赛的法官,极力的想说明什么问题。当时有一个法官说对不起我们要开始比赛了,随后法官进入场地,未与理睬。比赛开始后,我在贤紧楼801观看比赛。场外声音很大,当时正轮到复旦的第一个陈述人出场。感觉场外的噪音能够盖住麦克风的音量。我出了801,看见潘李美和余民才老师正受到围攻。从我试图叫他们安静一点,我说比赛已经开始了,得到的回答是“这比赛是不合法的,前八名还没有出来呢,应该叫他们停下来,他们没有权利继续比赛”。。。。等等。我差一点和其中一个男生起了“武装冲突”,当时他用眼睛等着我,眼睛里颇有点香港蛊惑仔的味道。其实我很能够体会他们当时的心情,出局了肯定心里不好受,我自己还亲身经历过决赛的比赛被灭的感受,对于他们出局之后的心情是可以充分了解的。但问题是他们提出异议的方式。学生头脑不冷静也就罢了,带队老师也跟着发昏,不仅不知道去寻找一个合理的表达方式,还和队员一起参与围攻,我想说他惘为人师应该不算过分吧。后来的事情我不太了解了,据说后来一干人等还围攻了朱老师,甚至对人大的老师这么说:“朱老师,你看吧,你要不给我们一个满意的答复,我们叫你好看!”最后北大队员一定要到法官那里“讨个说法”。法官一致认为北大无理取闹。其中一个法官的话师这样的:任何一个看见你们memo的人都会觉得第一张蓝色的硬纸师memo的封面,难道一本书会有两个封面吗?另外有一个法官是这么说,“to this issue,it is out of our jurisdiction.”言下之意,memo格式的问题本来就不是我们管,那是组织方的事情,你怎么能够要我们决定我们没有权力决定的事情呢?! 四、仅仅是一场游戏 也许会有很多学校认为参加Jessup花了很大的精力,因此一定要拿一个好名次。其实持这种想法的人肯定错了。他们把jessup的宗旨完全理解反了。就比赛本身来说,你倾注了很多心血,因此看重比赛结果是很正常的事情。不过我个人认为jessup的意义在于提供了一个让你犯错误的地方,你在这里犯了很多错误,这样就看到了和别人的差距,自然也会去想为什么犯错误,循环往复,就会有很大的提高。就比赛本身来说,过程远比结果重要。法官是人,也许他对问题的理解还不如你,所以他也会犯错误,甚至错误的判你出局。但是这有算什么呢?仅仅是一场游戏而已,这和足球比赛中裁判会有误判没有什么本质区别,这一切都是比赛的一部分。我说这些话并不是空穴来风。现在我还能想起来去年决赛对复旦失利的情形。那场比赛很激烈,我至今还认为人大还有一点优势。比赛结束之后法官退席评议,当时很多人包括之前一些场次中给人大队裁判过的法官都跑上来和我们握手祝贺,但结果出人意料。我记得结果公布之后,人大这老师还提醒我过去和复旦的两个队员握手祝贺他们。今年的比赛我是人大队员的陪练。今年又碰上了复旦。实事求是的说我觉得这场比赛中的人大的优势很大、很明显(当然也许复旦的同学并不这么看),当时在场的人都看见了。我们队员回答问题的思路别人有很多都想不到,我们引用的案例别的队甚至都不知道。但结果呢,却是零比三被灭了。我感到很意外。后来听朱老师说,他跟法官私下交流过,当场比赛的法官都认为人大的优势很明显,复旦队实力不平均,尤其是他们第二个出场的男生,回答问题反应比较慢。但是法官认为这个男生先前问题回答得一直不太好,但后来有几个难度较大的问题居然却答上来了,出乎了他们的意料,所以复旦胜了。这听起来让人觉得都不是一个合理的解释,但是都无所谓。法官也是会犯错误的,这也也是比赛的一部分。我并不想吹捧人大今年的参赛队员,但他们比赛之后不仅没有表现出异样的举动,而且还很轻松的接受了这个结果——这就是风度。可惜北大啊北大,为什么连这么一点最基本的风度都没有呢?在老师面前把证书撕碎,然后潇洒的翩然而去代表什么呢?我并不是在说北大的同学都这样,但我确实觉得北大的学生变了,老师也变了。为什么刘涌案中北大的名教授会犯常人都不会犯的错误?为什么这么多事都是出在北大?现在中国没有人会怀疑北大的学生都是高智商的人;但如果谁说北大的学生是中国的就是主,鬼才会相信!说到底,我们需要的踏踏实实的法律工作者,但我们并不需要一群高智商的讼棍……(摘自天地人大站) 【校园评论】北大个别师生们,“做人要厚道”! 尽管朱文奇老师再三强调我们不要在网上作任何回应,但看到后来事态的发展,尤其是居然还有个别人为北大学生撕奖状叫好,作为JESSUP比赛中北大纠纷(我不想使用“闹事”这个字眼,尽管它可能更加准确)主要过程的见证者之一,我想我也应该说几句。至于整个事件的过程,已经没有什么必要再重复了,关心此事的人应该可以从网上双方的争论中有比较客观的认识。我,一个人大学生,只想发表几点个人感慨而已。 第一,很惋惜北大队出局。我旁听了北大队的比赛,说实在的,尽管不是他们自诩的“中国最好的参赛队”、“全是第一”,但他们的确表现不错。如果不是因为MEMO不符合规则的原因,他们完全能够进入下一轮。我注意到当绝大多数北大同学围着人民大学上一届比赛组委会的一个同学指手画脚地争论的时候,一个北大的女生坐在一旁的暖气片上一言不发,两行清晰的眼泪从脸上一直往下滑,那一幕真的令我终身难忘!我很能理解那些参与争论的同学们以及那位默默流泪同学的感受。因为一般来说,一个人一生基本上只有一次参加JESSUP的机会,而为了这个比赛需要接近三个月时间的全力倾注。为一件很细小的事情准备好几个月,这在人的一生中也不会很多。当你眼睁睁地看着自己辛勤的努力只能面对失败尤其是并非自己不努力的原因而失败时,那会何其心痛! 第二,游戏要讲究规则。无论惋惜也好,同情也罢,都不能改变规则。规则是事先订好的,好几个月前就在网上发布了,它就是各参赛队的比赛行为准则。要参加游戏就要遵守游戏规则,违反规则就应当承受不利的后果,这应该是一个常识了。新加坡国立大学(National University of Singapore, NUS)获得过好几次JESSUP比赛的世界冠军,人家是怎么做的呢?每次案件材料和规则发布之后,专门有人负责研究规则。他既不帮助查找资料,也不参与写MEMO,更不参加辩论,只是研究规则。如果咱们中国的参赛队(包括北大)也能这样做,虽然可能很难取得冠军,但何愁成绩不上去?我不知道当北大师生围着组委会的同学争论的时候,有没有人想到应该追究谁的责任,因为是那个设计MEMO的人葬送了北大同学几个月的努力呀! 第三,“做人要厚道”。当北大学生愤然撕毁奖状之时,除了平抚其胸中块垒、发泄极度不满情绪以满足其淋漓畅快之感外,其个性之狂妄、其人格之阴暗不仅向国人也向国外驻华大使暴露出来了。另外,网上盛传北大一位老师当着朱文奇教授和各国法官的面说“我是哈佛毕业的,难道我对英文的理解还会比你们差?”。对此,我只想引用电影《手机》中费墨老先生的口头禅了:“做人要厚道”!我不愿设想那些驻华大使们听到这句话时心里会怎么想,或许他们也会像咱中国人那么“仰望”哈佛学子?或许他们心里会瞧不起这种时常把出身挂在口头的人?我不得而知了。但有一点我想告诉大家,这种话绝不可以在朱文奇老师面前说的!朱老师取得了法国和美国的博士学位,并在这两个国家读了博士后。他获得了联合国两种证书:《精通语言证书》和《精通法律证书》。而这每一种证书,联合国都是不轻易颁发的呀!堂堂中国,试问还有谁获此殊荣?!我不想多说朱老师渊博的学识和能够像运用中文那样熟练地运用英语和法语的语言功底,我只想提醒大家注意朱老师那文质彬彬的气质、温文尔雅的举止以及处乱不惊的风度,这恐怕是最值得我们几乎每一个人学习的,因为这比起掌握一门外语来说显得更加重要。我想,如果蔡元培先生得知那天北大学子撕毁奖状时的表现,他也会摇头叹息:学风日下矣! 【附】北京大学法学院2004Jessup模拟国际法庭代表队致歉书 本代表队对我们在2004年2月20日Jessup模拟国际法庭比赛颁奖式上的过激行为向组委会、出席闭幕式的法官、嘉宾、其他各队师生以及北京大学法学院表示道歉。 北京大学法学院2004Jessup模拟国际法庭代表队 2004年2月24日 |
|
|
|
实用资讯 | |
|
|
一周点击热帖 | 更多>> |
|
|
一周回复热帖 |
|
|
历史上的今天:回复热帖 |
2003: | 象形文字和拼音文字的经济学分析 | |
2003: | 谈教育为什么不能产业化 | |
2002: | 如何自费留学加拿大 | |
2002: | 给孩子补上重要的一课:爱和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