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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中國人回國自由與改革國籍法、出入境法 - 諫“逐親令”
送交者: 高翰文 2012年09月29日08:27:28 於 [教育學術] 發送悄悄話

全文

 

 《外籍中國人回國自由與改革國籍法、出入境法   —諫“逐親令”》

矯海濤

 

雖有許多同胞願意慷慨解囊,支持本人赴北京參加第四屆移民法論壇,熱情感人肺腑,回國公益之旅費用不成問題,但本人猶豫再三,還是決定不接受贊助,用心完成本論文,送論壇交流。去年謝辭中央電視台海外忠實觀眾特等獎,今年又不去北京參加移民法論壇,說起來似乎可憐,都是苦於回國簽證難,不甘於以外國人身份回自己的祖國,參加官方或准官方活動。想想看,連免費回國旅遊領特等獎都要謝辭,國內重要的准官方論壇,有足夠民間贊助也要謝絕,如此良機都不得不捨棄,外籍同胞回國的難度和苦惱,已可見一斑。外籍中國人簽證回國難,恰如《紅燈記》李玉和那句唱詞,“有多少苦同胞怨聲載道”,遠不是買張機票就能暢通無阻。

 

今年二月中旬,3818位同胞簽名支持的海外民間版國籍法修正案直送中央高層。七月上旬,4461位同胞簽名支持的海外同胞回國30天免簽證的強烈呼籲,也已經送達中央高層。

 

723日,胡錦濤主席在中央高層會議發表重要講話,向海內外傳遞了三個積極信號。一是,強調解放思想,指出解放思想始終是推動黨和人民事業發展的強大思想武器。二是,要全面審視當今世界和當代中國發展大勢,全面把握我國發展新要求和人民群眾新期待,科學制定適應時代要求和人民願望的行動綱領和大政方針。三是,毫不動搖推進改革開放,永不僵化、永不停滯,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調動一切可以調動的積極因素。

 

胡錦濤的上述講話,無疑代表了中央高層新的共識,需要深入解讀和落實。三個積極信號之所以重要,原因就在於,能否順應海內外民意改革中國國籍法,恢復承認海外同胞的中國出生國籍,歸還海外同胞回國自由,關鍵就在於能不能解放思想,能不能把握當代世界和當代中國發展大勢,能不能把五千萬海外同胞看作是改革開放民族復興團結依靠的重要力量。

 

本人堅信,當代海內外中華兒女,有了辛亥革命百年來,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的經驗,已經有能力、有智慧超越意識形態、超越黨派利益、超越不同政見、超越宗教信仰、超越政權國籍割裂,就中華民族的發展趨勢和方向,取得共識,就中華民族的整體利益和發展大計,取得共識。因而,也不難就改革中國國籍法、完善出入境法的立法原則取得共識,同為解放思想改革國籍法鼓與呼,爭取早日實現承認外籍同胞為合法中國人的目標。

 

為此,本萬言政論願作為現代版諫“逐親令”,拋磚引玉,與海內外同胞一起,分享交流對外籍中國人與改革中國國籍法、出入境法之己見,在理解落實中央解放思想、審時度勢、科學制定適應時代要求和人民願望的行動綱領和大政方針,促進中華民族團結統一復興等方面,發揮力所能及的催化作用。

 

一、中國國籍法、出入境法應正本清源,承認外籍中國人的出生國籍

 

時代發展到二十一世紀,世界絕大多數文明國家已經把個人選擇或者放棄國籍的權利,作為基本人權,予以尊重保護,承認雙重或多重國籍。不承認雙重國籍的少數國家,又分為兩類。一類是只承認自己國家的國籍,不承認或者默認其它國籍,如美國;另一類是不承認自己國民的出生國籍,卻承認其歸化加入的外國國籍,如中國。後者占少數中的絕對少數,近乎於另類。

 

從上世紀五十年代起,中國政府開始不承認雙重國籍,實際上是不承認入籍它國海外同胞的中國出生國籍,只承認他們歸化加入的外國國籍。人們對海外同胞的國籍身份,在認知上開始出現混亂,出現了“海外華人”、“外籍華人”等稱謂,用來稱呼歸化加入外國國籍的海外華裔同胞。

 

“海外華人”、“外籍華人”的稱謂,不但是一個歷史性的政治錯誤,而且也是一個嚴重的概念、語法錯誤。按照中國官方現在的定義,“海外華人”或者“外籍華人”的“華人”一詞,涵義上並不是指中國人,而是指外國人。“華人”不是中國人,是中國國籍法釀造的荒唐和尷尬。按照現代漢語語法,假如這些華人真是外國人,那麼,“海外華人”或者“外籍華人”的準確說法,就應當是“華裔外國人”,而不是什麼這個華人、那個華人。用“華人”一詞來模糊中國人和外國人的本質區別,官方筆墨文人確實是煞費了苦心。

 

中國官方所稱的五千萬“海外華人”或“外籍華人”,到底是“華裔外國人”,還是“外籍中國人”?或者說,歸根結底是外國人,還是中國人,這是一個重大的原則問題。

 

隨着對海外同胞國籍身份討論的逐步深入,人們越來越清晰地發現,中國國籍法和出入境法,對海外同胞的國籍身份認知,最大的原則性失誤,就是混淆了外國人與外籍中國人,誤將外籍中國人統統看成了“不具有中國國籍的”外國人,製造了一個五千萬“海外華人”不是中國人,統統被剝奪中國血緣出生國籍的曠世大冤案。

 

根據現有國際通行的移民法規則,中國人移民他國,加入外國國籍,屬於歸化入籍,並不能改變或導致喪失其出生國籍。換句話說,歸化加入其它國籍後,中國人還是中國人,只不過多了個歸化國籍,成了外籍中國人。

 

尊重保護出生國籍和回國自由,是現代國際社會公認的最基本人權之一。1948年,聯合國通過的《世界人權宣言》第十五條規定:“㈠人人有權享有國籍。㈡任何人的國籍不得任意剝奪,亦不得否認其改變國籍的權利。”第十三條規定:“㈠人人在各國境內有權自由遷徙和居住。㈡人人有權離開任何國家,包括其本國在內,並有權返回他的國家。”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所講的國籍,用詞不是指公民身份的國籍(citizenship),而是帶有民族血緣屬性的出生國籍(nationality)。根據上述規定,出生國籍,作為每個人終身享有的國籍權利,與歸化加入的國籍或者公民身份(citizenship)相比,更為神聖,不可被任意剝奪。

 

顯而易見,中國國籍法第九條有關“定居外國的中國公民,自願加入或取得外國國籍的,即自動喪失中國國籍”的規定,以及中國出境入境法把海外中華兒女當作外國人對待,用外國人簽證等辦法限制自己同胞回國自由,與《世界人權宣言》是相悖的。至於某些既得利益人士聲稱,提高海外同胞回國簽證收費、難度等是向美國等文明國家學習、與國際接軌、體現國家主權等等,更是無稽之談。美國、加拿大等國家,對在自己國家出生,或父母是本國公民出生在國外居住生活在海外的國民,從來不存在剝奪出生國籍問題,更沒有限制回國自由。海外國民回國,沒有任何條件,絕對自由,不需要辦理回國簽證,更談不到收取國外同胞入境簽證費用。中國國籍法、出入境法,如果要與國際接軌,首先,應該在承認海外同胞中國出生國籍方面接軌,而不是打着接軌旗號,攔路虎一樣盤剝、折騰自己的骨肉同胞,限制其回國自由。

 

不難理解,五十年代新中國和八十年代改革開放之初的中國政府,還缺乏對《世界人權宣言》的了解認同,缺乏國際移民常識,也沒有改革開放大規模國際間移民的經驗,還不清楚歸化國籍與出生國籍的區別,更不清楚海外同胞在歸化加入外國國籍後,實際上擁有雙重身份,一是歸化加入的外國國籍或公民身份,二是與生俱來不可被剝奪的中國出生國籍。他們歸化加入的外國國籍公民身份,即“citizenship,在一定情況下,可以被剝奪,甚至被驅逐回出生祖籍國。但是,他們的出生國籍,到任何時候,都不可被任意剝奪。出生國籍,對所有國民來說,別說出國入籍,就是判了死刑也不能剝奪,除非他們自願申請放棄。歸化國籍與出生國籍相比,出生國籍才決定民族血緣屬性的本質,才是判斷海外同胞國籍的根本標準。毫無疑問,外籍中國人與外國人不同,他們雖然擁有外國歸化國籍,但本質上,由於出生國籍是中國,他們並不是外國人,而是外籍中國人。

 

因此,“外籍中國人”,或者“海外中國人”,才是對海外同胞國籍歸屬的準確法律稱謂。“外籍”指的是歸化國籍,“中國人”指的是出生國籍。“外籍中國人”,既能體現海外同胞歸化國籍與出生國籍身份,又能體現海外同胞的本質國籍屬性是中國人。

 

五千萬外籍中國人,不要說他們沒有做過對不起中華民族的事情,即便他們叛逃外國,犯了死罪,祖國也不能任意剝奪他們的出生中國國籍,說不承認就不要了,蠻橫地將他們棄之於國門之外。中國國籍法和出入境法必須面對和承認海外同胞是“外籍中國人”這個不可改變的自然血緣事實,儘快將中國人的出生國籍身份還給海外同胞,特別是還給改革開放以來第一代大陸移民同胞。從國籍法上解決了這一對外籍中國人國籍身份的認知困惑,海內外民族割裂,以及所有其它相關政策、規定導致的問題和矛盾,就迎刃而解了。

 

二、中國國籍法、出入境法應與時俱進,適應本世紀中華民族發展的三大趨勢

 

 

人們常說,歷史是現實的一面鏡子。

 

兩千多年前,正當秦王下決心統一六國的時候,東方各國也紛紛派間諜來到秦國做賓客,群臣對外來的客卿議論很大,對秦王說:“各國來秦國的人,大抵是為了他們自己國家的利益來秦國做破壞工作的,請大王下令驅逐一切來客。”於是,秦王下了逐客令。

 

秦代著名政治家李斯也在被逐之列。他給秦王寫了一封信,勸秦王不要逐客,這就是有名的《諫逐客書》。李斯強調:“泰山不捨棄任何土壤,所以能那樣高大;河海不排斥任何細流,所以能那樣深廣;帝王不拒絕任何臣民,所以能顯示他們的恩德。因此,土地不論東西南北,民眾不論哪個國家,四季都很充美,鬼神都來降福,這就是五帝三王之所以無敵於天下的原因。如今竟然拋棄百姓去資助敵對國家,排斥客卿以成就其他諸侯,使天下的賢士退縮而不敢向西方來,停步而不願進入秦國,這可就是‘供給敵人武器,送給強盜糧食啊’!東西不出產於秦國,然而值得珍貴的很多;賢士不出生於秦國,然而願意效忠者不少。如今,驅逐客卿以資助敵國,損害民眾而有利仇人,對內削弱自己,對外結怨諸侯,而想求得國家沒有危險,是不可能的啊!”

 

秦王明辨是非,果斷地採納了李斯的建議,立即取消了逐客令。李斯仍然受到重用。天下英才紛紛投秦,最終,秦王橫掃六國,一統天下,成為秦始皇。

 

《諫逐客書》,特別是李斯“地無四方,民無異國”的思想,至今仍然是中華民族政治智慧的一顆明珠,讀來如醍醐灌頂。

 

兩千多年前,秦王的“逐客令”,逐的是他國來客。中國現行國籍法和出入境法,則是現代版的“逐親令”,名曰清理來華外國人“三非”(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業),清理所謂“雙重國籍”,實則是名副其實的逐親,比逐客令更加愚蠢,有過之而無不及,把自己同族親人同胞當外國人來清逐整治。五千萬海外同胞痛失中國出生國籍,不能再做中國人,回國簽證和停留越來越難,海外遊子與江東父老盼團圓,不得不常望國門興嘆。那些在國內工作一輩子,晚年投奔國外子女的老人,落葉歸根“潛回”國內老屋的更悲慘,捉住就受嚴罰,甚至要被驅逐出境,幾年不得再入境。如此逐親,豈能不讓數千萬海外中華兒女和億萬江東父老兄弟姐妹心寒!

 

六親不認、不仁不義的中國現代版“逐親令”,與當今世界和當代中國發展大勢,明顯南轅北轍,背道而馳。

 

當今世界,所有民族都在千方百計吸引、利用和爭奪人才,特別是海外精英人才,以求加速實現民族興盛。各個民族無不八仙過海,各顯神通,謀求開放發展。國際競爭,特別是人才競爭極為激烈,許多方面與戰國爭雄天下,頗為相似。尊重保護出生國籍,承認或默認歸化國籍,海外同胞回國自由,已經成為國際潮流。

 

經歷了辛亥革命百年來的沖刷,特別是改革開放三十年的進步,從正面看,本世紀中華民族的發展主流,也正在逐步擺脫封建政治、經濟、思想、文化、教育以及政治迷信、極左思維的束縛,呈現出三大趨勢。

 

1、融入世界。二十一世紀,是全人類擺脫封建傳統,完成由封建社會向現代民主文明社會過渡的時代。兩千多年以來,中國閉關鎖國的格局,自給自足的封建經濟,世界以我中華為中心的舊觀念,都必須與時俱進。世界政治民主化,全球經濟一體化,已經成為國際社會的主流。改革開放已經成為中華民族融入世界的發動機。奔向現代文明的中華民族航船,不會熄火,更不可能倒退。中華民族在政治、經濟、文化、教育、人員往來、移民等各個方面,無一不在與國際規則接軌。天下為公,國家為人民所有,人民是國家的主人,不僅是現代政治文明的潮流,也是中華民族融入世界潮流的大勢所趨。融入世界,以世界為舞台,以世界為市場,以世界為天下,這就是中華民族新的全球發展觀。天下,不再是九州,不再是五湖四海,而是五洲四海。中華民族的生存活動空間,正在走出黃河,走出長江,融入世界之海。

 

2、統一復興。中華民族在歷史上,曾經合久必分,分久必合,不斷走向更大的統一。這是中華民族的凝聚力使之然。當代自從國共內戰結束,兩岸分裂,接着,新中國又宣布不再承認海外同胞的出生國籍,中華民族被中國國籍、中華民國國籍、海外其他國家國籍一分為三。無數同胞深受海峽兩岸、海內外國籍割裂之苦。民族統一復興,已經成為本世紀中華兒女的神聖使命,成為民心所向、不可阻擋的歷史潮流。民族統一復興應先易後難。消除海內外民族割裂,只需改革國籍法就可以實現,自然要先於海峽兩岸。如果對大陸自己的海外同胞都不能仁義善待,海峽兩岸的政治互信,自然沒有根基。祖國對自己培養起來的海外優秀人才,沒有任何理由說不承認出生國籍,就不承認出生國籍,說自動棄給外國,就自動棄給外國。海外同胞,特別是改革開放第一代大陸移民,也絕不會忘記祖國的養育之恩,忘記列祖列宗,聽憑不仁不義的國籍法主宰命運,不讓做中國人,就不再做中國人,心安理得地去做外國人。不承認海外同胞中國出生國籍,不准海外同胞自由回國,對國家,沒有好處;對海外同胞,更沒有好處,明明白白是作繭自縛、自斷臂膀的蠢事。所有政黨和個人,誰以民族統一復興為大義,衝破封建色彩濃厚的畫地為牢國籍觀念,果斷回擊加深中華民族被國籍割裂的一切逆動,與海內外同胞一道同心協力,儘快實現中華民族在現代民主文明基礎上的和平統一,誰就站在了民族統一復興潮流的前列。

 

3、貢獻人類。中華民族有五千年文明史,占全人類人口近四分之一,理應對於人類發展進步做出較大的貢獻。這種貢獻,不是輸出什麼主義,而是實實在在地維護人類的尊嚴,維護世界文明、進步與和平,解決人類共同面臨的環境、生態、生存危機,用先進優秀文化和科學技術創新等引領世界發展潮流,等等。當然,最重要的,是把中華民族自己的事情辦好。搞好人類四分之一的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物質文明,沒有歧視,沒有戰爭,沒有貧困,沒有不能抵禦的天災人禍,等等,就是中華民族對人類最基本、最起碼的貢獻。

 

本世紀中華民族發展的三大趨勢,相互關聯,融入世界,在現代民主文明的基礎上統一復興,進而對人類作出較大的貢獻,一個比一個層次更高,可以看作是三個不同的發展階段。海內外中華兒女,如果能夠超越意識形態,超越黨派利益、超越不同政見,超越宗教信仰,超越政權、國籍割裂,對中華民族發展的三大趨勢形成共識,形成比較清晰的中華民族發展觀,中華民族將不僅自立於世界民族之林,而且將立於不敗之地。

 

在本世紀中華民族發展的三大趨勢中,五千萬海外同胞,作為中華民族的重要組成部分,占有極其重要的地位,發揮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海外同胞,是中華民族改革開放融入世界的先鋒,也是中華民族改革開放走向世界的橋梁。他們不僅是中華民族較先進、較優秀的組成部分,更是中華民族對人類貢獻較大、特別值得自豪驕傲的組成部分。中華民族融入世界、統一復興、貢獻人類三大發展趨勢,樣樣離不開五千萬海外同胞。五千萬海外同胞走遍天涯海角,打斷骨頭連着筋,也離不開中華民族。這種血肉相連的民族親情紐帶,是基於血緣關係,而不是政治、法律關係,是不需要用文字、數據和推理來證明的。

 

因此,從本世紀中華民族發展的三大趨勢看,畫地為牢的現代版“逐親令”必須廢止。到目前為止,沒有任何國家否認五千萬海外華裔同胞是中國人。不承認海外華裔同胞是中國人的,只有中國政府自己。半個多世紀過去了,還在按照五十年代外交政策和八十年代極左《國籍法》蕭規曹隨,拒不承認海外華裔同胞是中國人,這種過時的思維和國策,已經到了必須解放思想撥亂反正的時候了。

 

中國絕不能把五千萬外籍中國人自動放棄給外國,絕不能自斷自殘海外臂膀。看不到中華民族的根本利益,為了見不得人的目的,堅持不改80年極左國籍法,剝奪海外中華兒女的中國出生國籍和回國自由,已經嚴重傷害了海外同胞的感情和利益,也嚴重損害了國家和民族利益。親者痛,仇者快。面對日本等國侵占中國領土領海主權的狼子野心,中華民族的團結統一,已經成為當務之急,刻不容緩。

 

所有關心民族根本利益的中華兒女,必須正視現行國籍法、出入境法造成的的嚴重惡果。與2008年支持奧運、反對藏獨5000多人參與的紅旗漫捲國會山莊浪潮相比,今年夏季,加拿大反對藏獨、反對菲律賓侵犯中國南海主權、抗議日本侵占釣魚島的遊行,參與者寥寥無幾。與此相反,海外民間要求改革國籍法,歸還中國出生國籍和回國自由的呼籲,一浪高過一浪。海外同胞個人對回國簽證不滿,並不是只在乎不合理收費,而是無法容忍中國國籍法和出入境法以及簽證政策散發出來的對海外同胞出生國籍、回國自由權利的蔑視。中國國籍法再不改革,每個海外同胞辦理一次回國簽證,就會痛罵一番無情無義的國籍法和出入境法,痛罵一番缺德的貪官污吏,政府和國家的形象就被愚蠢的政策扭曲再扭曲。

 

本世紀中華民族發展的三大趨勢,固然是主流,令人振奮和期待。搞得好,三十年就能大見成效。但是,支流和逆流,也不容忽視。搞不好,隨時都可能翻船或擱淺。當今,雖然中華民族不是處於最危險的時候,但是,腐敗卻似乎已經到了歷史上最嚴重的時候。千萬、萬萬元,乃至數十億數百億元的巨貪,只是國內腐敗的冰山一角。執政黨和政府的公信力,中華民族的凝聚力,已經受到嚴重損害。特別令在異國他鄉打拼的中國人深惡痛絕怨聲載道的是,嚴重腐敗已經從祖國國內蔓延擴張到海外,越來越令骨肉同胞無法容忍。要求恢復中國出生國籍的海外同胞,都是熱愛祖國的,不是反華勢力,也不是外逃貪官污吏。而反對恢復承認海外同胞中國出生國籍的,雖然自稱是愛國,其實更愛的,十有八九是金錢和既得利益。極少數貪腐權貴利益階層,公器私用,打着維護國家主權的旗號,為了從海外同胞身上每年搜刮十幾二十幾億美元的回國探親買路籤證費,就堅持不承認海外同胞的中國出生國籍,寧肯把五千萬海外同胞的國籍歸屬權自動割棄給外國,也無動於衷。

 

泱泱大國,當有君子之風,豈能任由小人碩鼠橫行無忌!誰以國籍為刃,繼續割裂海峽兩岸、海內外民族紐帶,向還在流血的傷口撒鹽,把五千萬海外同胞當外國人排斥折騰搜刮整治,誰就是民族敗類和當代漢奸,就應被全民族共討之。喪權辱國,禍國殃民,犧牲民族利益,機關算盡謀取腐敗私利的漢奸官僚,如果不依法監督、懲治,中華民族融入世界、統一復興、貢獻人類的大業,或將只是坐而論道;中華民族的前途,或將真的令人不寒而慄。

 

 

三、改革中國國籍法、出入境法應綱舉目張,明確立法指導思想和完善要點

 

有了對海外同胞是外籍中國人,而不是外國人的共識,有了對本世紀中華民族發展三大趨勢和對海外同胞在中華民族發展中地位和作用的共識,中國國籍法和與之配套的出入境法的三項重大立法指導思想,就不言自明了。第一,有利於中華民族融入世界、統一復興、貢獻人類;第二,有利於進一步改革開放,方便外籍中國人來去自由,回歸民族懷抱報效祖國;第三,有利於海內外中華兒女成為血肉相連牢不可破的民族利益共同體。這三個“有利於”,才是真正的利國利民,功德無量。

 

中國國籍法和出入境法必須加快改革和不斷完善。201263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簡稱《出入境法))。《出入境法》向來是以《國籍法》為基礎的。80年不承認海外同胞中國出生國籍的陳舊極左《國籍法》不改革,先改85年的《出入境法》,勢必成為割裂海外同胞與祖國血肉親情的利劍。以海外同胞為主要對象的清理外國人“三非”和清理所謂“雙重國籍”,已經引發海外華社強烈關注。改革國籍法和完善出入境法,已經時不我待,否則,誤國殃民惡果嚴重。

 

關於如何改革現行國籍法,20122月海外民間版國籍法修正案,已經有詳細建議和參考版本。外籍中國人盼望祖國政府在改革制定新的國籍法和出入境法時,多多傾聽海外民意,避免在制定與外籍中國人命運息息相關法律時,連吭氣的機會都不給海外同胞。這裡,根據已經收集到的民意,僅強調以下六個要點:

 

1.    承認海外同胞是外籍中國人,是改革國籍法、完善出入境法的總綱。遵循和落實《世界人權宣言》,與當代世界潮流接軌,依法保護所有中國公民與生俱來的出生國籍神聖權利不可被剝奪。所有海內外中國人,均依法擁有選擇保留或放棄中國出生國籍的權利。保護出生國籍權利和外籍中國人回國自由不可被剝奪,應當成為改革中國國籍法和完善出入境法的根本立法原則。恢復承認外籍中國人,首先是78年改革開放以來出國的大陸移民同胞的中國出生國籍。恢復承認外籍中國人的中國出生國籍,完全是中國的主權和內政,不存在任何外交和國際法爭議。

 

2.    嚴格區分外國人與外籍中國人。明確海外華裔同胞是外籍中國人,不是外國人,將從根本上化解出入境法可能加劇的海內外民族割裂矛盾。

 

3.    優先恢復承認海外大陸移民的中國出生國籍,給予78年改革開放以來出國的大陸移民同胞終身中國國民待遇和出入境自由。五千萬海外同胞一次全部恢復出生國籍,管理、技術方面難度較大。可以考慮先易後難,以改革開放後出國,原有中國護照、居民戶籍證明以及海外血緣子女出生證明等文件為條件。這樣,優先解決的總量,估計最多不會超過一千萬。

 

4.    原中國公民入籍外國後,放棄中國國籍必須自願申請,履行審批程序,但不能自動放棄。

 

 

5. 海外同胞回國合法入境後,居住不應受到公安機關管控,到家24小時不必向居住地公安機關登記報到。新出入境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外國人在旅館以外的其他住所居住或者住宿的,應當在入住後二十四小時內由本人或者留宿人,向居住地的公安機關辦理登記。這一條規定,如果強加給回國探親的海外同胞,會令人聯想到刑滿釋放、監管對象、以及文化大革命中被監管改造的“黑五類”所受到的監管待遇,嚴重傷害海外同胞的自尊和民族感情。況且,即便對外國人,如此對待,也不符合國際慣例。試想,如果美國、加拿大規定,中國人到訪美國、加拿大,合法入境居住後,須向當地警察局報到,感覺會是如何?不難理解,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更不能施之於自家兄弟姐妹、骨肉同胞。

 

 

6.    儘快給予海外同胞,特別是改革開放第一代大陸移民同胞30天回國免簽證親情優待。在來不及改革國籍法,明年71日就將實施新出入境法的緊迫情況下,這一可行措施,不涉及現行國籍法,完全是國務院及公安部等出入境主管部門的管轄職能。201263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二十二條規定,外國人經國務院批準的可以免辦簽證。北京警方可以對外籍人士推出72小時免簽措施,國務院及其公安部,同樣更可以依法推出海外同胞回國30天免簽證措施,給予海外骨肉同胞以親情優待,有別於其他非中國血統的外籍人士。北京3天免簽,對於非中國血統外籍人士,或許有些益處,但對不遠萬里回國探親的海外骨肉同胞,就幾乎沒有實際價值。出台海外同胞回國30天免簽證措施,可使嚴重困擾海外同胞的回國簽證難問題迎刃而解,化解實施新《出入境法》帶來的尖銳矛盾。推出海外同胞回國30天免簽證措施,不僅不影響改革國籍法、頒發海外同胞身份證或終身有效回國簽證等根本性解決辦法,而且,將為國家根除由於80年版極左國籍法引發的海內外民族割裂惡果,逐步實現鼓勵海外同胞回國來去自由創造有利條件,積累實踐經驗,造福於海內外同胞及子孫後代。

 

關於海外同胞回國免簽,需要特別強調指出的是,祖國與海外同胞,血濃於水,骨肉情深。外籍中國人,本來就不該被剝奪出生國籍權利,就應終生享有常回祖國回家看看的自由。如今,菲律賓尚能敞開國門,給予13億中國遊客30天免簽,泰國、新加坡和馬來西亞等國家,也允許多數國家公民免簽證入境停留30天。俄羅斯也正與歐盟協商互免簽證。祖國,海外同胞的母親,國務院公安部完全有道義理由比他國更親,順應時代潮流和海內外民意,展現祖國中央政府的仁義胸懷,先給予五千萬海外兒女回國30天免簽親情優待,然後抓緊改革國籍法,名正言順地恢復五千萬海外同胞的出生國籍。採取這樣人性化的舉措,在政治上,將極大加強祖國與海外同胞的感情聯繫和民族紐帶,營造國家民族和睦團結形象,激發海外同胞愛國熱情,為中華民族改革開放增添動力,社會效益不可估量;在經濟上,也將方便和刺激海外同胞回國探親消費,拉動國內商業旅遊業等方面的發展,經濟效益同樣不可估量,遠非駐外機構每年簽證收費十幾二十幾億美元的部門小金庫收入可比。

 

外籍中國人回國,自入境之日起,至30日內出境止,全部信息,將通過出入境電子信息系統進入公安部門管理範圍。這樣,外籍同胞的“三非”,將從源頭上得到控制和治理。對外籍中國人出入境人性化管理,體現血濃於水的真情,必將大得人心,贏得海內外同胞的廣泛讚揚和配合,為公安部門清理以海外同胞為主要對象的回國“三非”,節省巨額行政開支和社會行動投入,既不擾民,又不傷財,杜絕減少與此相關的海內外民怨。

 

一百五十年前,簽署黑奴解放宣言的美國林肯總統有一句名言,我們所做的一切,都將接受歷史的檢驗。“周公吐哺,天下歸心”。一旦中國政府順應海內外民意,解放思想,撥亂反正,堅持改革開放不動搖,儘快改革國籍法,取消不承認外籍中國人出生國籍的“逐親令”,表現出海納百川求賢若渴的胸懷和自信,五千萬海外中華兒女將會跨越萬水千山回報祖國,再現辛亥革命和抗日救亡時期空前的愛國熱情,以主人翁姿態為民族復興貢獻聰明才智,有錢出錢,有力出力,成為華夏各項建設包括現代政治文明建設的強大生力軍。在全球各國吸引爭奪移民人才的今天,中國只需改革國籍法,即可陡增五千萬海外國民,人才資源流失的最大虧損國將一舉轉變為人才資源回歸的最大收益國,外交和僑務將如魚得水,天下為公民族復興的大潮將變得更加波瀾壯闊。

 

 

本人曾經對一起從事海外華社公益服務,一起呼籲恢復海外中國人出生國籍回國自由的朋友談過,中華民族融入世界,是浩浩蕩蕩的歷史潮流。再過幾十年、幾百年,回頭看看我們今天所做的努力,不過是中華民族朵朵奔騰到海的浪花。作為中華民族改革開放第一代移民,率先融入世界,同時帶動整個民族融入世界,這是外籍中國人的神聖歷史使命,是我們全部努力的價值所在,或許也是我們一生最值得紀念的意義所在。在堂堂正正的外籍中國人看來,扭曲國格、人格,被無理取消中國出生國籍,就唯唯諾諾,忍氣吞聲,得過且過,讓做外國人,就老老實實做假洋人,不再做中國人,無異於奇恥大辱,是可忍,孰不可忍。不論成功與失敗,千千萬萬外籍中國人,一直在為中華民族的融入世界、統一復興、貢獻人類而努力,一直在為恢復中國出生國籍、回國自由而努力,無愧於時代,無愧於列祖列宗,無愧於子孫後代,沒有什麼更能讓我們為此感到自豪和驕傲。

 

親愛的海內外同胞們,讓我們一起來為解放思想改革國籍法鼓與呼吧!只要萬眾一心不斷爭取,海外同胞重新成為合法中國人的目標,或許有望很快實現了。願胡錦濤主席的高層講話一言九鼎,儘早落到實處。

 

20129月作於美國紐約州

 

(本文作者系海外民間版國籍法修正案公眾簽名發起人、海外同胞呼籲回國30天免簽證公眾簽名發起人、原加拿大普通話華人聯合會創會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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