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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诺登老爸为何敢同政府叫板
送交者: 中军 2013年07月02日13:25:50 于 [教育学术] 发送悄悄话
 

斯诺登老爸为何敢同政府叫板

 

 

    今天,斯诺登的父亲给儿子发了一封信,称他“现代保罗·里维尔”,这个人曾在人们的沉睡中唤醒了国会监督情报部门。对斯诺登之跑,他爹的定性很明确:承认自己儿子犯了法,但不是叛国者,他是在抗拒政府的专制,由此向政府叫板:如果司法部承诺他的条件,他会劝儿子会回到美国。

      这位父亲的定性有三层:第一,儿子做了应该做的,不是什么壮举,但他犯了法;第二,他也不是什么叛徒,只是背叛了政府,不是背叛了国家和人民;第三,即使我们认为他犯了法,最后得有法院来定,司法部不能随意处置。所以,他便提出,如果司法部承诺在审判前不逮捕斯诺登,不下达封口令,儿子能够有权选择审判地点,他会劝其回国接受受审。

      个人同政府叫板,在美国家常便饭。但自己承认犯了法,并且是跑到国外去泄密,遭到美国通缉的情况下,老斯诺登还敢同政府叫板,就显得有些独特了。

      这个定性及其解释,作为总统的奥巴马等官员一定不认可,但会受到相当多的美国老百姓的同情。原因是那些官员的面子都丢了,巴不得把斯诺登一下子投到监狱里才解气呢,而老百姓则会想到,这斯诺登要是自己的儿子呢,这斯诺登对政府的不满,要是放在自己身上呢?再说了,这政府要是没人揭露,还不真的成了老虎啦。双方都有自己的理由和道理:官员想,要是你来当这个总统、司法部长、国安局长,你不也的像我这样气得够呛吗;老百姓想,这斯诺登要是你的儿子,你不也得护着吗。

      这就是我们生活中的难处:一方面作为一种角色,我们极力地要承担由权力带来的责任,否则,你就不配当那个官;另一方面作为人,我们又极力地要实现由权利给予的追求,否则你就不配那个人字。更重要的,无论是“官”还是“人”,都不是随意就能决定的,“官”是由社会关系决定的,所以,瞎骗穷吹、冷酷无情、宫廷政变、相互残杀加上阴谋诡计是角色的四菜一汤。“人”是由内在信仰追求决定的,所以,实实在在、同情帮助、有话好说、相互关爱加上忏悔道歉是我们超于动物的常态。

      把握这种人生活中必然的双重性关系,调节好这个角色与做人的矛盾,美国人做出了三个层面的努力。

      第一,做个明知的个体,不仅要知道做人的权利,而且必须知道这个权利是本源的,任何政府的权力都是以此为基础诞生的,都是为此而存在的,从独立宣言到宪法正文、人权法案,有多次规定。所以,美国人不仅批评政府没商量,就是无中生有地埋汰、攻击、诬陷政府也是没商量的。斯诺登的父亲敢于为自己儿子做辩护,因为他儿子的表达权利不可剥夺,那个“权力”中有他儿子的一份,是由他儿子这样的千千万万的个体“权利”的出让构成的。

      相比而言,我们有些兄弟们一听到批评政府的言论,特别是有关自己喜欢的那个政府被批评,就会不由地生气发火,这也可以理解,谁都是不愿自己心中的美好形象遭到破坏呀,但是,我们必须明白,任何政府没有不可剥夺的权利,它的权力都是来源于个体的权利,应受权利的监督、质疑、责难、乃至更换。所以,在美国人的心理,他们能接受斯诺登父亲这样的置政府不顾、跟政府叫板的说法。这在我们看来,你一个小老百姓,你儿子反政府卖国了,你还敢同政府讲条件,不用说“你敢不敢”,就是允许你,“你好意思吗?”不用中央下文件,老百姓的吐沫星子就把你阉了。这里的误区就是我们没把握住权利与权力的真正关系,权力只是个“角儿”,是诸多个体捧起来的,而权利则是“根儿”,是不可剥夺的。

      第二,做个自知的个体,不仅要知道自己的权利,而且必须知道要保护自己的权利,必先保护他人的权利,而不是权力。你的权利不可剥夺,意味着所有同你一样的他人的权力也不可剥夺。当你可以无中生有地批评美国政府时,你也不能阻拦人家自作多情地赞美她;当你自作多情地赞美中国政府时,你也不能一见到别人对中国政府的批评就火冒三丈;更不该做的,是当别人批评政府时,你把别人对政府的批评转化成了对别人个体人格的攻击。尤其是有人出来指正“对政府的批评”与“对各人的指责”不同时,我们兄弟们还一脸正气地说,“咋地啦,我就是爱我的国家,我就是不让人说他”,“你们就当我是中国的脑残粉好了。我就是曾经在天安门看升国旗哭了的人,我就是每次看奥运听见国歌就眼红哽咽的人,我就是曾经半夜看网上北京奥运圣火传递时,中国人保护火炬的图片,看得嚎啕大哭的人。你们不用怀疑,这种人是存在的。”这种人的确存在,但他是靠任性存在的,他的“哭”、“眼红”、“嚎啕”是因为那国旗、火炬能给他带来显示自己比别人强的好处,而不是他真的要为之奋战贡献的那种激动;这些人面对比他们混得好的,就会抱怨现实,而面对比他们差的,就会美化周围;面对比他们哭得、红得、嚎得更厉害的人,他们就说你怎么不理性一点儿,而面对不哭、不红、不嚎的人,他们就说没有感情,不爱国。其实,在他们的心里,哪有什么爱与不爱,只是那种做法能让他们比别人强就行了,所以,这些人不管怎么变化,都有一个基本的形式:“我就是。。。咋地了?”真正的意思就是,我高兴的,才行;我不高兴的,就不行。

      这些人没有真正懂得:权利的这面是自由,那面就是平等,这两面就如同手心与手背一样不可分。没有自由,权利就会被权力吃掉,而没有平等,个体之间就相互蚕食自己的权利。所以,当斯诺登老爸跟政府叫板时,没有谁站出来大骂,“你这个老混蛋,你儿子都卖国了,你还替他辩护?”

      在这个平等的层面,你怎么爱政府,是你的权利,但你不能强迫别人也必须和你一样,别人有别人的权利;你可以针对一个部长的讲话来骂他,它是一种角色,此时他没有权利,他借助的是权力;但你不能针对一个张三李四的批评来指责他,他是一个人,他用的是自己的权利,不是权力,不包括你的一份,不是以你出让的为基础的。这就是我们经常不理解的,为什么美国人不仅敢于骂政府,敢于无中生有地攻击政府,而且没有谁站出来替政府打抱不平,更不会转而攻击批评者人格的。美国的很多游行示威,十有八九都是反政府的,很少是替现任政府评功摆好的:“没有功劳还有苦劳,没有苦劳还有徒劳,皇帝也有百姓不知道的苦衷啊!”更不会有人为奥巴马拔撞,“美国跑了一个斯诺登,那X国还跑了两个副部级呢?”不能以下线、不能以别人之错,来为政府官员辩护,因为这些角色们在获取手中的权力时,已经向权利许下了海誓山盟:我们一定要为人们服务,要“民有民治民享”。这个应该被批评的标准不是老百姓强加给他们的,而是他们发自肺腑的自己给自己立下的规矩,严格地说这跟法律都没关系。所以,美国的这些角色们,不要说触及到了法律,就是有那么一点点的涉嫌,自己就会觉得不好意思辞职吧。原因就是从社会的心理来看,没有人给你一点点的外在强迫,完全是你自己许下的诺言,你违反的不是法律,而是你的诺言。自胡锦涛任内提出的不要组织欢迎队伍、习近平上来规定不要车队陪送等,就是这样的一种明白,可是,目前还是有些兄弟们不真明白。

      第三,做个真知的个体,不仅要知道自己权利的不可剥夺性,也得知道权利对权力制约的许诺性。你不与别人合作,就你没有对对方的顾及;你不参与人家争论,就没有遵守好好说话的规矩;你不同军队签订合约,就不非得去伊拉克战场;斯诺登不申请在国安局工作,国安局不是在民选的政府控制下,泄密就不算真正违法。即使违法,那法也不是真正的法。

      法律要求的公正是双重性的:一方面是人人平等的事实公正,另一方面是至高无上的程序公正。美国最高法院前面里的那两个雕像,就是这两个意思。没有至高无上,就谈不上人人平等。程序公正是个基础,如果这一点做不到,哪怕事实上犯了罪,法院也得释放嫌疑人。当年的“米兰达告诫”就是在检方的这种教训中产生的。

      米兰达是一名强奸犯的名字。196333日深夜,他在亚利桑那州凤凰城将一名18岁女孩强暴。警察将米兰达抓获后,米兰达也供认不讳,并写了一份供认书,还在上面签了名字。以米兰达的供认书和招供词为证据,法院判决米兰达犯劫持罪和强奸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0年、30年。米兰达不服,在狱中向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上诉。19666月,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以五比四的多数,推翻了亚利桑那州最高法院的判决,宣判米兰达的供词无效,理由就是违反了程序公正。这便是美国著名的米兰达诉亚利桑那州案。

      为什么程序公正能成为人人平等的前提呢?一是从客观上看,平等只有为人理解,为人知晓到共识时才存在,共识就得有大家都同意的形式,不管是习俗、规矩、典章、成文法,本质都是一种个体间的诺言。既然是许下的诺言,那你就的遵循,否则无正义而言。你签合同拿福利时挺美,可以打仗了,你就说这战争是侵略,我不去,正义吗?你在填写遵守各种保密文件获得好处时挺高兴,可知道了秘密,你就说这是侵犯人权,我到外面泄露出去,正义吗?客观上测定的是你首先是不是个人,你遵守不遵守自己的承诺。说白了,你都不是人了,你连人事儿都不干了,你还有正义的资格吗?二是从主观上看,平等的协商要有一定的程序,即是内容有问题,在更改之前,也得遵守,否则,任性就会泛滥。这场战争可能是侵略,政府的秘密可能侵犯了人权,你有反对的权利,你可以去告政府,你可以捅给新闻媒体,但你不能不去参战,你不能出去到外国去泄密,除非这场战争、这个政府已为大多数老百姓反对,人们正在行动起来推翻它。否则的话,你不仅违反了你自己的诺言,违反了大多数人的意愿,而且你破坏了权利与权力的相互协商转换的现存方式,从而也就破坏了人们相互信任、相互尊重的交往方式。

      往前走的历史证明,这种方式不仅是可以改变的,而且必须按照历史的自己的必然,不是你自己想怎样就怎样的任性。美国这二百多年,有过多次的改变,但都必须是大家坐下来协商,大事儿的有一人一张选票来定,小事儿就有他们选出来的议员投票来定。一个人的任性,或一伙人的强行,都只能是陈胜吴广的不断回来。从起因上看,陈胜吴广也是因为不公起来,但这个“公”只是个公平,不是公正,只看到了自己、或自己这一类人的主观方面的需要,没有照顾到他们作为“人”的客观方面的要求。为了人的这种必然性要求,法律的最基本要旨必须是同意,否则就是王法或兽法,不是人法。在你同意的法律环境下,你不遵守你的诺言,你还有正义可言吗?在一个大家都懂得权力是由权利构成的理解中,你再把别人对政府的批评化成气愤,还有言论自由吗?在一个你可以随便写作书发己意的网络中,你还跟些不着调的贴,你觉得网友们看不明白你的任性吗?

      斯诺登老爸既是一位普普通通的父亲,又是一位实实在在的美国公民,他心理情绪很平稳:儿子犯了法,不该去国外泄密,所以,他才说儿子正被他人操纵,包括反政府的维基解密等;儿子犯了法但他没背叛;即使他犯了法,政府也不能想咋整就咋整,你政府得遵守程序上的公平,你得把我儿子当作一个有不可剥夺的权利的公民才行。这位父亲的要求,不只是对自己儿子的保护,也是对所有美国公民的保护。

魏中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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