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話說"系人"--哥倫比亞大學階級狀況調查報告 |
| 送交者: 晨邊高地 2004年07月09日16:36:15 於 [教育學術]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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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詞不到"此地"總是理解不了的,例如俺在"哥倫比亞大學與中國人"一文中寫到的Morningside一詞。只有處在Morningside以後你才可能理解什麼是Morningside。到了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後,我才理解了Faculty這個詞的意思並且改變人們把它譯成"系"的常規把它譯成"系人"。在哥大法學院的網站,對她的全部成員的介紹的欄目的名稱是"Faculty and administration"。同志,看不懂吧?按照從我們的文化背景出發的理解,這一欄目應該介紹該系的歷史和現狀以及行政管理的結構(主任、書記下轄若干職能部門等)。然而,人家的這一欄目中的介紹一分為三:其一,Full time faculty(呵呵,又看不懂了吧!怎麼冒出一個"全時的系");其二,Adjunct professor and lecturers;其三,staff。"全時的系"是怎麼也說不走的,把它譯成"全時的系人",一下子就清楚了,譯成道地中文,就是全日制的教師的意思。俺們中國人講全日制這個詞只用於學生,全日制的學生地位比那些半工半讀的高,卻從來不把該詞用於老師。俺已經說過,從制度設計來看,所有的中國大學老師都是全日制的(尤其是軍事化的大學如公安大學,全部老師要坐班),但由於種種原因,俺們的大學教師隊伍事實上多數成了半工半教,大家已經把全日制看成一種懲罰。遙想89年事變後,由於社科院在事變中的表現出格,新上任的社科院的主管想到的第一個懲罰措施就是大家全部都給老子坐班,大家群起憤怒並成功地擊退了把我自由知識分子禁錮化的企圖。但按照全日制學生高於半工半讀生的理路,全日制老師的地位應該高於半工半教老師呢!呵呵! 全時的系人包括兩種人:一種是教授。叫某某為單純的教授是該教授在學術上不夠牛的標誌,牛的教授都有自己獨特的銜頭:例如徐國棟先生是巴特勒教授。什麼意思,其實我在"哥倫比亞大學與中國人"一文中已經講到的丁龍教授頭銜的來歷時已經說明了這個問題:在某個歷史時期,某個慈善家出錢設立一個教席並承擔維持它的費用,此等教席就以該慈善家的名字為名。據說得了某個獎也可以產生這樣的銜頭。例如,如果俺像黃風一樣得了獎勵羅馬法傳播的普里聶夫斯基獎,俺以後就可以自稱為普里聶夫斯基教授徐國棟。第二種是助理教授(assistant professor),這個詞也通常被譯為副教授。他們往往出身名門正派,繞過了講師這一關直接奔教授而來。主要看出身資歷被名牌大學或普通大學選擇吧!最寶貴的資歷是畢業自哈佛、耶魯等名校;其次是給著名的法官當過助理(clergy),在這一環節上,美國的大學首先表現出貴族精神,你不是名門出身恐怕難以進名校教書。事實上,進了名校的人也笨不到哪裡去。其次,美國大學表現出理論聯繫實際的精神,因此,法學教授的培養還帶有法學院建立前的那種學徒式培養的色彩(跟著名法官當助理)。而且美國大學敢於冒險,不像中國大學那樣在新成員進來時就要求多少成果。他們在這方面的要求寬鬆,十幾年不發表東西沒有問題。這恐怕是因為他們承認好的精神產品的生產需要一個相當長的過程,因此,應有等待的耐心。因此,像納什那樣的教授在美國能得到後來得到了巨大回報的容忍,而這樣的人在當代中國的大學恐怕會被做掉。陳景潤能在廈大被容忍是廈大的驕傲,但我根本不敢保證老陳這樣的人在今天的廈大的體制條件下能得到容忍,因此,陳的被容忍,是否與文革期間的混亂有關呢? 非全時的系人就是Adjunct哪!這個詞在詞典上也譯成"副教授",由此產生了如何把它與assistant professor區別開的巨大難題。恐怕不到美國的大學呆一陣的人區別不了兩者。俺呆了近4個月了,終於能區別兩者了。Adjunct就是兼職教師,他們不專屬於某個大學,而是靠一個或很多大學的聘書過活,因此,為了獲得良好的生存,他們應同時是幾個大學的兼職教授才是。他們與全時教授的關係是老闆與打工仔的關係,而前者是要全心全意為選擇自己的大學服務的,後者屬於走穴者。如果全心全意地工作,自己單位的事情那裡做得完!有心眼裡就有活嘛!人家都說美國的教授比中國的教授忙,至少俺不認為他們比我忙,但他們比多數中國教授忙是事實,獨當一面,要組織許多活動呢!很難想象他們有可能到處走穴。饒有興味的是,中國的全時教授爭當兼職教授,全國到處亂轉,他們在本單位的工作肯定是馬虎了事的。按照美國的標準,他們是典型的自貶身份呢!呵呵! 可以說,在教師隊伍中,存在"一個階級","兩個階層"。"一個階級"就是教師階級,"兩個階層",就是專職教授和兼職教授兩者,他們一個是老闆,一個是打工的。這種制度的來歷我只能推測到古老的波倫那大學。當時,大學(Universitas)就是"一群人"的意思,典雅些的譯法是"團體",因此,像"系"的概念一樣,"大學"也是一個人的概念而非物的概念,而在中文中,"大學"一詞如果不是一個僅關涉到一個校園以及裡面的財產的概念,頂多能做到是一個兼包一所大學裡的物和人的概念。在西方語言中,一些兼涉人和物的因素的描述對象總是有不同的詞把表示人的與表示物的區分開。例如,表示人的是family;表示物的是home或house,西方對我們在物的意義上理解的詞彙在人的意義上的使用,表明了人家的人文主義傳統,而我們的用法表明了我們的根深蒂固的物文主義傳統,難怪俺的人文主義民法觀在祖國推廣起來那麼難哦!語言是一個民族的心靈軌跡,它首先就"先占"了一個人的心靈,人們使用既有的語言思考,構成理解的前結構,因此,認識的客觀性是非常渺茫的。所以,俺的人文主義民法典遭遇的最嚴重的問題恐怕在於中文的物文主義的潛意識對學者們的先占! 波倫那大學最初的舉辦具有企業性。一些羅馬法研究者講課賣錢,為了賣更多的錢,不惜摻水,把兩個小時可以講完的東西拉長到講兩天。所有的教授和學生構成一個Universitas與周遭的市民和市政府形成對立,但學習分為專業,因此,一個Universitas又分為若幹個Facoltas,也就是說,一個教授牽頭把幾個相關專業的教授組織起來,開幾門課程賺錢,這幾個教授結成一種合夥的關係構成集體性的老闆。對於一些雞零狗碎的課,他們就請人來講,這樣的講課者就是adjunct的前身,他們處在合夥雇員的地位,是最早的自由職業者。不讓他們進核心,是為了減少年終分紅的人數。這跟合作制律師事務所中合伙人與打工律師的區分是一樣的道理。說到這裡,我想起來比薩大學法律系的主任羅伯特·隆波里曾問我,中國是否按"系"的方式組織大學,當時我對這個問題有些茫然,現在我算理解這個問題了。說起來,這樣的制度也曾引進於中國,人們通常說民國時幾個教授構成一個系,當然,那時一個教授要開好幾門相隔遙遠的課,不像現在的大學教師如此專業化。他們也許就是合伙人。對於他們講不了的小課,恐怕還是要請人。魯迅曾擔任北師大的聘書教授,他也許就是一個這樣的Adjunct呢! 這樣的幾個老闆構成一個Faculty,該詞在拉丁文中的含義就是"權利",老闆們享有請什麼打工仔以及年終分紅的權利嘛!當然,他們還享有在一起吃黃包餐,以便討論一些事情,彼此聯絡一下感情的權利。所以,Faculty的經典含義是"系人",嚴格說來是享有權利的人的意思。過去,我不大理解"選修課"(Facoltativo corso)這個詞,經過對"系人"的研究,我得到了!它就是學生有權利決定是否上的課的意思。 然而,一校也好,一系也好,除了教書之外,還有日常的行政運作問題。當然,這方面的重大決策事項必須由老闆們來做,他們都是從教授中產生的系主任和院長等,至於一些具體操作的事情,就由行政人員來做了。他們構成Staff,完全是打工的,對他們的管理實行不同的邏輯規則。例如,在意大利的大學,這些行政人員上班要打卡,因為他們是為了金錢而工作,要用條條框框把他們套住,而教授們都是為了榮譽而工作的,因此他們可以自由定來去的時間。事實上,他們總是工作得比staff多,上個廁所都一溜小跑。過去我對比薩大學的圖書館就設在每個教授的辦公室里,而這些教授不偷書感到不解,現在似乎悟到了真諦:似乎不應設想所有人自己偷自己的東西。 所以,在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存在由全時教授構成的統治階級,由職員構成的被統治階級,以及由兼職教授構成的中產階級,兩頭大中間細,形成啞鈴型的階級結構。這種階級結構與中國的大學完全相反。在每所中國大學都迴蕩着教師與行政人員的鬥爭的主旋律,前者常常吃虧,因為後者實際地掌握許多資源的分配。而在美國乃至於西方,行政人員是不能與統治階級叫板的。我已經告訴大家,哥大法學院外事辦的負責人阿拉曼尼女士是相當高級的Staff,她通知我們每周四去吃黃包餐而她自己不能去享用,此事就表現了我和她的階級分野。順便告訴大家,從制度設計來看,外國訪問學者屬於系人,是統治階級的一員。 為何說全時教授們是統治階級?首先因為他們享有完全按照自己認為正確的方式實施自己的教學研究活動的自由,不受"校領導"的干預,在這個意義上,校長不屬於統治階級,而屬於Staff。因此,美國的教授都是獨往獨來的天馬;其次,教授們像法官一樣受到終身制(Tenure)的保障。助理教授在任職6年後經過逐級評議被授予教授職位後,就終身任職,大學除非有正當理由如刑事犯罪等情事,不得開除教授。這樣的安排並非從來就有,而是從歷史陳案中總結教訓而來。19世紀末,斯坦福大學的激進的社會學教授愛德華·羅斯主張當時社會最主要的交通工具--鐵路--應當交給政府管理,不能由私營企業把持。而斯坦福大學的恩主勒蘭德·斯坦福生前正是通過修建鐵路發家的(我在"白人的自由女神"一文中提到過他)。他生前似乎容忍了羅斯,但他死後,其遺孀擔任斯坦福大學校董會的董事長,遂念起舊恨,將羅斯教授趕出斯坦福大學。此案以後,為了防微杜漸,美國高校決定以終身制保證教授的教研活動不受政治干擾,維護學術自由,讓教授們在研究與教學過程中傳播的任何有爭議的思想和言論不會對他們的"飯碗"構成任何威脅。 在上述兩項制度的保障下,美國教授只要不犯罪,無人能奈何得了他們。在美國,也有賀衛方式的"有機知識分子",哈佛大學的黑人教授康奈爾·威斯特即為其例,他在非裔美國人的研究方面獨樹一幟。多才多藝,不僅擅長講演、表演,熱心社會活動,而且還灌RAP音樂唱片出售。他愛湊熱鬧,對各種團體向他發出的邀請有求必應,整天在國內外飛來飛去趕場子。時間久了自然冷落了自己的學生。哈佛新校長勞倫斯·薩默斯上任伊始找他談心,對他灌制RAP唱片頗有微詞,希望他多務點正業、少趕點場子。誰知這話捅了馬蜂窩。威斯特把他與薩校長的談話透露給媒體,當即爆為全國許多報紙的頭條。為了表示抗議,他宣布從哈佛辭職,跳槽到普林斯頓。這樣,哈佛大學雄極一時的非裔美國人研究專業就因為薩校長的一句話而土崩瓦解了。為此,薩校長不得不一再發表抱歉聲明,表示自己原沒有給威斯特教授穿小鞋的意思。你看,一個校長的正當的職權行為就是因為教授們的巨大權力而泡湯。 最頻繁地表現教授的權力的地方還是教學。在美國的大學裡,儘管各學科都有教學大綱和學位標準,但教授對從課程設置到具體某一門課的教學都具有絕對的權威,系主任都無權干涉教授的講課內容或教材選擇。研究生教育尤其是專業內的教授們的禁臠。 當然,這是大學內部的邏輯,外人無從知曉,因此,當"內""外"初遇時,往往發生觀念衝突。我已經寫到,艾森豪威爾將軍1952年解甲歸田到哥大當校長,武人治文人伊始,發生了這樣的一件事:將軍在下屬的陪同下巡視校園,會見校董會、行政人員和學生,最後參加了學校教授為他舉行的歡迎大會。在一陣熱烈的掌聲之後艾克致辭。他首先謙恭地為有機會會見在場的全體哥倫比亞大學的"雇員"們表示萬分的榮幸。說話間,哥大德高望重的物理學教授、後來成為諾貝爾獎得主的I.I.拉比教授站起來,自負而不失風度地說:"先生,教授們並不是哥倫比亞大學的'雇員';教授們就是哥倫比亞大學。"事實上,拉比教授在這樣的場合不過說出了一個合乎常情的事實,讓武人出身的艾克明白了自己這個校長與教授們的關係而已,並無冒犯之意。 教授的這種統治階級地位還得到了美國最高法院判例的確認。1980年,該院在裁決一場涉及大學的勞資糾紛案件時(NLRB vs.Yeshiva University,944 U.S. 672)表態說,大學教授屬於"資方"或管理階層,而非勞方,因為他們在日常高校的管理和運作過程中對課程設置、學術標準、學生錄取、學習成績、課時安排等一系列重大問題享有決定權,而且現任教授們直接參與新教授的招聘、錄用、提升等管理過程,所以,按照《國家勞工關係法》的規定,大學教授沒有資格享受通過集體談判進行交涉的權利。確立教授統治階級地位的這項裁決帶給教授們的實惠並不多,因為它從根本上否決了私立高校教授加入工會、與校方進行集體談判交涉的任何可能性。這樣在漲工資的問題上就難免吃虧,一些青年教師的工資還不如資格稍老的秘書高,但他們卻不能組織工會維權。作為被統治階級的Satff是有這個權力的。因此,秘書、清潔工、食堂職工可以在一個學年中最緊張的時候宣布罷工,讓忙考試的學生吃不上飯,畢業班的學生畢不了業,校園裡垃圾成堆沒人收拾,甚至僱人敲鑼打鼓破壞校園寧靜,甚至從哈萊姆請來黑人同志助陣。校方為了維持正常的教學秩序,一般會作出些妥協,答應增加他們的工資待遇,這往往是集體行動的力量所致。 儘管有這樣的不利,統治階級的名分更重要,因此,沒有聽說過哪個大學的教授們為了增加工資的集體談判權而宣布放棄他們當家作主的權利的。只有兼職教授們架不住實惠的誘惑放棄了統治階級的名頭。這種教授平時在教授大會上沒有選舉權,黃包餐偶爾才吃一次,在系裡課程設置的討論中從不露面,連一年一度的聖誕晚會都不被邀請參加。半個世紀前拉比教授驕傲地宣稱教授即大學時,這個群體還幾乎不存在。但近年來,隨着高校財政日漸緊縮,雇用終身教授費用高昂,再加上取得終身後的教授不易管理,很多高校轉而採用"固定兼職"(perma-temps)的教授職位來填補由退休或自動離職空出的教職。據聯邦政府教育部統計,從1993至1998年,40%的美國高校採取措施削減全職終身教職;其中22%的高校用"固定兼職"的教職來取代全職終身教職。有的社區學院的兼職教授比例高達70-80%,連著名私立高校紐約大學都擁有超過50%的兼職教授。他們大致分為兩種情況。很多帶應用性的學院或專業為了擴大學生的眼界和知識面,有意識地僱傭專業領域裡的成功人士擔任兼職教授,希望他們能在教授專業課程的同時,傳授書本知識以外的職業技能,並利用他們的職位給學生介紹實習以致將來就業的機會。這類兼職教授在MBA、教育管理、公共行政等專業尤其普遍。但他們按授課的門數拿錢(每門課1300美元左右),年收入通常不足30000美元,沒有醫療、退休或任何其他福利待遇。學校不給他們配備辦公室,更加談不上配備秘書了。為了改善自己的待遇,他們寧願放棄統治階級的名頭而要求實惠,2002年,紐約大學的兼職教授經過艱苦鬥爭,終於成立了美國私立大學中的第一個兼職教授工會,從而開創了私立大學教授集體談判交涉的先河。但從美國大學的階級結構來看,這個工會的成立不僅沒有提高兼職教授在大學中的地位,反而以法定的形式將這個知識群體與秘書、清潔工、食堂職工等高校"勞工"之間劃上了等號。換言之,終身教授和"固定兼職"的兼職教授之間的管理者與被管理者關係從此法律化、明朗化了。因此,兼職教授正在從統治階級下降為被統治階級。所以,拉比教授如果能活到今天,再次面對他的開黃腔的新校長時,他應該說:"先生,只有終身教授才是哥倫比亞大學。" 拉比教授的此語,不過是對"誰是大學的主人"的問題的一個美國式回答罷了。如果有人膽敢在中國的大學這麼一問,肯定會產生冷鹽進熱油的效果,正猶如俺提出"貴族出身對於一個學者很重要"之命題的效果一樣。按照我們民族的思維定勢,最後的結論肯定是:教授、職工誰也離不開誰,大家都是主人!甚至也不排除好好先生們在討論結論中把學生也寫成主人的可能呢!反正也不要什麼本,多寫一個怕甚?但這樣的皆大歡喜的結論毫無意義,最終的結果還是潛規則與明規則的不一致,掌握學校資源處置權的行政人員實質上成為大學的主人。大家也並非看不出這種背離,所以,有成就的學者往往要擠進行政隊伍,把自己從名義的主人變成實際的,這樣,分一杯羹的願望就把一個教授由全時的變成兼職的,學術的發展由此遭到阻斷。因此,中國大學的階級結構與美國的對應物完全相反,儘管也是啞鈴型,但在那啞鈴的頂部坐着的是Staff或administration,中國的學術因此受到損害。 上述問題在中國是爆炸式的,在美國提出這個問題一點不會引起"爆鍋",因為這種安排早就是美國大學的實踐,而且也有相應的理論支撐。美國實行機會平等下的等級制,其大學裡的尊卑等級分明着呢!不過,各階級間具有流動性就是了。每個人都有平等的選擇充當某一階級的成員的機會,但如果運氣不好或能力不夠,那就只好當自己不怎麼願望的階級的成員。與此相反,中國的大學是大家平等的,其結果,是任何一個科級幹部都有權力讓一個教授差不多每周填一次重複檔案中所有項目的表。所以,美國的教授可以專心做學問,不怎麼理瑣事,而中國的教授不得不陷入瑣事堆里去了。美國教授在大學中的崇高地位,當令中國教授們羨慕吧!實際上,中國教授們不過受"平等"之害罷了。 國人們很少有勇氣說出人生來不平等的事實,因為此語傷人太多,只好把這點心得埋在心裡,口裡說平等,實質上執行不平等的規則,這導致宣稱的中國大學的階級結構與實際的不一致。美國人哪會玩這個?心直口快,一根腸子通屁眼,因此,其大學的階級結構讓一個外國人在4個月內就瞧出來了,而中國大學的階級結構要想讓美國人弄明白,恐怕要花4年才夠呢!信不信由你,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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