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曰去Costco 買東西,兩四歲左右的西裔孩在店內追來打去。還幾次試圖跑出安檢門(有兩員工把守查看發票)被員工厲聲欄下,讓其去找媽媽。周圍人見此搖頭或相視而笑。
另一日在Gaint 結款處。見一約六歲白孩跟在其母后大聲哭喊,原因不詳。見此大家也是搖頭,笑之。
這些在公眾場合表現不佳之孩,人們多會指責家長教養無方,沒有盡責。
那怎樣才能讓幾歲的孩子有基本聽令的習慣呢?
事不過三可起到不錯作用。
從孩子一歲半左右就可以開始訓練聽令習慣。越晚執行越難聽今。如到三歲還不訓練,恐怕父母的尊嚴及講話效應不但不起作用,還會束手無策,任孩子撒野後,父母的角色會變得相當困難。有的甚至影響孩子一生。
不允許他們以哭喊方式解決問題是第一條。一次哭喊時:正色告之:你是不能以這種方式得到你想要的任何東西。還哭。給你另一次機會停止哭喊。(做停手勢)繼續哭。就應拿走或讓他或他想要的物件暫時失蹤。這個階段父母與孩鬥智鬥勇。孩會更大聲哭或歇斯底里掙扎。但父母一定要視而不見,不聞,一會兒告之:還是希望停止哭喊,才有機會商量。如繼續哭,就一定不能再理會了。自干自的事兒去。中間不能與之有任何語言及眼神交流,不然會激發孩子斗性,他們只是盼望成人注意他們的痛苦及述求。直到孩子從根本上意識到父母是根本不可能有任何商量機會,除非聽令。等安靜後,再與之講理。肯定聽令行為,再鼓勵,甚至給予一定獎勵,會非常有效。只要如此堅持兩到三次,普通孩子就會比較聽話,好養了。但這胡鬧的時間,有長有短。我曾經有一印裔孩,哭喊了近四小時,才有聽令意識。自己二女很小時也以此招約束過。
百分之九十九的孩子的撒野,父母都可以以這招制住,當然會有例外孩。那些稱自己孩子牛,撅等的父母,是否應考慮一下自己的態度是否堅決。是那惻隱之心壞了事。惻隱之誰無,問題是你是願意長期與胡鬧孩鬥爭,還是兩,三次解決戰鬥。
一些父母在輸了那戰鬥讓孩占上風后,還夸孩聰明。明智嗎? 這種不聽令的行為和智力不掛勾。可本人還是時有聽父母提到孩不聽令是因為太聰明,能制服成人,聰明了得。哈,那就父母去受那聰明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