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由阜陽奶粉事件到中藥注射液的毒性 |
| 送交者: 山西老醋 2009年06月26日09:42:59 於 [健康生活]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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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阜陽奶粉事件到中藥注射液的毒性
作者: 山西老醋 幾年前在安徽阜陽發現許多大頭娃娃,嬰兒夭折或者發育遲緩,最終查明罪 魁禍首乃不合格的嬰兒奶粉。從報道來看,新聞通稿公布的死亡嬰兒數是13人, 不過有報紙介紹許多死亡的嬰兒沒有被計算在內,更有許多患兒的病因沒有被歸 於奶粉。真相如何,恐怕有待後世調查了。 殺人奶粉被查禁了,那麼殺人中藥呢? 我們的藥品審查機構在原鄭局長的領 導下,創下了一個又一個世界紀錄。也正是在這樣的支持中藥的氛圍中,成分、 藥理、毒性和功效不明的中藥注射液堂而皇之的大量出籠。在患者及家屬的淚光 中,製藥廠老闆樂了,鄭局長的灰色收入也讓他數得手發酸。現在,鄭局長已伏 法,然而製藥廠卻仍然在賣“殺人藥”,那些被鄭局長們批準的毒藥依然在毒害 着中國的百姓。 生產毒奶粉的據說都是一些作坊式的小規模廠家,小老闆的蹲監並沒有減輕 患兒和年輕父母的痛苦。而生產殺人毒中藥的卻是一些利稅大戶,衛生部的大佬 已被處決,那些大老闆該如何處置?中藥的受害者,特別是絕症患者的家屬又該 如何補償? 藥廠老闆們有過負罪感麼? 倘若這些事情“有幸”發生在發達國家,我倒是想推斷一下事情的結局: 1)衛生部許多官員被逮捕或者調查,包括審查許可證的幾乎全部人員。在 此處沒有“法不責眾”; 2)非法的“合法”許可證被吊銷,禁止廠家任何生產行為; 3)“合法”生產了大量“殺人藥”的廠家董事長,總經理,生產部經理, 銷售部經理被逮捕; 4)廠家資產被凍結,用於賠償受害者; 5)由於在任國家公務員的罪責,國家賠償適用; 6)若有地方行政首腦、國會議員、政府高層等政界人物與廠家有任何經濟 往來的蛛絲馬跡,他們將面臨媒體的狂轟濫炸和警察的調查。 注意看了一下國內關於死刑執行的報道,一般來講,對於兇惡的殺人犯罪, 死刑犯常常被處以槍決。然而,那些有過顯赫地位的,執行死刑的時候則享受了 很高的待遇:瀋陽的黑社會頭子被執行注射死刑。政府高官的死刑執行情況沒有 被公布,“別有用心”的我不禁要想:鄭局長這樣的高官是不是被執行了注射死 刑呢?如果真是如此,我提議:下次如果有衛生部的大員被判死刑的時候,強烈 推薦大劑量注射他們自己批準的中藥製劑! 下面是一個日本關於食品藥品安全的例子,發生在《藥事法》《JAS法》等 沒有完備的年代。列舉出來以作參考。 1955年日本西部地區陸續發現許多嬰兒死亡,經岡山大學醫學院調查(1955 年8月24日公布),共發現死亡嬰兒130名,病兒12159名。調查還發現事件中所 有的嬰兒都服用過森永乳業株式會社生產的嬰兒專用奶粉。經過檢測,森永公司 德島分廠生產的嬰兒奶粉中含有超標的砷(來源於純度不高的磷酸二氫鈉,廠家 檢測不充分)。經過政府協調、冗長的談判和法庭訴訟(德島分廠的廠長被逮捕 並判有罪),森永公司向12289名受害者或者遺族(包括許多受害較輕微者和幾乎 沒有後遺症者)謝罪並承擔永久責任(注意:永久責任!)。幾十年來,森永公 司累計賠償了400多億日元(不含物價變動因素),今年前3個季度(2007年1-9 月)已經賠償了17億日元(按照2007年11月上旬的匯率,約折合人民幣1.2億)。 森永事件促成了系列食品醫藥法律的制定,且給當時的日本社會以巨大的衝擊: “許多年輕的母親親手把有毒的奶粉餵給了孩子,且因為自己分泌的母乳不足才 給心愛的寶寶餵食奶粉的----‘是自己親手殺死了孩子’,母親們產生了沉重的 負罪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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