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病人绝对的隐私、绝对的权益──从华夏快递编辑删除一篇文稿谈开(社会、艺
术与医学-19)
力刀
前一段时间,华夏论坛上曾为快递编辑删除了一篇已刊登的万某人谈医学健康有关
事宜的文稿而争论不息,有的还打出了什么“民主”、“保护言论自由”的大旗,
甚至以罢坛、拒绝再看华夏文摘、要与之割袍断袖划席绝交。众说纷纭,闹得不亦
乐乎。
当时情况是:当万某那篇宣扬提倡“喝尿”治百病健身长寿的文章发出后,就有网
友曾对其文章的非科学性、荒唐的江湖跳大神的胡扯在论坛提出了意见,指出了其
所言有关健康和疾病防治的内容反科学和迷信色彩,并对华夏编辑竟然刊登出这种
水平的文章表示遗憾,并要求撤稿。力刀对几位发言网友的观点均表示赞同,但更
关注的是这篇文章的某个提法是与美国以及整个现代西方社会伦理和社会道德观念
以至现行法律相违背的,刊登这个迷信色彩水平低劣的文章有害于华夏文摘的声誉
事小,更担心可能会给华夏带来不必要的法律纠纷问题。故提醒编辑,这篇不仅在
健康卫生具体技术问题方面胡扯八道,更重要的是其论点严重违背现行法律,有害
于华夏文摘,强调应坚决撤掉。我相信有关编辑负责人士理解和采纳了力刀发自肺
腑关爱华夏和依据法理的合理建议,及时撤掉了这篇文稿。结果这撤稿就引来了巨
大争议。
当我看过这个姓万的文章,对其所谓健康保健、喝尿治病长寿之类东西也只一笑了
之,因为我知道这种东西公开跳大神、会把它当回事的人大概只有走火入魔的才会
跟他走,喝他那壶神水。可是,紧接着在后面,当他谈到艾滋病和如何对待艾滋病
人时,他竟然公开提出“要隔离艾滋病人,不许他们危害社会”!这一下可就立即
让力刀看到此人论点是犯了法了。说得明白点,他这话在今天可以变换类似提法:
“要让黑人和有色人种坐到公车后面去!应该隔离这些99 %皮肤结核菌素试验阳
性的黄种人!”
在今天,谁胆敢公开说和在正式刊物、电台等传媒上这样讲?除非他想自己砸自己
饭碗、甚至上法庭过堂打官司去。不仅言者可以有这些触霉头的事儿,也可以连代
发表其言论文字的媒介。华夏文摘是六四以后由一批热血的中国留学生在美国马里
兰州正式注册的、声誉卓越,深受新老留学生们喜爱的、“自己人”的电子刊物。
我作为她的老读者和多年来的撰稿网人写手,对她也是充满深情厚谊──至今我保
存着储存有90中期以前那些文集的软片磁盘和当时我用来为她写稿的在DOS下
操作(还没有鼠标器时代)的下里巴人、叮当、和当时阅读中文用的老华夏编辑魏
亚桂先生自编的ZWDOS软件磁盘──为了那不能忘怀的情分。所以,看到这万
文有严重损害华夏利益时,力刀当然要拍案而起挥刀所向。
对于所有那些反对撤稿,强调“应保证言论自由”、“保持华夏文摘独立性”的说
法,笔者即认同也不认同。关于“应保证言论自由”、“保持华夏文摘独立性”等
说法,力刀绝对同意,无任何反对之意。但在此,要谈的是为何我坚决要求编辑撤
它而且支持及时撤掉的作法。这里,撤掉这篇有严重问题的医学伦理和违背华夏文
摘注册所在国、所在州的现行法律,是绝对对华夏文摘有百益而无一害的事,与什
么“民主”和“言论自由”根本不相关。下面,笔者说明为何我要提议撤稿和华夏
编辑撤稿的合理性。
万文关于艾滋病人的言论为何说是违反医学伦理和现行法律的?别说那些叫嚷“民
主和言论自由”的网人,很多读者和民众大概也不清楚这个问题的严重性。在美国,
个人隐私权是绝对受到保护神圣不可侵犯的。你的工资、财产、社安号、甚至性别、
婚姻、性取向等隐私都是要受到保护的。而你的健康和疾病状况就更是绝对隐私秘
密,除了你的直接负责医生,任何其他人包括与你无直接医疗护理关系的医务人员
也不得打探。这在近几年国会通过并已在全美各州大小医院实行的有关保护病人健
康隐私法律(缩写简为HIPPA)更是做了极为细致并严厉规范。任何医务人员
若严重违反,很可能就要吊销执照,甚至上法庭下牢子。而在医学界,对艾滋病人
的隐私更是有具体严格规定,对其权益也不仅在医务界已被整个社会所认可和接受,
成为公认的现代西方社会文明伦理和法规。具体到什么程度?下面举几例来说明以
有助读者们理解。
1.谁可以探询病人是否HIV阳性和是否是艾滋病人?只有他/她的直接负责治
疗护理医生和护士!而即使直接 管此病人的医生要抽血化验其是否HIV阳性和程
度,都要先给病人讲明缘由,并由病人在许可书上签名同意方可抽血化验,而有关
化验部门也只有看到这个有病人亲笔签字同意的(在病人无能力时,由其所委托代
理人──亲属或律师签字)许可书才做化验。否则,无许可书,任何人不能擅自抽
血去查看病人HIV阳性与否。尽管你高度怀疑其有与艾滋或已知HIV阳性者有
性接触史、静脉用药瘾君子和艾滋病/HIV阳性母亲生育的孩子等,也不能在病
人不知和不同意情况下抽血化验。你即使偷着抽了血,医院化验室发现也要打回化
验申请单,不得做此化验检查。而且,这会被认为违反医疗规章制度和法律事件,
你很可能要倒霉。
2.“我是外科医生,要给你开刀,我术前化验不是很合理正常吗?你能不同意吗?”
有人问。不能!你就是开刀的外科医生也不能擅自做!如果病人说“不”!你只能
硬头皮上台,只能告诫自己和各位手术人员加倍小心,勿受到针和刀片损伤。现代
外科手术时,手术医生基本都是戴两层手套并带面罩保护自己。
3.只有当手术中医生护士真正受伤,才可不考虑签字问题立即取病人血化验以决
定是否要立即预防性服用抗HIV药物──那是副作用很大,要连续服用数月。还
有就是,做器官移植的病人,术前无条件强制性必须做HIV检验──若阳性,除
极少特殊病例外,基本不考虑做器官移植,因为术后服用免疫抑制剂无疑等于火上
浇油,促使HIV增值。
4.其他如;在刑事犯罪和有伤亡的民事法律纠纷事件里,受害者和侵犯者都要无
条件强制性必须做HIV检验、去献血、献骨髓、献器官等都要必须接受检查HI
V检验。还有一些情况,不做具体赘述。而经管医生和护士必须严格保守病人以及
受害人的HIV检验结果,不得向任何无关者透露,即便病人的配偶和医疗保险公
司!如此严格为病人隐私保护,那么,何来万文里的要对HIV阳性和艾滋病人如
何如何之说?谁有资格去了解病人这些资料?这不是胡扯吗?
更为严重的是:即便你不管用何种方法(其实不是正当的途径获取行为本身就是严
重犯罪了!)知道了某人HIV检验结果或是艾滋病患,你若胆敢以此来开除其公
职或解雇其工作,更别说什么“隔离”这除了在中国大陆可以象国安部那些特务胆
敢光天化日下绑架蒋彦勇医生或那些维权人士一般的无稽之谈,在西方社会,你肯
定是自己要下大牢啃窝头去了。这样的说法,就如前述的“黑人和黄种或其他有色
人种坐车后面去、不得到某处某地去”、“必须隔离亚洲人、印第安人或什么、什
么人”一样!若你具体说某个HIV阳性或艾滋病人故意散播病毒,拿带菌针管扎
人,那是具体个体的犯罪行为,只能针对那个具体行为人,而不能用集合名词什么
“HIV阳性或艾滋病人”这个群体来说事。
同前面讲的化验病人血HIV的情况相似,别说其他工作,即便是医护人员受雇,
其雇主也绝无权压根就不许对雇员做这个化验检查,尽管其他疾病如肝炎病毒、结
核菌素实验、是否静脉注射毒品等检验可以做,就是这个HIV不能!不管他/她
的工作是清扫工还是外科医生。即使病人自己公开其有病或带毒,可以在双方协商
的基础上讨论具体工作性质和方式,如何注意防护──保护自己和他人。而绝无任
何雇主胆敢因此开除解雇和给予小鞋。谁这样做,结果必然是他自己遭解雇不说,
可能要上法庭。更别胡扯什么“隔离”了。
很多读者想必看过好莱坞1994年由导演Jonathan Demme执导,
Tom Hanks和Denzel Washington联手主演的获第66
届奥斯卡最佳影片提名,汉克斯也因扮演此片中主人公获最佳男演员的《费城》
(Philadelphia)。这部影片就是向整个社会提出了艾滋病人的社会
权益问题!美国和加拿大以及欧洲对艾滋病人的全社会歧视态度受到纠正、建立严
格保护HIV阳性和艾滋病人权益的法律和医疗制度也由于此影片在全社会所引起
的轰动和促进民众的反思,而得到极大促进和完善。十多年前当欧美西方文明社会
已如此关注保护HIV阳性和艾滋病人权益时,二十一世纪的今天我们的华夏文摘
却要刊登公开叫嚣“隔离艾滋病人”的文章,这是多大的倒退和与现代社会文明不
相容!也是公然藐视这个社会文明制度和法律。这个无知的万某人当然可以自己去
开个网站和办个报刊杂志宣扬自己这套胡扯的论点,无论被谴责还是遭受法律制裁,
那是他个人的事,但绝无理由因编辑疏忽没能把严关而刊登此文给华夏文摘带来法
律上的麻烦,以及道义和声誉的损害。以任何“民主、言论自由”为借口鼓动刊登
或恢复登载万文的说法都只能说明其对现代社会文明和法律以及现代医学伦理的无
知和藐视,是在滥用歪曲“民主和言论自由”的内涵。作为在北美社会生活多年的
这些大陆来的精英知识分子和高级学术人士们而竟然对所居住生活国家的社会制度、
法规和伦理如此缺乏了解,实在可悲。
所以,鉴于此,力刀作为一个医生,凭着良心和道义不能不拍案而起对其说“不”,
向华夏文摘编辑说明刊登此文的反社会和严重性。我很高兴地看到华夏文摘编辑当
即就从快递首页撤下这篇观点充满荒谬无知违反科学以及违反现代社会伦理和法律,
错误百出的东西。在民主社会,言论自由也绝对不是无限自由的,是在相应社会伦
理道德和法律要求下的自由,是以不能侵犯他人权益──尤其儿童、妇女和老弱病
残者这些社会最柔弱,最易受伤害的群体。
这就是华夏快递编辑删除一篇文稿事件的缘由,以及其道义上其内在所包含的医学、
社会学、法律和伦理的真正意义。
这是我希望华夏文摘和网络读者们了解的一点最起码有关知识。
4/29/2006 寄自 美国 刀客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