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刑事司法学系教授黄锦就,12月23日与“占中”发起人之一的戴耀廷教授同场出席港大社会学系举办的座谈会。当时笔者也在场,那天在台下问问题的大约有七个人,记忆中当中有三个西方人支持“占中”,两个中立,两个(包括笔者)反对。西方人为何会支持“占中”?这本身就很有问题。其实笔者从第一天开始,已经觉得“占中”无聊,但是,笔者也好奇,在刑事司法学上,“占中”究竟会为香港带来什么后果?
美学者抨戴氏“行事鲁莽”
黄锦就当日就批评,“占中”行动有如“恐怖活动”,将会严重影响香港公共秩序。刑事司法学系教授也这样说,不就是这个学术范畴的最佳凭据?
黄锦就问戴耀廷:“你有没有从警方那边理解到占中所带来的骚动的后果?”当时戴耀廷很坦白的说:“没有。”黄锦就立即用刑法语言说戴耀廷“行事鲁莽”(Reckless)。以法律角度来说,没有考虑重要后果的就是“行事鲁莽”。从笔者观察,戴耀廷今次策划“占中”,完全把责任反推给那些阻挠“占中”的人。戴耀廷这个方法是很误导性的,也是在诱逼无知市民贪图一时之快而以身犯险。
笔者大胆以“西藏独立”的事件来比较香港的情况,“西藏独立”事件是由很多西方势力怂恿而成,循的是叛乱、占地、独立几个步骤。西方势力从香港殖民地时代开始就让英国怂?香港新界自主和拥有特权,西方势力也怂恿同在边界的“西藏独立”。现在香港政局大乱,西方势力会否同样的在背后发功怂恿“香港独立”?司马昭之心路人皆见。
笔者认为,香港绝不能试图像西藏般“独立”。香港若被外国势力瓜分,重回殖民地时代,情况将惨不忍睹。笔者曾问戴耀廷他究竟是以律师身份还是以学者身份评估“占中”目的和后果,当时他并没有回答。笔者认为如果他是以律师身份发起今次“占中”,他就是知法犯法。如果他是以学者身份发起今次“占中”,那他就是文人论政,看不到事件的潜在破坏力所带来的深远影响。
“占中”是有摧毁香港繁荣发展的潜在破坏力,如果戴耀廷发起“占中”而为香港带来祸害,那么香港政府能否告他?香港市民能否告他?1997年之前,有不少西方人告诉笔者,如果中国收回香港后有失误,英国香港市民可以告中国。在如此逻辑下,现在戴耀廷欲发起“占中”,破坏香港,引起骚乱,那么中国香港市民又能否告戴耀廷?
说回当日港大座谈会,笔者记得当时发生了一个小插曲,就是港大座谈会中的港大主持人(Moderator)在座谈会中途竟然加入言论,参与间接支持戴耀廷,笔者当时立刻表达不同意那主持人与其当时所任的中立职责不符。笔者难以想象,像他如此有学识的人竟然会如此偏离自己应有的位置。香港广大市民当然可以发表自己的意见,而笔者认为大家反对“占中”才是最实际的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