蜜蜂一直关注的瑾子博网络道案文章,红颜杀人又一案
可惜文章不让评论蜜蜂又想评论就只有自己贴评论:
还是跟前一次朱迪案一样,蜜蜂认为:男女关系中女人杀男人,男人多数是该死,女人多数会逃脱惩罚。
儿子来美国上学时候,学校教育他们:不能跟女生发生冲突如果吵架打架都是男生的错。为什么?不为什么。小家伙回家后表示大为不满,蜜蜂跟他说:就是这个理,理解要执行,不理解也要执行。嘿嘿!美国还有一个“性骚扰”犯罪,那是非常严格贯彻的,尽管有时候实际应用会比较“荒谬”,但是法律就是法律,犯不起!
因为女性天生生理因素弱于男性,所以男女不能一个组搞体育比赛,不是么?男女生理天生就不公平,怪不得谁。讲究人人平等只是在理论上,真正的不平等是在现实中。
看过一个统计,现实社会生活中的犯罪,发生在男女之间大约占40%。
记住:男性如果在两性关系中没有“让一手”而要“平等”,就犯错误了。所以中国古训:男不与女斗。
比如这个案件,男女本来只是“Shake up"关系,吵架离开就算了,还要再回来就可能是“looking for Trouble”,女人发出警告,他没理会,女人开枪就是顺理成章。想一想看:如果女人不开枪,也许就被掐死了——你无法想象后果会有多么严重。杀人案发生的主动方是男人——他不回来屁事不会发生。
至于案发后女人在法庭上撒谎这个问题,蜜蜂认为她们撒谎是正常的——说明她们没有准备要杀人,在法庭上不撒谎才不正常——说明她们是蓄意谋杀就会罪加一等。
生活中人们不是有许多善意也是撒谎的么?
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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