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omwell砍了英王Charles的腦袋,建立了英聯邦共和國,卻成為英國歷史上最大的獨裁者,接受人們對他用“陛下”的稱呼,但始終沒有被多數貴族認可。共和國也隨着他的死亡而死亡(並不貶低其作為軍事天才的意義)。
文藝復興太早了,與民主理念關係不大。宗教革命是從德國開始的,屬於當時很窮在歐洲沒有多少影響力的地方,就比如從中國的甘肅。但被亨利八世接受確實是因為私利,這廝要離婚,羅馬教廷因為西班牙的壓力而不許(他老婆是西班牙國王的姑媽)。
路德教是反教權的,客觀上是促進了分權,但如果沒有亨利八世的為了離婚而自立教會(而且是政教合一,自己是英國聖公教的首領),不會影響那麼大,因為當時德國算不上歐洲強國。一直有一種近似玩笑的說法,歐洲列強的變遷就是因為幾個女人爭寵的結果,從亨利八世的離婚案來看,也不是太離譜(要說歐洲沒有多妻制還是先進)。
歐洲的現代民主理念確實在Cromwell時第一次明確提出(公民的概念),但當時屬於社會意識超前,後來失敗。而英國王室權利的減小是從更早的時間就存在的,代表包括Magna Carta的出現,是一個經歷了幾百年的過程。
你這裡說的“西方強大”只能是指英國的強大,在英國之前,西班牙與法國早就是世界強國了,已經有海外殖民地。那時的英國屬於比蠻荒德國強點的檔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