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一三事件”研討進入熱議;肇自北京一個研討會引發的辯論——這個辯論最具色彩的說法是:該索回林骨,紀念與茲……這是所謂右派說法——我們說,這個感情色彩劇烈之要求應該轉變如下:
我們要索回林彪指揮之1948年長春之戰的餓殍戰略下,死去的三十萬白骨!
我們要索回林彪1966年在天安門上,號召殺死一切階級敵人之叫囂和隨之出現的文革百萬死難者;且索回之白骨。
林骨索回不索回,頂多具備其友戚私人意義;索回革命付出代價之中國人的百萬、千萬遺骨,才是正說,才是天意,才是得道。
以下,我們對林彪事件簡說如下。
一句話,林彪如果得逞,一切就會改變嗎?試想,如果所謂林立果刺王殺駕實現,又會引來如何一種結局?大概是難以想象的。首先,林彪如何定位文革。八一八他在毛身邊聲嘶力竭地喊叫“要橫掃一切牛鬼蛇神”,言猶在耳;他會以哪種方式否定之?否定毛?近說之。如果他否定毛,他的“四個第一”,他的毛主席“頂峰”說,他的毛主席小語錄,他的對於彭羅陸楊賀的打倒……諸如此類,又該如何解釋?遠說之,他的七千人大會上擁護毛政治的胡說八道;他的廬山會議上的助紂為虐,滅彭與毛的言詞,又該如何定位?更遠說之,他的長春餓殍戰術,餓死三十萬人的手段,是不是他的人生和戰爭道德的最好負證?是的,如果林得逞,他該如何解釋所有者一切?關鍵是,他敢於殺毛嗎?毛與他不是一體一身嗎?林彪殺死毛,還有他得道、得天下、得民心(屁民)之可能嗎?這是他們現在在共產黨之凌煙閣供奉林彪之由(在軍博,影視,書籍等)——他可以半個被肯定——是因為,他是殺人功臣。
林彪是一個什麼樣的人物,別人無言,他自己證實之;換言之,他的大忠是奸的本態早已為熟知其人的人民大眾——起碼是人民小眾得知不二——他的道德敗壞和實用主義,更是比較“黑貓白貓論”早出世十多年的貨色。這些貨色人們尚有記憶。他說:政治鬥爭無誠實可言;政治鬥爭就是引導對方犯錯誤——搶一響,上戰場,老子今天就死在戰場上——他讓戰士不休息,不睡覺,不吃飯,一路打殺,不息性命……(遼瀋戰役期間)——他更是權力解釋的當時的權威;他枉顧一切權力治衡,一切權力牽制,為毛不擇手段,達到權力,付出犬馬之勞,更上升為接班人。但是,他並非策略家和權術家。他的黃吳葉李邱,不知韜晦,不知退隱,一味張揚,至使毛看見(廬山)滿是綠軍裝而動疑;這個疑惑,當然,是在廬山上加劇而不始自山。他如果真知韜晦法術,就該知道要等待毛死才有一切——可惜他不懂——於是,一切之合與不合,隨即發生。坊間,此類文字甚多,不一一。
故此,如果林彪得逞,他的難點,比起毛失去文革合法性和毛因林顛覆很快死掉,更加難以自圓自處自辨;因為,如果他的兒子真的殺死毛,天下之亂,可以想見——唯獨林彪這個“大救星”帶領人民走出文革深淵和毛國大難之期翼一點真實性也沒有。理由是,如果林得逞,他如何協調整個人民國重新定位一尊之問題?定他為開國之主?可能乎?他這個政治鬥爭的機會主義者,又如何作法,說話,表率?毛旗幟一倒,他林彪,難道不倒?他真的會變成赫魯曉夫?(事實也說明,起碼他無此心——無此心,又有何意,又要如何?)他從北到南打死千萬中國人的罪惡,難道可以不予清算——這個清算,當然包括文革他的助紂為虐——他林彪如何迴避,解釋,擺脫這些——他的新權力,又說些什麼?如果他迴避所有這些重大課題,就像現在的共產黨,那麼,毛之地位之“法統”也無法因為他殺死之而迴避。林彪批判毛主席——這件事情是不是過於滑稽天下了呢?
退而求其次,姑且認為林彪陳伯達搞建設一說得到認可,毛也很快死掉——那麼,又會出現什麼結果?——是不是他們就一邊建設,一邊開明,甚至一邊改革,一邊民主了呢?這個假設,其實答案早在;這個答案就是,鄧建設。鄧建設(改革開放)出現了什麼結局?眾所周知,不予仔細。一言蔽之,就是共產黨變成資本家。這是一個西方人不知,馬克思不懂,只有鄧等才心領神會之打天下——坐天下之新邏輯。林彪懂不懂?不知道。但是情勢比人強。林彪也不能免俗。人們說,如果林殺毛得逞,暴君斃命,天下出氣,一切好轉。我看未必。毛不過延後幾年而死,事情變得如何?前說之鄧解民脫困,水火併和乎?沒有。既然沒有,林彪殺死毛,又如何?不過是一個大賊被小賊取代,而此小賊不如大賊之“合法合理”(他們的理),還會導致新版極權。
更加可疑的是,如果林登臨帝位,小立果難道不是第二個金正日乎?這個判斷,不能排除。如果這樣,那真是毛無後,林繼承,陰錯陽差,國人接收的真正是一個林彪王國,這個事情難道不是荒誕加悲情嗎?你有什麼理由說出這個林彪,這個在蘇聯受訓的共產黨人,這個不管不顧任何道德、家法、原則的妄人,可以一朝變成民主自由的鬥士呢?這個比喻,就像你認為希特勒或者戈林可以轉變成為某種道德家和大善人——此中宣揚,除去弱智,就是險惡——林立果反對毛的作法本身,就是一種小法西斯,對付老法西斯,毫無民意可言——這是軍人統治在林家二人身上的蠻幹體現;真不如毛之陰謀詭計或者陽謀詭計。這是一種缺位,無道,蠻幹和弱智的表現。
有人說林立果是荊軻刺秦,烈士可嘉;真不知這些人如何看待歷史,看待道德,看待文化。秦王被刺,荊軻與秦,秦與歷史,難道可以用共產黨這個符號與之比附嗎?驢臀誤對馬嘴。《五七一》何物?反毛、擁林、擁共之宣言——這是“民主先聲”裡面的兩個“後聲”——另外一個,是十六條。後者,又為何物?宣揚“恐怖統治一切”之(左拉等當時法國作家批判之)布朗基殺人宣言——人們過了半個世紀還不知道巴黎公社是一個什麼東西!可謂無知帶憾。毛主席可以宣言造反於制度之內。林彪可以宣楊B52如何如何,又有何奇?他們就是一些真理為他用者;用後棄置如敝屣。這些歷史,這些教訓難道還少嗎?歷史的教訓真的就是不汲取教訓嗎?(見黑格爾)解放思想的說法說了幾十年了。問題是,誰,來“解放”你的思想?五七一,巴黎公社,文革,改革開放?如果這樣,你一百年也不會被解放。人們拿着一個原來在蘇聯《真理報》上發表的“實踐是檢驗真理標準”的真理,說三道四,煞有介事;問題是,這個實踐是誰主導的實踐?實踐是民意,民間和民主的實踐嗎?還是對共產黨修修補補,供敝屣於龕位?
我們的看法非常簡單。毛說林如何如何……一切,都是胡說八道;毛的、對於九一三事件的定調,也同樣一無是處。這是傻子都知道的事情。問題是,如果因為毛無道,可否定,就轉出來一個林有道,甚至林兒子更英雄,那就是同樣無道、無恥——你去問問八一八林彪號召打倒,橫掃之一切受難者,容不容?你去問問長春三十萬餓殍,家屬和後人,容不容?你去問問全部國民黨及其子弟們,他們對於從南到北、殺死百萬國人、軍人、百姓之林彪,對他,容不容?那些煞有架勢者說什麼中國軍人屍骨、如何、如之何?你去問問,林彪殺死的百萬白骨對他又是如何之咒,之責?文革研究,說真的,乏善可陳。說林是反毛大英雄者,有之;說江青是女權主義者,有之;說張春橋是理想主義者,有之;說毛是大民主提倡者,人民文革領袖者,有之;……所有這些說法不單于內,尚播於外;法國68年人;德國赤軍;加上卡扎非的綠軍;加上理論家政客和土匪(如,波而布特等),幾十年來,這些雜音大有趨為主流之勢,叫人鬱悶得狠!現在,文革過去半個世紀?何以中國人不幸,不行,還是叫囂林彪救中國呢?這個答案就是,他們的負選擇就是不二法門:或者毛;或者林(救中國;無他)——其實,毛、林一樣,沒有區別——小巫大巫而已!救不了中國。
最後一點。我們看到有人提出這樣的邏輯。這個說法是,如果按照黨國內政治操作,林案實為“冤案”,考慮到林案牽涉的幾十萬人的政治待遇問題,首先要在黨國內政治裡面平反此一案件。這個說法的依據本來就是大前提的錯誤和誤導。因為,如果按照這樣的說法,林彪應該絕對服從他的領袖——這叫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因為按照西方人權主義之前提:“不言而喻”是一種原則,既不能否認、也無法證明之,而求得天意和人文二兼——按照這樣的邏輯,毛為林神,毛叫林死,不得不死。二是,如果毛、林之間尚有他們自己額外的標準,這個標準就是共產黨之前提。在此前提下,林彪可以轉換一種說法,就是毛違背黨規。可惜,這樣的說法和他自己以前的說法(非理性主義迷信崇拜說)大相徑庭。因為,如果林彪和毛的關係界定在林和毛共同遵守黨法黨規之基礎上,林彪本人的發跡和竄升,也就不復存在,一變為劉周鄧的政治權力之存在。三,如果林彪和毛安然相處,就像林一直以來那樣不計正確,不計代價,不計感情,而是一味吹捧,那麼,事情也就化為烏有。可惜四,情形不是這樣。因為按照毛統帥一切的做法,毛可以讓林得逞,也可以不讓之;這是毫無法力,法律,法統依據的皇帝意志,林彪要說這、說那,等於白說——所以,毛就讓這個本來就沒有法治的毛意,成為法治(不讓設國家主席)。五,如果林不是威脅到毛的統治,威脅到文革戰略,那麼,難以設想毛林之間的鬥爭會起。這是因為,林彪(對於毛言)篡奪了軍權和政權之一部分;黃吳葉李邱,毫無疑問,成為70年廬山會議對於毛潛規則明國則的明確威脅——威脅其軍權。這個東西才是林彪事件的關鍵。
於是,六,毛林之間為了達成某種政權不變,文革不變的山規,毛要求林讓出權位——按照皇帝可以排除一切的意志,毛當然有他的權力意志和策略考慮——要讓張春橋出來繼位(其實不然——讓給張,是讓給江青的有一個過渡——可見姚文元撰寫文字)。這樣的考量給出另一個政治對謀:林彪是服從毛,從全局考慮,還給毛他擔憂失去的軍權(海軍,空軍,陸軍——李(海總)吳(空總),黃(總長))——這是非常明確的事實;林不可以按照毛黨大前提而在軍權上取而代之。故此,七,按照黨國最高原則,毛可以打擊林,因為他要竄軍奪權。八,這也是毛本人發展文革,倚重林彪,看虎做大之咎由自取。九,於是發生毛、林狗咬狗的爭鬥。這個爭鬥的黨內含義就是,林彪權大欺主,違反規制,威脅毛主席。這是案件的另外一種解釋。說,(王年一),林彪是林妹妹,啥都不干,溫良柔軟,都是毛惹禍自罹,是乃胡言亂語。所以,林彪只有被栓在政權格鬥、毫無正負、對錯和善惡的黨閥、黨主圈子裡,才能解釋所有這些913,所有這些山規惡習。說,林彪如何在黨治內正確,他的同黨更加正確——正確到書寫青史,留名於後,真是恬不知恥的鴰噪,實為林-毛餘緒。我們說,林之死,只是類似戈林與希特勒;富歇與拿破崙(實際上毛遠不如後者)之斗之類並未出現違規,跳格,突破之政變和“革命”。不過是毛、林之間,保全自己權力的一種無意義內鬥。說,林彪擊跨了個人迷信——可惜,這個“擊跨”,現在轉變成為另外一種林彪迷信:他的“571”成為“解放思想”的第一波衝擊……這是十分滑稽可笑的定位。今天毛潮高漲,林浪滔天,你們還有什麼嘴臉說,這些毛,林,被擊跨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