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p沒有了道德底線的社會 |
送交者: ccplie 2011月10月20日09:01:01 於 [史地人物] 發送悄悄話 |
回 答: 美國歷史學家史景遷對辛亥革命怎麼看? 由 高伐林 於 2011-10-19 16:43:25 |
今年10月13日,廣東佛山,一名2歲女童,先後被兩輛麵包車碾過。雖然閉路電視錄像顯示,當時有18個人經過事故現場,卻無一人出手相救或報警。
類似的事件最近一再發生。 9月2日,湖北武漢市,88歲的李大爺在離家不到100米的菜場門口迎面摔倒,圍觀者無人敢上前攙扶。一個半小時後才被送往醫院救治,李大爺因鼻血堵塞呼吸道窒息死亡。現場留下李大爺的一袋香蕉和一攤血跡。目擊者說,李大爺是面朝下摔在地上,想站起來,但力氣不夠。躺在地上一個多小時,圍觀的人越來越多,但是沒人敢上前扶一把。直到老人的家人獲悉後,才送往醫院救治,但為時已晚。 同一天,上海一位老人在路口摔倒,滿臉是血,很多人圍觀,卻無一人敢上前扶一把。十多分鐘後才有人報警,民警趕到聯繫了120,才將老人送往醫院救治。 “五千年文明”的中國,為什麼變得越來越“扶不起”呢?為什麼中國社會一再出現那種集體冷漠讓人心寒的場面呢? 我們知道,一個社會的正常運轉,需要兩種力量的相互支持與配合:硬的力量和軟的力量,硬的是指法律,軟的是指道德。 從法律方面來說,它應該具有兩個作用:其一,懲罰那些觸犯了法律或破壞了社會規則的人,其二,震攝那些可能會觸犯法律或破壞社會規則的人。 如果法庭的判決沒有達到這兩個效果,法律就沒有產生應有的作用,後果可能是嚴重的。 南京的彭宇案,即是一例。2006年11月20日,南京市民彭宇因救助一徐姓老太,被告上法庭,並被索賠醫療費。在2007年9月5日的法庭判決中,彭宇敗訴,被判在10日內向原告一次性賠償人民幣4萬多元。引起爭議的判決書大量使用“常理推定”,而不是事實認定。最終,在有關政府部門介入後,達致庭外和解,彭宇賠償1萬多元。 天津的許雲鶴案被認為是“彭宇案”的翻版。2009年10月21日,許雲鶴駕車沿天津市紅橋區紅旗路行駛,遇到橫跨護欄的王秀芝老人倒地受傷,於是下場攙扶。而王秀芝稱,自己是被許雲鶴撞倒在地。2011年6月16日,一審法院判決許雲鶴賠償王秀芝10餘萬元,而一審判決的理由受到輿論詬病。 2011年8月27日,南通汽運公司司機殷紅彬在駕駛途中,看到一年邁老人摔倒在立交橋上,他將車停穩後,下車將老人扶起,卻被指認為肇事者。幸虧車內有監控錄像,將殷紅彬救人的整個過程記錄了下來,車上的乘客也作證,證實殷紅彬確是救人而非肇事逃逸。 不可否認的是,南京彭宇案的判決助長了社會的冷漠行為。法庭沒有經過周密的取證認證過程,只是簡單地根據“常理推定”,主審法官認為,“本案應根據公平原則合理分擔損失”,更是讓人無法接受。 審理結果引起社會譁然。後來出現的一系列類似事件,不能說與此有直接關係,可是,不少人認為,此案的判決引發大規模的道德滑坡,是眾所公認的。 法官代表的是法律,體現的是正義。如果法庭的判決不能“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便會產生不良的社會影響。 法庭應在事實取證的基礎上,不管犯罪嫌疑人年紀多大,只要構成誣告陷害罪,就應根據《刑法》的規定,“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因年齡太大或身體健康狀況欠佳,無法送監獄執行的,也要責令其家人或街道居委會以其他方式執行。 在這一系列類似事件中,很多情況下,都是圍繞一個“錢”字。被救助的人反咬一口,實際上,想的就是錢,只想得到一些經濟賠償。那麼,一旦誣告陷害罪名成立,除了依據《刑法》規定的刑罰外,還應處以罰金。因為他們想占別人的便宜,想訛詐助人者的錢財,那麼,就罰他幾萬塊錢,以充國庫,讓他“偷雞不成”。 這樣,不僅那些誣告陷害他人者受到了應有的懲罰,社會上的其他人,特別是那些潛在的可能具有這種心理的人,也會受到震懾,三思而行。 對於社會上那些真心想幫助別人的人,也是一種保護。 有了這樣的法律保障,社會的道德水平才有可能改善,才有可能提高。 道德是軟性的東西,是具有彈性的社會規範。很多時候,我們對於那些違反道德要求的人,只能給予輿論的譴責,而無法施以具體的有形的懲罰。舉例來說,文化傳統要求我們孝敬父母,尊敬師長。可是,怎樣才是孝敬父母,怎樣才是尊敬師長呢?各人有不同的理解,不同時間和條件下,也會有不同的標準。同時,對於那些不孝敬父母,不尊敬師長的人,很多情況下,社會只能以輿論加以譴責。 現在的中國,可能是幾千年來道德水平最低的時期之一。為什麼呢? “新中國”成立不久,就開始了連續幾十年的政治運動,“年年講,月月講,天天講”的階級鬥爭,摧毀了人與人之間最起碼的信任和尊重。在馬列主義階級鬥爭的旗幟下,父子成仇,夫妻反目,朋友相互揭發。對許多人來說,不僅個人尊嚴掃地,連起碼的良心和道德也不要了。在這個世界上,所有的人際關係都歸結為鬥爭關係,沒有人是可以完全信任的,有時甚至連自己也不相信自己。 接着而來的改革開放,更使道德的滑坡一發而不可收拾,讓許多人起碼的良心和道德遭到毀滅性打擊。唯利是圖,一切向“錢”看,更使中國社會的道德水平降至幾千年來的最低點。 在一個沒有了道德底線的社會,如果再沒有法律來匡扶正義,這個社會如何存在下去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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