紙上談兵之論。嘿嘿 |
送交者: zuolizi 2008月11月11日15:55:01 於 [史地人物] 發送悄悄話 |
回 答: 美國的憲法在很多地方都只是一個大致的精神而已 由 cuckcoocu 於 2008-11-10 21:40:47 |
你倒舉出個例子來?
議員不是憲法盲,即使是,有專家助手。司法部有點是憲法專家。 先經議會通過,再經司法部審閱,然後交總統簽字段法案,可能違反憲法麼?就理論而言,不是沒有。只是不大可能發生。 如果一個法案存在可能違反憲法的內容,早在議會醞釀之時,勢必引起社會上各種利益集團關注,法案是否會違憲,也必然在醞釀之時反覆琢磨過。如果仍然通過,並且通過總統,想必違憲的可能性極小。即使有風險,如果能通過,說明獲得社會大多數的支持。倘若如此,則議會大可走修憲的途徑。 更重要的是,政府最經常使用的權力與最重要的權力,在外交、軍事與貨幣政策,憲法無予焉。該不該打仗?打誰?同誰結盟?視誰為敵?利率該上揚?還是該下挫?等等等等,最高法院根本沒有發言的機會。何能約制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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