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上谈兵之论。嘿嘿 |
送交者: zuolizi 2008月11月11日15:55:01 于 [史地人物] 发送悄悄话 |
回 答: 美国的宪法在很多地方都只是一个大致的精神而已 由 cuckcoocu 于 2008-11-10 21:40:47 |
你倒举出个例子来?
议员不是宪法盲,即使是,有专家助手。司法部有点是宪法专家。 先经议会通过,再经司法部审阅,然后交总统签字段法案,可能违反宪法么?就理论而言,不是没有。只是不大可能发生。 如果一个法案存在可能违反宪法的内容,早在议会酝酿之时,势必引起社会上各种利益集团关注,法案是否会违宪,也必然在酝酿之时反复琢磨过。如果仍然通过,并且通过总统,想必违宪的可能性极小。即使有风险,如果能通过,说明获得社会大多数的支持。倘若如此,则议会大可走修宪的途径。 更重要的是,政府最经常使用的权力与最重要的权力,在外交、军事与货币政策,宪法无予焉。该不该打仗?打谁?同谁结盟?视谁为敌?利率该上扬?还是该下挫?等等等等,最高法院根本没有发言的机会。何能约制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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