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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其身而用其刑
送交者: thread 2016月01月28日07:30:42 於 [史地人物] 發送悄悄話
回  答: 62,63,64,65年, 那是學校大力培養革命接班人的年份thread 於 2016-01-28 07:19:32


讀王光美《桃園經驗》就能知道,對於毛所熱衷的階級鬥爭理論,劉是有過之而無不及,唯成分論、紮根串聯、搬石頭,抄家和噴氣式也是桃園發明的。至於劉少奇的悲慘結局,印證了中國法家人物的命運多為“殺其身而用其刑”的史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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