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中最後結尾段落不顯示,請看本跟帖.... |
送交者: 老百姓俠 2018月04月30日12:22:20 於 [史地人物] 發送悄悄話 |
回 答: 勿忘林昭!兇手仍在逞凶狂 由 老百姓俠 於 2018-04-29 09:54:51 |
見不見的你弄些東西齋齋我,
最後,她還俏皮地附註:嘿!寫完了自己看看一笑!塵世幾逢開口笑,小花須插滿頭歸!還有哩:舉世皆從忙裡老,誰人肯向死前休!致以女兒的愛戀,我的媽媽! 1968年,她已被折磨到體重只剩35公斤,病越加地嚴重,大咯血,在監獄醫院裡,同情她的醫生悄悄說:“唉,你又何苦呢?”她輕聲而堅決地回答:“寧為玉碎”。 4月29日,她接到改判死刑的判決書,當天,她就被人從病床上粗暴架起,來人高喊:“死不悔改的反革命,你的末日到了!”她一直在咳血,但始終在反抗呼喊。獄醫嚇得躲進隔壁的病房,最後只聽到林昭叫他的名字,對他道了一聲“永別”…… 兩輛車在上海龍華機場停了下來,接着有兩個武裝人員,架出一反手被綁的女子,女子的口中似乎塞着東西。他們向她腰後踢了一腳,她就跪倒了。這時走出另外兩個武裝人員,對準她就是一槍,但她倒下後,又慢慢地強行爬起來,於是他們又向她開了兩槍。看她躺下不再動彈時,將她的屍體扔進車裡疾駛而去。 被槍決前的林昭 就這樣,在春光燦爛的四月,一個36歲還不到,一個還沒結婚生子,一個為信仰付出生命的北大才女,被秘密槍決,她倒在冰冷的血泊里,徹底告別了這個,她不忍心再多看一眼,冷漠,卻又無比深愛的世界…… 更可笑的是,1968年4月30日下午2時左右,在中國上海林昭的家中,出現了一樁史無前例的天下奇聞! 一個傢伙在樓下,呼叫林昭母親許憲民的名字,許憲民開門後,對方一共說了三句話: 我是上海市公安局的,林昭已在4月29日槍決, 家屬要交五分錢子彈費。 中世紀被判“火刑”燒死的犯人,無須交付柴火費,現代國家用“電椅”處死的犯人也從未交過電費,可在那個荒唐的時代,這位可憐的母親卻要用五分錢,買下殺死自己女兒的子彈?這是什麼喪心病狂的歪理啊?! 等到母親許憲民意識到噩耗成真後,就直接暈厥在地了,之後, 她多次到公安局、監獄,詢問女兒遺體的下落,究竟被如何處理?如果掩埋,埋於何處?如果火化,骨灰何在?但,全遭拒絕,皆不奉告! 這個年邁的母親痛徹心扉,每天以淚洗面,最後絕望到痴呆失常,忘記了自己從何處來,也忘記了自己想去何處,挎著一隻竹籃、提着昔日的竹杖,在上海的茫茫人群中夢遊與囈語,口中念念有詞,融為一支裂人心肺的哀歌:是誰殺了我的兒? 我的兒是誰殺了? 幾天后,她也倒下了,倒在一條繁華的人行道上,當年那個堅定而熱情的巾幗英雄,就這樣慘死在上海街頭…… 林昭遺像 林昭在臨死前,曾寫下,《歷史將宣判我無罪》的血書,12年後,她的所言應驗了。1980年,上海高級人民法院宣告她無罪,結論為“這是一次冤殺無辜”。 林昭的墓, 只是一個衣冠冢, 她的英靈仍在四處飄蕩 北大師生為她開了追悼會,沒有骨灰,只擺放了一束她的頭髮,在追悼會上,出現了一副無字的輓聯。 上聯是:?下聯是:!這是對她,也是對那個時代最好的詮釋。 4月29日,就是49年前的這一天,那顆罪惡的子彈,已讓美麗的生命化為塵土,但身縱死,猶聞俠骨香! 今天這個特殊的日子裡,回憶那段不堪的歷史,因為我們沒有忘記,曾有一個林昭,她余心所善,九死不悔!因為我們更不應忘記,無論身處怎樣的時代,人都不能夠缺失信仰。 在那個荒唐的時代裡,有林昭這樣信仰的捍衛者,而如今盛世中國,我們更需要信仰的捍衛者。 一個民族最可怕的敵人是誰?是對準我們的導彈大炮嗎?是分裂我們國土的侵略者嗎?不,這些都不對,是這個民族,失去了堅定的信仰!丟失了內心的力量! 來源: 池見新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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