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并不偏袒罪犯,他已犯罪到如此程度,必定罪有应得。 |
送交者: 撒优纳拉 2008月07月17日20:11:15 于 [史地人物] 发送悄悄话 |
回 答: 你太偏袒杀人犯了。此案十分简单明确。警方受了攻击还要 由 落英缤纷 于 2008-07-17 05:26:50 |
但是他犯罪他受惩罚并不意味着我们没有必要把此案的来龙去脉按照中国法律的程序搞清楚,以采取必要的手段来最大程度上避免以后类似的事情发生!他的罪并不应当来当作掩盖上海警方可能存在的错误后罪行的遮羞布。
执法者绝不应该以法律的借口把本是守法良民逼成违法者犯罪者。但是,祖国神州大地上处处存在着执法者以法律的借口气压守法良民的事情。 所以,应该以此事件为例,敲响执法者们的警钟:执法者绝不应该以法律的借口把本是守法良民逼成违法者犯罪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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