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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產黨的優秀黨員與具有共產主義堅定信念的領袖,都是無私奉獻給無產階級革命事業的模範。向社會攫取巨額財富,是為他們所不恥的,這也是與他們所信奉的共產主義理想與遵循的巴黎公社原則所相違的。在國家政治生活中,他們自覺地執行着巴黎公社的原則。毛澤東的工資原定為610元,後國家經濟困難主席主動降為404.8元,與周總理一樣。江青的的工資是243元,比鄧穎超少近百元,鄧穎超工資為342.70元。他住中南海的房子還要交房租。主席工資高,一固然與他職位高有關,另一方面,他家裡開支重。與總理只有夫婦倆生活不同,主席家人口多。主席有幾大項開支。“吃飯,100元左右,包括他請客,如民主人士,主席的民主人士朋友特別多,黃培炎、章士釗等這樣的請客都是主席自己掏錢。另一個開支是抽煙,每個月將近100元,還要有幾十元的茶葉。那時李敏、李訥上學,費用都從這邊出。原來一個孩子一個月15元,隨着物價的上漲,提高到30元,花起來很嚴格,這個月花多了,要從下個月扣回來。江青有一個姐姐叫李雲露,也是30元,從主席這裡支,她有時幫主席縫縫補補。另一個大項開支,是房租、水電、家具租用費,包括孩子的、江青姐姐的、江青的,一個豐澤園的房租都是主席出,江青不出。主席的家具都是租來的,這些費用每月84元左右,冬天要交取暖費30多元,一共是120多元。”(據經手主席家庭經濟的當事人回憶。)也就是說,主席工資用來家裡日常開銷,所余無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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