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對教會的定旨是什麼_10
借教會展示神萬般的智慧,以征服神的仇敵-神旨W2_2
神對教會的定旨就是要使基督徒們聖別,實行(神命定的生活),變化(整個生命), 最後團體彰顯出神來。[得勝]
林前一30 但你們得在基督耶穌里,是出於神,這基督成了從神給我們的智慧:公義、聖別和救贖。
約壹三2 親愛的,我們現在是神的兒女,將來如何,還未顯明;但我們曉得他若顯現,我們必要像他;因為我們必要看見他,正如他所是的。
基督成了從神給我們的智慧,作為在神救恩里三件重要的事物: 公義,為着我們的已往,藉此我們已經得神稱義,使我們能在靈里重生,得着神的生命(羅五18); 聖別,為着我們的現在,藉此我們在魂里漸漸被聖別,也就是在我們的心思、情感和意志里,因他神聖的生命漸漸被變化(六19、22); 救贖,為着我們的將來,就是我們的身體得贖(八23),藉此我們的身體要因他神聖的生命改變形狀,有他榮耀的樣式(腓三21)。我們能有分於這樣完整且完全的救恩,使我們的全人─靈、魂、體─在生機上與基督成為一,並使基督成為我們的一切,這全是出於神,不是出於我們自己,使我們可以在他裡面,而不在自己裡面,誇口並誇耀(哥林多前書生命讀經,一○二頁)。
我們相信主耶穌,而且被稱義以後,需要過聖別的生活。對聖別主觀的經歷含示變化,變化是在我們魂里進行的過程。我們的身體得贖乃是在將來才發生的。因此,我們信主的時候,在靈里蒙了重生,如今我們正在魂里被變化、聖別的過程中;將來,我們的身體要得贖、改變形狀。
雖然這樣的領會是正確的,但我們必須指出,這乃是對林前一章三十節的解釋;既是解釋,我們就不該讓保羅這裡的意思受其限制。不錯,罪人要完全得救,一定要經過三個步驟:靈里重生,魂里聖別,以及身體得贖、改變形狀。這個過程完成時,我們就要和主耶穌畢像畢肖。根據約壹三章二節說,我們必要像他,因為我們必要看見他,正如他所是的。今天我們的身體還不像主;但是當我們的身體改變形狀,完全得贖時,我們就必全然像他。
公義、聖別和救贖不只與我們的已往、現在和將來有關。…每一天我們都需要是公義的、被聖別的,也需要蒙救贖;不僅在一件事上,更是在每一件事上都需要如此。比方說,有些父母對待兒女的方式一直是老舊的;因此,這些父母在對待兒女的事上需要是公義的、被聖別的,也需要蒙救贖。
救贖包括三件事:了結、頂替以及被帶回歸神。神救贖我們,就是了結我們,以基督頂替我們,並把我們帶回歸他自己。
在日常生活的每一件事上,我們都需要被了結,以基督來頂替,並被帶回歸神。我們對待兒女的方式若仍是老舊的,就需要被了結,以基督來頂替,並被帶回歸神。這樣,我們就在對待兒女的事上蒙了救贖。
在教會生活里,我們也需要蒙救贖,因為在許多事上我們還是非常天然。有些人可能不喜歡某位弟兄或某位姊妹。有些人對年輕的或年長的缺少合式的關愛。還有的人對某位長老有偏愛。這些都與天然生命有關,並且指出救贖的需要。因此,在教會生活里,我們需要被了結,以基督來頂替,並被帶回歸神。我們在一切事上都需要是公義的、被聖別的,也需要蒙救贖。當基督成了從神給我們的智慧時,至終他就要在一切事上成為我們的公義、聖別和救贖。保羅在這裡的思想是何等的深、何等的奧!(哥林多前書生命讀經,一○二至一○四頁)。
參讀:哥林多前書生命讀經,第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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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待續
(六十三篇_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