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條例料六月通過立即執行
北京全國人大會議昨日通過有關「港版國安法」的決定草案,人大常委會獲授權就「港版國安法」展開具體立法工作,主要包括編寫法律條文內容,預料最快六月下旬會開會討論有關法例條文,並在公布當天同日在港公布,並立即執行有關法例,毋須經由立法會審議及通過。
全國人大會議昨通過的決定草案,只屬框架法授權文件,未有說明詳細的法例或執法內容,故獲授權的人大常委會須展開具體立法工作。當人大常委會訂出具體法律條例,包括法例條文內容、罰則、如何執法、相關架構等,並放在會議議程上討論,當會議表決通過後,就能將有關《決定》納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同日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公布實施,即時生效。 國安官員是否立即進入香港,是一大看點。
按照慣例,人大常委會每兩個月舉行一次會議,且在「雙數」月份的下旬時間舉行,故人大常委會最快可在六月下旬開會為「港版國安法」訂出具體法律條文。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陳曼琪表示,期待全國人大常委會盡快進行諮詢民意並完成立法工作,盡快在香港實施「港版國安法」。
若未能在同一次會議通過,預料最遲八月就可通過草案。
英國前港督彭定康已經示軟,要求老美和國際不要制裁香港,希望國安法不會影響一國兩制。
美國制裁手段有限,香港每年提供老美330億美元盈餘,為老美最大順差來源;有8.5萬美國人,1300家美國公司,800間美國公司總部在香港,容易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