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還是英雄?緣何民眾同情隋廣義與楊佳 |
送交者: 趙大夫話室 2023年05月18日07:46:37 於 [史地人物] 發送悄悄話 |
近日一則新聞引起了眾人的關注。2022年10月24日,黑龍江省肇東市發生了一起刑事案件,兇手是殘疾農民隋廣義,他持刀殺害了退休副市長,兇手隨後自殺。本應引發眾怒的兇犯,卻引起網民們一邊倒的支持,還有民眾拉橫幅稱讚他為“老英雄”、“為民除害”。這使我想起了10幾年前的楊佳案。
1.隋廣義案
隋廣義年近七旬,是一名瘸腿的殘疾老人,一生老實本分、與世無爭,膝下只有三個女兒,沒有兒子。而孫得志曾任肇東市副市長,四個子女在省城各大機關工作。
1992年,村委會將8.7畝地承包給隋廣義耕種,並於1994年將這片土地分給隋廣義作為口糧田。隋廣義連續耕種了29年,且一直按照政策繳納稅費、公糧。孫得志退休後,在隋廣義的土地旁邊建有廠房和機械化漁場,但多年來從來沒有提起過隋廣義的土地是他的,也沒有上門要過賠償。。 不料,就在市里傳出要修五環公路,需要占用這塊耕地時,孫得志突然將隋廣義告上法庭,憑藉一張2002年發放的國有土地所有權證,聲稱這片土地是他所有,要求隋廣義“歸還土地”並“賠償承包費”。 孫得志拿出的2002年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是時任肇東市國土局地籍科長、現任肇東市國土局副局長辛某某開具。
案件審理過程中,村委會為隋廣義開具了土地承包證明,還拿出了村裡的台賬,村民們也為隋廣義提供了證詞。但法庭只認孫德志的國有土地所有權證,一審二審都判隋廣義敗訴。
隋廣義上訴失敗,一次次上訪也毫無作用,反而多次被派出所以“非法鬧事”罪名拘留,同時還遭到孫得志嘲笑辱罵。
土地是農民的命根子,隋覺得氣憤難當。家人稱,其睡夢中都在訴說冤屈。最後因為有冤無處伸,終於在2022年10月14日,隋廣義持刀沖向正在肇東市一處公園拉二胡的孫得志,大喊“你不讓我活,我也不讓你活”,連捅二十多刀才停手。隨後也自殺身亡。
近日流出的網絡照片顯示,隋廣義的墳前有許多民眾自發贈送的花圈,花圈前還拉起一個橫幅,上寫“沉痛悼念隋廣義老英雄 為民除害 造福一方 願隋老英雄一路走好 百姓永遠懷念您”。
2.楊佳案
2007年,針對高發的自行車盜搶案件,上海市開展了專項打擊行動。
民警在重點道路設卡,檢查過往自行車的通行情況,對形跡可疑的自行車進行盤問調查。
2007年的十一假期期間,27歲的楊佳從北京來到上海旅遊,並花了50元租了一輛自行車。
10月5日晚上8點半,楊佳騎着租來的自行車經過芷江西路、普善路路口時,剛好遇到閘北分局芷江西路派出所的一名巡邏民警在此盤查過往自行車。
民警發現楊佳騎的自行車沒有牌照,要求楊佳停車靠邊檢查,並出示身份證件及自行車憑證。楊佳對自己正常在路上騎行自行車而被巡邏民警攔下,感到很惱火。 楊佳不解,馬路上這麼多人,為什麼民警偏偏要查他?楊佳覺得民警在故意刁難他。
楊佳要求對民警出示相關的法律依據,否則拒絕接受民警的調查。楊佳與民警的爭執衝突持續了40分鐘,並引來了大量的路人圍觀。
當晚9點10分,楊佳因妨礙調查,被調至芷江西路派出所接受進一步的調查。 楊佳在派出所接受了約6個小時的盤問,在警方查清其真實身份並確定自行車系租用等情況後,楊佳於6日凌晨2時30分許被派出所予以放行。
在派出所里接受民警盤問的期間,楊佳撥打了公安局督察支隊的投訴電話,並向督查反應其在派出所里遭到了民警的毆打。督查到場後,向楊佳表示,並未發現民警存在毆打的行為。
回到北京後,楊佳因對民警的盤查行為及督查的處理結果不滿,通過電子郵件、電話等方式多次向公安部、上海市公安局、閘北公安分局督查部門進行投訴。 楊佳認為自己不應該無緣無故的收到民警的盤查,且自己受到了芷江西路派出所民警的毆打,要求開除涉事民警的公職,並賠償其1萬元,作為精神損失費和電話費損失。
之後,閘北分局督查支隊曾兩次派人前往北京,與楊佳進行協商,然而數次交涉後均無果。
2008年6月26日,楊佳從北京來到了上海,併入住在距離閘北公安分局步行10分鐘距離的梅園招待所。
7月1日上午9點, 楊佳帶着若幹個啤酒瓶來到了閘北政法大樓,啤酒瓶內裝着汽油。隨身攜帶的,還有催淚瓦斯噴霧劑、防毒面罩、橡膠手套以及一把十幾厘米長的單刃剔骨刀。
楊佳先是在政法大樓外路邊的花壇,投擲了數個燃燒啤酒瓶,趁着大樓保安被火勢吸引前往救火的間隙,衝進了政法大樓。
楊佳手持一把單刃剔骨刀,在閘北公安分局裡瘋狂的報復泄憤 ,最終造成六人死亡,四人受傷。其中,在本次事件中受傷的民警吳鈺驊,正是2007年10月5日前往芷江西路派出所處理楊佳投訴的督查。楊佳的瘋狂行為持續了10分鐘,製造了上海有史以來最嚴重的一次襲警事件。
關於犯罪動機,楊佳給出了如下的解釋:“有些委屈如果要一輩子背在身上,那我寧願犯法。任何事情,你要給我一個說法,你不給我一個說法,我就給你一個說法。”
2008年7月10日,公安機關對楊佳襲警案偵查終結後,移送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審查起訴。
2008年9月1日,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楊佳死刑,並剝奪政治權力終身。楊佳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了上訴。
2008年10月20日,上海市高級法院作出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並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
在兩級庭審過程中,楊佳及他的代理律師,都提到楊佳在接受芷江西路派出所的民警盤查時,曾被數名民警按到在地毆打。然而,兩級法院均沒有認定該情節。
一方面,是楊佳方並未能就毆打情節提供相關證據予以證實。另一方面,巡邏民警的執法記錄儀及芷江西路派出所的監控錄像,均未反映出民警對楊佳實施毆打。
2008年11月26日,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楊佳在上海被執行死刑。
1. 隋廣義案和楊佳案的評價
目前由於種種原因,不管是國內,還是國外,報復性殺人案件頻發。與那些面對無辜的路人,甚至兒童的行兇者相比,隋廣義和楊佳都是因為冤屈久久不能伸張所致,而且報複目標相對精準,沒有造成普通民眾的恐慌。尤其是隋廣義只針對仇人一人,楊佳還是有濫殺無辜之嫌,被害者未必參與其案。
楊佳襲警案當年在網絡上的評價,兩極分化嚴重,褒貶不一。有人說他“喪心病狂”、“窮凶極惡”、“毫無人性的暴徒”。有人稱他“刀客”、“英雄”、“剛烈”、“有血性”。據稱,每逢重大節假日,位於北京福田公墓的楊佳墓仍是監控地點,還安裝了攝像頭。
對於普羅大眾,如果受到重大冤屈,有冤無處申,無法排解的話,大體上有以下幾種處理方法:
1.強忍下去。這也是大多數人的做法。人活在世,不如意者,十之八九。如果事事較真,如何在這個世界上活下去,忍了吧。
2.自殺。忍又忍不下,報復既沒實力,又無膽量,只好自行了斷。
3.報復殺人。人數並不多,之所以引起關注,是因為他們不但為自己出了氣,也為那些苟且的人數眾多的第一類人出了氣。
本人當年讀書時,四人一室。其中一位室友,恰好來自肇東市,其父是該市手握實權的局長。通過他的口中得知,當地的官場很有特色。當地國土局能夠開出那樣的國有土地所有權證,當地法庭能判隋廣義敗訴,一點也不奇怪。這也是當地百姓拉出橫幅的原因。
有權有勢者,還是應有所收斂,千萬別把人家逼到死路。玉石俱焚,對誰都不是好事情,這是我對隋廣義與楊佳案的最大感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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