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評: 道德和法制的歷史階段性
談這個話題,當然是靠船下篙,從“實例”出發為宜。 從毛澤東的稿費談起 最近,一些報刊上不斷談到毛澤東的稿費問題。祖丁遠先生的文章,幾處刊登。接着邵燕祥同志又據以發表議論。這些文章進而收入《2005中國雜文選》(鄢烈山選編,花城出版社出版)中。 這件事是中國社會中的“特例”,本是豐澤園(中南海毛澤東的故居)的宮廷秘聞。在毛澤東去世30年後的今天,能夠公開,能夠解密,能夠見諸報端議論,無疑是社會大有了進步。 為了用事實講話,這兒對稿費問題的實際情況,只有抄錄一些材料。 “2003年7月中旬,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中直機關工委就《毛澤東選集》新版的稿酬,外文版稿費是否要納稅的問題,向國務院請示,這方面的內情才露端倪。” “截至2001年5月底,毛澤東的稿費已達一億三千一百二十一萬(人民幣),至今又已六年過去,當又增加不少。” “1967年12月,‘文革’初期,毛澤東曾自己查問過稿費情況。當時是五百七十多萬。他曾在‘五百’兩字上畫了圈。批曰:繳黨費。結果沒有執行。” “稿費主要來自‘文革’期間,因為那時他的書印得多,十億人口,差不多人人一套《毛澤東選集》。”我在農村8年,見當時不識字的農民,都把上邊發的“寶書”供在“寶像”前。 “1959年4月至1961年10月。他先後提取二十二萬給黨外知名人士,其中給章士釗十萬,說是‘還舊情’。” “1966年初提取十萬,給程思遠。” “1965年至1976年2月,先後九次提出三十八萬元和兩萬美金給江青。”江青住釣魚臺。因為長期分居,韶山滴水洞別墅所以只好蓋同樣的兩套。 “從1965年至1976年5月,毛澤東先後五次提取十五萬給張玉鳳。還送給護士吳某二萬五千元。曾先後給汪東興四萬元,其中一萬五是給汪東興家屬修房子用的。” “中央曾有意見:毛澤東著作是全黨集體智慧的結晶。毛澤東的稿費不是留給家屬的。江青先後五次聲稱她有權繼承毛澤東的遺產,要求提取五千萬給兩個女兒和家屬。要求遭到拒絕。李納、李敏申請過,中辦先後給他們兩人兩百萬購房和留作家用。” “毛澤東著作中,有些文章並不是毛寫的,如《在延安文藝座談會上的講話》,胡喬木生前多次說是他的作品。田家英等起草的也不少。稿酬不應全是毛澤東的。” “關於毛澤東的稿費,過去是鮮為人知的絕密材料。據汪東興說,毛澤東的稿酬是多少,以什麼名義存放?當年只有周恩來、汪東興、張玉鳳三人知道。” “關於是否要納稅的問題,國務院對請示的答覆是三點批示:一、作特殊處理,以不納稅為準;二、作為黨的資產;三、如毛澤東的親屬要領取,原則上按照以前的政策辦理。”(以上材料摘自《雜文月刊》2005年2月號祖丁遠先生的文章,他是據《黨史文苑》和《黨史博採》披露的材料。他關心此事,近日來信稱:2005年夏,李納、李敏又從毛澤東稿酬中領取2000萬元人民幣,每人1000萬元。) 丁遠先生,主要指出兩點:一是“文革”中“中央文革小組”的江青、張春橋向毛澤東請示後決定,“取消稿酬制度,一律不發稿費”了。二是國務院指示,對毛澤東的稿費收入特許不納稅。認為這兩點都是不合理、不合情、不合法的。他對稿費今天應如何使用提出了意見。 邵燕祥同志認為當時破例給一人巨額稿酬,性質屬非法收入。他提出了“應作為毛澤東時代政治運動中,不幸遭迫害致死未獲賠償者的撫恤金,以解決對所謂‘走資派’平反進行了經濟補償,而對其他冤假錯案平反沒有補償的‘雙重標準’問題”。宋慶齡曾要發動國際援助來解決這個問題,受阻不果。邵燕祥的文章,發表在《社會觀察》2005年的第5期,《西湖月刊》2005年第10期。 道德評說的認識價值 對毛澤東同志的稿費問題,可以進行道德評說嗎?可能認為“沒有意思”。可能認為“不應如此”!也可能有人認為是“大逆不道”!說明政治文化的差異和社會轉折時期觀念的多元化,也折射出了社會發展的歷史階段性。 “不發稿費”是當年最高當局決定的政策,又有革命理論的闡述作為根據。張春橋有論限制資產階級法權的大作,毛澤東審定發布全國學習。“農民種田為革命”,“工人做工為革命”,知識分子不應拿稿酬,何況當時對“腦力勞動”不認為是勞動。體力勞動是改造知識分子的手段。 全國只對毛澤東一個人發稿酬,這是他個人的問題嗎?恐怕不是。是媚上不便不發。發到五百多萬時,毛澤東才覺得不大好,說繳黨費吧,但沒有人敢執行。也可能覺得他不是“拒收在先”。果然不執行也就算了。從這稿費問題難免叫人看到毛、周、汪的政治關係,毛和江青、張玉鳳之間的關係的異同。 按理,只給毛澤東個人發稿酬,別人都沒有,他何以面對國人?這是以常人的角度進行分析。錯了,錯了。毛澤東不是常人。而是已被神化的偉大領袖,已稱之為“大救星”,甚至稱“萬歲”的。何況是高度保密的隱私,不存在面對世人的問題。至於說到“慎獨”,這要求怕是太高了。 不同的社會階段,有不同的道德規範。在領導人身上體現出的道德現象,組織認可,社會承認,即居於社會的主流地位,是社會本質屬性的反映。封建社會培養塑造的“等級觀念”,“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注入民族的血液中。 認為“把稿費只發一個人,並無不可”。證明當時的道德底線!“幾十年間,毛澤東居於君和師的地位”(馮友蘭《中國近代哲學史》中語)。所謂‘君和師’是封建社會國人頂禮膜拜的‘天地君親師’中的‘君和師’。毛澤東並不諱言。郭沫若有《十批判書》中對暴君秦始皇有微詞。毛說:“《十批》不是好文章。”郭立即作自我批評。毛自稱是“馬克思加秦始皇”。既如此,抓住一樁稿費小事作評說,是否已屬多餘?假如一位史學家,以當代的婚姻道德標準,評論過去的“君王”的婚事,不是可笑的嗎? 問題在於我們標榜什麼。我們標榜馬克思主義,提倡“毫不利己,專門利人”,還致力於“社會主義”。以此對照“言”“行”,天壤有別,這就是問題了。倫理學家說這是“道德虛無主義”!散文家、雜文家會說:“我已無話可說。”而林彪先生是早有話等在那裡。他的“小節無害”論,人說是針對彭老總的天真、耿直的。 毛澤東時代,是中國社會非常特殊的時期。稿費問題雖小,是對歷史階段性—個典型性的註腳。對我們了解那個時代,具有“認識論”的價值,特別事涉對全國知識分子腦力勞動的否定。我們現在已經把“保護知識產權”作為國策。所以這個怪異的小事,並不小,還是值得注意和反思的原則問題和歷史現象。 法治水平的歷史見證 “文革”中,罷黜百家,獨尊毛著,且只給一個人發稿酬,這樣的事,在一個民主、法制的國家會發生嗎?在—個社會主義國家應該發生嗎?在人民的“共和國”中應該發生嗎?當然是不應該發生的。是不是有哪個資本主義國家發生過這樣的事?有此可能嗎? 毛澤東坦然,他說自己是“和尚打傘,無法無天”。幾十年前,我請教一位老師:“和尚打傘”和“無法無天”有什麼關係?答覆是:“和尚剃了頭,沒有發了。‘發’與‘法’諧音,打傘是上邊遮住天了。”這說明毛澤東的豪氣、虎氣。並不是沒有“法”。一是仍舊“刑不上大夫”居於法之上;二是還有封建性的法,即《公安六條》。其第一條即是“保衛無產階級司令部”。誰是無產階級司令部?偉大領袖毛主席和“中央文革”。沒有保障人民權益的意思。沒有“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的意思,這也是那一個社會發展特殊階段的一個見證。 “文革”發動於40年前,結束於30年前,重提陳年往事,還有什麼意思嗎? 需知產生“文革”的土壤並沒有清理,而“文革”的流毒仍在。對之沒有科學的歷史觀,是談不到科學的發展觀的。 “文革”那荒唐的年月之後,黨終於提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組織和個人只能在法律的範圍內活動”。處理案件應“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但做到並不容易。因為“文革”時代的衣缽——那些政治理念、政治體制,對有些人是大有益的。始於秦始皇而流傳至今的政治框架,從上到下,“封官,建制、牧民”的運作方法,是歷史發展的瓶頸。改革阻力很大。但歷史總是要向前發展的。 思想產生苦難,苦難產生思想。趙紫陽畢竟是當過總書記,1996年10月,他談到: “我現在認為,長期政治上集權,經濟上放開,不行。現在社會上很多問題,歸根到底就在這裡……解決這些問題,原來的辦法不靈了。不研究新的辦法,只好用老辦法。整風,整黨、教育、培訓(丁註:還有‘保先’,因為人的思想是‘社會存在’決定的),所以沒有用,解決不了問題。現在問題是另外的原因。”他說得明白,不能經濟上搞市場經濟,政治上搞“計劃經濟的那一套”。他說:“我們現在搞的是資本主義。但是,資本主義有兩種,一種是反封建基礎上形成的政治民主、法治和市場經濟,一種是在集權體制控制下的市場經濟。我們現在搞的是後者……”他尖銳地指出:“要解決現在的問題,怎麼辦呢?這是很大的課題,要允許討論,閉着眼睛不看現實,只搞思想淨化運動是不靈的。有人說現在的辦法只能治標,不能治本。我看連標也治不了。怎麼走,要允許討論,不能還搞輿論一律”。(引自楊繼繩《中國改革年代的政治鬥爭》) 關鍵還是陳獨秀在“五四”時代即提出來的“科學與民主”之路。這位共產黨的締造者,也肯定資本主義是不可逾越的歷史階段。在這個階段,人際關係的道德規範是“平等”,是相互尊重。這有“天賦人權”的理論基礎,有“在神的面前,都是兄弟”的教義的支持。實際又是市場經濟活動公平買賣實踐的要求。充分發育的市場經濟,貨暢其流。這是對封建性等級關係和專制主義的徹底否定。再談毛澤東的稿費,當時,他的書,是公家印、公家發、公家給他的稿費,是壟斷性的、封建性的運作。如果是公平買賣的書市,大家平等,不可能出現“毛澤東稿費現象”這樣空前絕後的事情。 以史為鑑的現實意義 反思毛澤東現象,不是要對他老人家個人說長道短,而是有重要的現實意義。現實生活中的許多問題,都是因為那個時代政治理念和政治體制還在起着作用造成的。民主和法治不夠,必然產生腐敗現象,因為沒有有力的監督,因為人民沒有知情權、沒有參與決策的權力,這就時有重大決策的失誤,如毀林造田,破壞生態環境,如教育產業化,破壞民族的素質,分配上兩極分化,形成不安定的因素等,是改革造成的嗎?不是。恰是政治改革滯後形成的。 反對政治改革的朋友,反對西化。其實馬克思主義就是西方來的,當年蔣介石他們就說“馬克思主義不適用於今日之中國”。一些利用權力率先富起來的人,把子女送到西方去,把錢儲存到西方去,在西方建立豪宅和莊園。這樣更怕國人學習西方的先進的政治文化,危及自己的利益。這仍然是前一時期“言行相悖”政治品格的繼承。最怕別人談“分權”以建立監督機制。這種心態,是合乎生活邏輯的。 我國駐英大使柯華,在那兒長期觀察調研。撰文說:“資本主義國家法制觀念較強。不能簡單的說民主是騙人的。在西方沒有政黨間的鬥爭,就沒有民主。英國所有公務員,包括撒切爾首相,都要接受監督。”具體監督到他的丈夫是否使用了首相官邸的信箋。“英王室的公主,因沒有在指定地點停車,毫無例外地受到罰款,並在報上披露。這種監督機制,保障了民主權利,限制了貪污等醜惡現象的滋生。民主不但不妨礙統治的穩定,反面有表現社會公正的作用。這有利於社會的穩定。” 毛澤東時代那20多年,我國社會處在怎樣的階段呢?從道德和法制水平,不知史學家會研究出怎樣的結論來。 (未完待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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