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與基督教的實質性區別 儒家與西方的基督教之間的實質性區別:儒家是以為人本,西方的基督教則是以上帝為本。
儒家之所以能以人為本,是文明高度發達,學者知識分子很早就擺脫了原始人類的蒙昧,而是用理性的態度去分析判斷自然現象和社會現象,把人本身作為價值 判斷的出發點。而西方的基督教本身就說明西方人仍舊殘留着大量野蠻人愚昧的特徵,野蠻人欺軟怕硬的特徵,對於自己強大的力量,那種無條件的膜拜的奴才的心 理。完全的奴化思想,神是萬能的,是無可替代的,是不可逾越的!哪怕混的再好的信徒也就是神的奴隸。
基督教新舊約全書耶經 基督教教主、猶太民族巫婆基督耶穌耶經布道,指導教徒們如何滅外國、滅外國文化、對外國人。基督教,以及伊斯蘭教,本質上是荒唐迷信、原始愚昧的,本質上 又是企圖用野蠻奴隸民族文化來消滅其他民族文化的。
除了暴力,基督教是通過什麼法寶征服了那麼多民族的呢?基督教首先把人變為沒有思考能力的沒有自尊的沒有人性的下賤的禽獸奴才。“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恨 (中文曲解翻譯為“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生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 正是因為基督徒的奴性以及沒有尊嚴、沒有理性思考能力、沒有人性。西方現代民主政體之父盧梭:“基督教只宣揚奴役與服從”,是奴隸制和暴君制的幫凶。盧梭 的一生,就是要把歐洲人從基督教會的統治下解放出來,“把基督徒改化成人”。
既然基督徒們已經是沒有思考能力的奴才,那無論是什麼邪說,只要是主人說的,那都要盲從了。以色列國暴君說:“不與我相合的,就是敵我。”(太 12:30); 不信我的人是魔鬼的兒子(約8:44);“你們去充滿你們祖宗的惡貫罷!你們這些蛇類、毒蛇之種阿,怎能逃脫地獄的刑罰呢?”(太23:32) 正因為如此,基督徒什麼反人類的事情都能幹出來,正如羅素所說:信仰基督教的人大多都是極其邪惡的。“基督教作為有組織的教會,過去是,現在也依然是世界 道德進步的主要敵人。”
中國的文化都是引導人得道成神仙、成聖人的,是以“人人皆可為堯舜”。這和西方的亞伯拉罕(猶太教、基督教、伊斯蘭教)有本質的不同,基督徒永遠是神的奴 才。
雖然儒家有“天下之本在國,國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的認識,但儒家並非僅僅將學說只作為個人修養的手段。雖然人的感情是由近及遠,由內而外的,但在 廣義劃分上仍然會存在一個明顯界限,這個界限就是華夷之辨。
儒家對“國”的態度,首先這“國”是只對華夏文化和華夏民族的範圍內而言的,所以沒有根本性的對立和**。但既便如此,對於父母之邦有更深的感情也是 儒家的基本準則,“內其國而外諸夏,內諸夏而外夷狄”。到了華夏大一統之後,華夷的區分就更加顯著了。國家和民族的存在都是有深刻意義的,既是擁有血緣關 系及基本道德準則和文化認同的共同體,也是利益一致的共同體。國家既然是為了保護個人利益的組織,那麼就是需要我們保衛和維護的。
儒家的仁愛,決不是沒有邊際的泛愛和濫愛。“人之異於禽獸幾希”,而華夏之外者本身就是被視為與人有差異的,至少是不能算儒家人文意義上的人的範疇。人既 然已經脫離了純生物角度的“人”,進入了社會學角度的人。既然有社會,就要有組織機構,而國家的產生,是人類民族、文化分化和發展的必然結果,是無法單靠 臆想去取消的。愛中國、愛漢族、愛中華文明其實就是愛自己,尊重自己。儒家為什麼不象基督教、伊斯蘭教那樣唱“普世主義”的高調?那種高調很容易唱,但只 有一小撮人會從中得利,而多數人是受損的。
儒家的行為動機是內心需要,是類似於康德的“絕對命令”亦或黑格爾的“絕對精神”,西方的基督教是以恐嚇威脅利誘欺騙為手段;稍微了解一下基督教就知 道,它到處充滿着恐嚇威脅,比如說你如果不按照基督教的訓條辦事情,你就會下地獄,你就得不到上帝的救贖等等,相反,你如果按照基督教的訓條做事情,你就 有可能上天堂。
相反,在儒家看來,任何人的行為首先都必須出於他自己的意志,出於自己內心的需要,任何外在力量都不應該強迫一個人去違背他的意志。所謂的“三軍可以 奪帥,匹夫不可以奪志”,所謂“富貴不能*,威武不能屈,貧賤不能移,此之為大丈夫”,“所謂的士可殺不可辱” ,所謂“義重於泰山、死輕於鴻毛”,儒家還借鑑了道家的“天人合一”和佛家的“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這樣一種完全依靠個人內心的強大精神力量是基督教 這種建立在恐嚇欺騙威脅利誘基礎上的奴才哲學心理動機所不能比擬的。
這種動輒詛咒對方下地獄的宗教威脅,幻想死後復活進天堂的齷齪心理,只能暴露出一神教骨子裡的野蠻和內心的虛弱。
從對世界的理解和認知的態度來看,儒家對知識的看法是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絕對不能不懂裝懂,或者包辦一切知識。所以對自己不了解的事物,並不妄 下斷言,完全可以提出假設來解釋事物,但同時也並不壟斷這種解釋的權力,容許別人提出相反的觀點來反對這種假設。而且以發展的眼光看待宇宙萬物及人類社 會。
儒家的尊王,甚實可以抽象化的理解為尊王道,王道即天道,天道其實也就是人道。儒家的天,絕不是一神論那種人格化的神靈,而是以抽象和道德化的一種存 在。
基督教的實質則是要建立一種無所不包的解釋整個世界,整個人類社會,整個自然界的話語體系,它並非和自然科學是不同的領域,恰恰它本身就建立代替自然 科學的無知野心的基礎之上,它本身就建立在強不知以為知的基礎上,它本身就建立對思想的壟斷基礎上,誰如果提出和它的觀念不同的看法,就會被它看成是異端 是需要加以仇恨和攻擊的對象,至今基督教仍然對達爾文的進化論攻擊不已,道理正在於此。
正因為此,儒家對待與自己觀點不同的人的看法是君子和而不同,縱使有異端,也試圖通過論辯來駁斥對方,西方的基督教則是隨時用火刑柱來伺候。
此外我們知道西方人的文化與中國文化最大不同之處就在於宗教文化在他們的生活中具有極其重要的地位,基督教文化對西方世界的價值觀有絕對的影響力。基 督教文化的特點就是狹隘性和排它性,這點我們可以從“十字軍”對東方的侵略,歐洲殖民者對“野蠻”的印地安人的殺戮上就可以看出上帝的子民對不同信仰的民 族有多麼的寬容啊!西方基督教文化的特點:以自我為中心,狹隘,無法容忍不同信仰,並對“異教徒”進行“聖戰”,還有就是總願以“救世主”的身份來作為全 人類的解放者。
總之,我們從基督教身上根本看不到儒家文化提倡的“和而不同”,看不到儒家文化對其他信仰的寬容。歷史上,只有中國能做到對任何外來宗教的寬容,這連 歐洲人都感到詫異。因為在他們的基督教世界裡,設立宗教裁判所就是為了審判異端的。
愚民的宗教為教徒們描繪了一個永遠無法兌現的天國一樣。
儒家中國人和伊斯蘭教徒、基督教徒的區別,就是開化文明人和愚昧野蠻人的區別。就是思想自由人和思想奴隸的區別。
中國儒家對待商業的態度,對待消費的態度也遠比西方的基督教要開明得多,寬容得多。甚至儒家的創始人孔子本身的弟子當中就有大商人,孔子周遊列國的活動也 是他的大商人弟子資助的。
從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相對西方的基督教(包括新教),中國的儒家思想是一種更為合理進步的思想,對社會的發展與變化有更好的推動作用。而基督教本質 則是一種野蠻愚昧落後的思想體系(即使宗教改革之後的新教也是如此),如果說它和資本主義的發展有什麼關係,那也是阻礙的作用,而非是促進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