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有一百個辦法即尊重法律又不至於太子黨受真傷 但江澤民故
發帖者:意擾亂中國 ---我看朱令被害事件 (時間:2011-10-10 03:33:31)
http://www./ 中共有一百個辦法即尊重法律又不至於太子黨受真傷 但江澤民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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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 【】 看百度朱令吧,黨以及黨的政治局全體前任與現任成員嚴重地污 - 辱了全體中國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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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不拿法律當擋箭牌,錢明奇也就不屑於用法律當擋箭牌-錢明奇五連炸 --- 吳越第
二-[304bytes|2011-06-25]
---我看朱令被害事件,中共有一百個辦法即尊重法律又不至於太子黨-受真傷 但江澤民故
意擾亂中國-[0bytes|2011-06-25]
---污辱了全體中國人民 該殺 屠殺-!!!-[0bytes|2011-06-25]
中共不拿法律當擋箭牌,錢明奇也就不屑於用法律當擋箭牌
發帖者:錢明奇五連炸 --- 吳越第二 (時間:2011-06-25 20:06:33)
吳越《暗殺時代》-正文-[9225bytes|2011-06-24]
在天津市政府門前扔炸彈的那位中國公民與吳越烈士有一比-扔炸彈前都寫了好長的文
獻-[0bytes|2011-06-25]
吳越《暗殺時代》
夫排滿之道有二:一曰暗殺,一曰革命。暗殺為因,革命為果。暗殺雖個人而可為,革
命非群力即不效。今日之時代,非革命之時代,實暗殺之時代也。以復仇為援兵,則愈
殺愈仇,愈仇愈殺。仇殺相尋,勢不至革命而不已!予願予死後,化一我而為千萬我,
前者仆後者起,不殺不休,不盡不止,則予之死為有濟也。然一念萬、王二子之後,竟
未聞有接踵而興者,則予當此發軔之始,似不宜不有觀感於同胞矣。今即邇來之所見,
並信札之有關切於此者,亦連類及之,綴為若干篇,名曰暗殺時代。為序。
予生八年即失母,惟二兄撫養之。數年兄亡,予父棄官為賈。至是迫於家計,不得安居
,復奔走風塵間,集所得以為予兄弟教養之用。予年十三,遂慕科名,歲歲疲於童試。
年二十一始不復以八股為事,日惟誦古文辭。有勸予應試者輒拒之。年二十三,自念親
老家貧,里處終無所事,乃飄然游吳。不遇,遂北上。斯時所與交遊者,非官即幕,自
不竟怦怦然動功名之念矣。逾年,因同鄉某君之勸,考入學堂肄業,於是得出身派教習
之思想,時往來於胸中,豈復知朝廷為異族,而此身日在奴隸叢中耶?又逾年秋,友人
某君授予以“革命軍”一書,三讀不置,適其時奉天被占,各報傳警,至是而知家國危
亡之在邇,舉昔卑污之思想,一變而新之。然於朝廷之為異族與否,仍不在意念中也。
逾時,某君又假予以“清議報”。閱未終篇,而作者之主義,即化為我之主義矣。日日
言立憲,日日望立憲,向人則曰西後之誤國、今皇之聖明,人有非康梁者則排斥之,即
自問亦信梁氏之說之登我於彼岸也。又逾時,閱得“中國白話報”、“警鐘報”、“自
由血”、“孫逸仙”、“新廣東”、“新湖南”、“廣長舌”、“攘書”、“警世鐘”
、“近世中國秘史”、“黃帝魂”等書,於是思想又一變,而主義隨之,乃知前此梁氏
之說,幾誤我矣。夫梁氏之為滿酋遊說,有革命之思想者,皆能詳言之,無俟我嘵嘵矣
。然予復恨梁氏之說之幾以誤我者,其誤我同胞,當不止千萬也。予願同胞寧為夢夢不
醒之漢族愚民,而不為半睡半醒之滿洲走狗。蓋夢夢不醒之愚民,其天良未泯,雖認賊
作父,亦苦於不自知。一旦夢醒,究未有不欲殺盡逆賊,而復九世之讎也。若半睡半醒
之滿奴,名則以瑪志尼、加富爾自居,實則吳三桂、洪承疇之不若。甚至欲遂一己之利
心,甘作同胞之公敵。有告以宗旨之不正,而行事之皆私者,則彼積羞怒而成仇,遂不
惜強詞以奪理。昌言曰:“國朝之制,滿漢平等。”又曰:“滿洲之政治,為大地萬國
所未有。”又曰:“今皇仁聖,不惜犧牲己位以立憲政。”此等云云,蓋欲斷送漢族於
無自立之一日,而為滿洲謀其子孫帝王萬世之業也。予於是念念欲殺盡此輩。然此輩皆
漢人也,皆漢人而為滿酋之奴隸也,滿酋之使此輩為奴為隸,甘害同胞,以利異族,則
滿酋之手段,不亦甚毒矣。雖然,此輩為奴隸者也,滿酋造奴隸者也。不清其源而絕其
流,又烏乎可?予於是念念在排滿。
予遍求滿酋中,而得其巨魁二人:一則奴漢族者,一則亡漢族者。奴漢族者在今日,亡
漢族者在將來。奴漢族者,非那拉淫婦而何?亡漢族者,非鐵良逆賊而何?殺那拉淫婦難
,殺鐵良逆賊易。殺那拉淫婦其利在今日,殺鐵良逆賊其利在將來。殺那拉淫婦去其主
動力,殺鐵良逆賊去其助動力。主動力無盡,而助動力有盡,予於是念念在殺鐵良。然
此念雖立,其如徒手無具何?勢不得不稍俟時日。逾時有萬福華刺王之春案出,又逾時
忽有刺客某刺鐵良逆賊未成而遁,並有王漢謀刺鐵良逆賊未遂而先自盡之報。之三子者
,其志可嘉,其風可慕,然予不能不為之抱憾者。蓋以萬子之刺術固疏,而所指之事,
亦不過曰聯俄之主義而已。夫以聯俄之主義為非,則所是者,必在聯日。聯俄主之滿洲
,聯日亦主之滿洲。滿洲既不可恃,日人又安可恃乎?試問今日我同胞,其不欲自去奴
隸之籍則已,苟欲去之,則必先事排滿,而排外非所計也。若刺客某,則又不免失之於
怯,雖其目的較萬子為善,而於生死關頭,又不若萬子之分明矣。若王子則心有餘而智
不足,雖其一死足以加勉他人,然於事實上不免失之一籌。使於順德失望時,即起身來
京,或者卒成其志,究未可知。即不遇,亦可將鐵良同類之人一刺之,以為代價,則王
子不虛死矣。雖然,王子之死,非勉他人,乃勉我耳。予之存此志已有數月,(此志偶
於友人某君前言之,計在萬福華事以前數月)。王子復先我而行之,雖其不成,亦足見
王子之志與我同也。王子有靈,當不使我復蹈萬子之轍。
今者,予之槍具,已自日本購來,其遲遲吾行者,一因此身之事務未清,二因其人受再
次之驚,家居多所防備。擬緩數月,觀其動靜,然後就道。斯時友人某君知予之志,遂
勸予筆之於書,以遺後世,以釋人惑。予自惟素不能文,即強為之,焉能言之成理,足
以動人觀聽?且以我心之所求者,在實事而不在虛文,使來者皆事虛文,恐實事終無可
成之日。
人之生死亦大矣哉!蓋生必有勝於死,然後可生;死必有勝於生,然後可死。可以生則
生,可以死則死,此之謂知命,此之謂英雄。昧昧者何能焉?生不知其所以生,死不知
其所以死,以為生則有生人之樂,而死則無之,故欲生惡死之情,自日來於胸中而不去
,則此輩之生,如秋蟬若朝菌者,可無足怪矣。若夫號稱知命之英雄,向人則曰我不流
血誰流血?此即我不死誰死之代名詞耳。及至可以流血之日,而彼則曰:我留此身,將
有所待。待之又久,而此身或病死,或他故而死。吾知其將死之際,未有不心灰意冷,
勃發天良,直悔前言之不踐,與其今日死,不如昔日之不生也。然悔之何及,徒益悲傷
耳。此吾之所為有鑑於此,而不敢不從速自圖焉。亦以內顧藐躬,素非強壯,且多愁善
病,焉能久活人間?與其悔之他時,不如圖之此日。抑或者蒼天有報,償我以名譽於千
秋,則我身之可以腐滅者,自歸於腐滅,而不可以腐滅者,自不腐滅耳。夫可以腐滅者
體質,而不可腐滅者精靈。體質為小我,精靈為大我。吾非昧昧者比,能不權其大小之
輕重以從事乎?而況奴隸以生,何如不奴隸而死?以吾一身而為我漢族倡不奴隸之首,其
功不亦偉耶?此吾為一己計,固不得不出此,即為漢族計,亦不得不出此。吾決矣,子
將何如?古人有言曰:人固有一死,死有重於泰山,有輕於鴻毛。子即不為漢族計,亦
獨不為一己計乎?子自思身材之短小,體氣之柔弱,精神欠乏,飲食之簡少,且衛生之
不講,心境之不寬,勞苦之不耐,疾病之時至,非較吾為尤甚乎?吾竊不遜,若子能壽
年一百,吾即能壽年一百一十。吾今自思,不過可得壽四、五十,子當可作比例觀。子
且多壽有何所用?雖如彭祖,亦不過飲食之較多於人,而況子非其比。勢不得不為一己
計,則當捐現在之有限歲月,而求將來之無限尊榮。且也,以個人性命之犧牲,而為鐵
血強權之首倡,此為一己計者之即所以為漢族計也,非一舉而兩得乎?子其三復思之。
如以吾言為然,則請為子畫善死之策。如以為否,則請留此書於臨死之日,再一閱之,
以證吾之見地,如何?吳樾絕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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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5年9月,晚清著名刺客、年僅27歲的吳越(安徽安慶桐城縣人)在行將刺殺“五大
臣”前夕,完成了《暗殺時代》一文。在這篇行文酣暢淋漓的文章里,吳樾談起了自己
的生平和作為一名“刺客”的心跡。他說,“體質為小我,精靈為大我……奴隸以生,
何如不奴隸而死”;他說,願他死後,“化一我而為千萬我,前者仆後者起,不殺不休
,不盡不止”。他並且認為,“今日之時代,非革命之時代,實暗殺之時代也”
1905年9月24日上午,北京正陽門車站軍警林立,崗哨密布。慈禧太后欽派的五大臣:
鎮國公載澤、戶部侍郎戴鴻慈、兵部侍郎徐世昌、湖南巡撫端方、商部右丞紹英帶着大
量的僕從與侍衛登上了火車包廂。五大臣將轉滬出洋考察西方國家的憲政。吳樾深恨清
政府預備立憲騙局,從亂紛紛的送行人群中擠上了五大臣的包廂,謀炸出洋五大臣,事
敗,壯烈犧牲。
吳越的同鄉---安徽安慶懷寧縣人陳獨秀在《甲寅雜誌》一卷四號上盛讚吳越是“有道
德、有誠意、有犧牲的精神,由純粹之愛國心而主張革命”的人,
數月後,陳獨秀思及吳越,又愴然吟出《存歿六絕句》:“伯先京口夸醇酒,孟俠龍眠
有老親;仗劍遠遊千里外,碎身直搗虎狼秦。”
伯先和孟俠都是陳獨秀的朋友,後者指的就是吳越。在詩中,陳獨秀明確地將吳越比作
荊軻。陳獨秀懷念吳越的詩句,是一個刺客為另一個刺客寫下的悼詞。事實上,陳獨秀
和吳越屬於同一個暗殺團體,吳樾的暗殺行動,陳獨秀也參與了策劃。吳樾臨行前,曾
與趙聲、陳獨秀密計於蕪湖科學圖書社小樓上。當時吳越走後,陳獨秀還動情地書寫了
一副對聯:“推倒一時豪傑,擴拓萬古心胸”。
儘管陳獨秀從來沒有親自實施過暗殺行動,但他在暗殺團體中的資歷要比吳越老得多。
在那個時代,不獨是陳獨秀,很多後來非常著名的歷史人物,也都曾經是狂熱地擁護過
暗殺。蔡元培、章士釗、魯迅、劉思復等人都有過一段熱衷於試驗炸彈、準備暗殺的經
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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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樾(1878——1905),字夢霞,一作孟俠,今安徽桐城人,漢族。吳樾父吳爾康,有5
子,吳樾居四。吳樾家境清貧,八歲喪母,為其二兄所撫養。後兩位兄長病故,迫於家
計,奔波於“凡塵間”。然自幼好古文,諸子百家之說均有涉獵。猶好古詩文,但極惡
八股之術,不願入仕。20歲又東遊浙江滬一帶,目睹江南“開化之風”。後又由堂叔吳
汝綸推薦與1902年入保定高等學堂就讀,廣閱革命書籍,如《革命軍》,《警鐘報》,
《自由血》,《黃帝魂》,《揚州十日記》,《嘉定屠城記略》等等,思想為之一變,
由立憲轉向光復,並自此廣結志士。最好的幾個朋友有,湘人陳天華,楊篤生,蘇人趙
聲,魯人張榕,浙人蔡元培,章炳麟,秋瑾,皖人陳獨秀,每每與之相遇則必“深談午
庚夜而不寐”。吳樾在趙聲,楊篤生的介紹下,由楊監誓與馬鴻亮等加入革命組織“北
方暗殺團”任支部長,並由蔡元培介紹加入光復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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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殺為因,革命為果。革命之先,暗殺可以廣播火種。少數英豪血淋淋的人頭,可作廣
大群眾的指路明燈,引導和推動革命。
每個攜槍攜彈去行刺的革命者,對於自己的結局都一清二楚:不是宰割凌遲,就是梟首
挖心。捨生忘死,玉石俱焚。他們之所以能夠如此慷慨赴死,無外乎這樣堅定的理念:
不僅陷前朝大小官員於恐怖之中,也使悍酋大吏們談虎色變,不敢再輕易對黨人施以辣
手和毒手!
傳統印象中,暴力暗殺是恐怖行為,是草莽武夫之作為,而辛亥年間的赴死義士,基本
是文人學士;其次,中國人素來以為南方人秀弱,不如北方人威武慷慨,辛亥年間的暗
殺烈士,70%以上都屬於南方人士;再次,一般的成見,以為走入暴力的,多為底層貧
民,是暴民革命,而辛亥年間的烈士,絕大多數出身富家,並且多數為海外留學歸來優
秀專才。
這是一個很奇怪現象,但仔細思考,便也不再奇怪。他們的恐怖暗殺,雖表面針對的是
獨裁者的肉體,但實際指向的卻是晚清官權;暗殺的目的不在於個人復仇,他們與暗殺
對象之間並無個人恩怨,甚至素不相識,他們的目的是追求革命真理。也正因此,辛亥
年間的暗殺不是一般意義上的恐怖主義,也不是一般人的作為,暗殺者的身份不是暴民
而是追求革命真理的英烈義士。兩次受到刺殺而未死的水師提督李准,在武昌起義之後
,主動並率先向革命黨投降,這不能不承認有暗殺震懾之功。
著名的8個“暗殺團”:黃興暗殺團、蔡元培暗殺團、吳樾暗殺團、方君瑛暗殺團、劉
思復暗殺團、李應生暗殺團,汪精衛暗殺團以及陳獨秀暗殺團.吳樾之後,徐錫麟擊斃
安徽巡撫恩銘,汪精衛刺攝政王載灃,林冠慈刺廣東水師提督李准、彭家珍炸死禁衛軍
訓練大臣良弼…短短幾年時間,“暗殺事件和暗殺預謀此起彼伏,不下50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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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trac 於 2011-10-10 20:04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