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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十節在北京被記者猛拍照的焦點人物江某是個和藹的惡棍zt
送交者: signal 2011年10月11日04:29:06 於 [史地人物] 發送悄悄話

江澤民共產黨故意蹂躪法律,如同日本鬼子

中共有一百個辦法即尊重法律又不至於太子黨受真傷 但江澤民 - 意擾亂中國 ---我看朱令被害事件 [ 10169 bytes | 2011-10-10 ] [ 1 ]

 

中共有一百個辦法即尊重法律又不至於太子黨受真傷 但江澤民故
發帖者:意擾亂中國 ---我看朱令被害事件 (時間:2011-10-10 03:33:31)
http://www./
【】  
中共有一百個辦法即尊重法律又不至於太子黨受真傷 但江澤民故
發帖者:意擾亂中國 ---我看朱令被害事件 (時間:2011-10-10 03:3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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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 【】 看百度朱令吧,黨以及黨的政治局全體前任與現任成員嚴重地污 - 辱了全體中國人民
[ 58 bytes | 2011-06-25 ] [ 3 ]
---中共不拿法律當擋箭牌,錢明奇也就不屑於用法律當擋箭牌-錢明奇五連炸 --- 吳越第
二-[304bytes|2011-06-25]
---我看朱令被害事件,中共有一百個辦法即尊重法律又不至於太子黨-受真傷 但江澤民故
意擾亂中國-[0bytes|2011-06-25]
---污辱了全體中國人民 該殺 屠殺-!!!-[0bytes|2011-06-25]

中共不拿法律當擋箭牌,錢明奇也就不屑於用法律當擋箭牌
發帖者:錢明奇五連炸 --- 吳越第二 (時間:2011-06-25 20:06:33)

吳越《暗殺時代》-正文-[9225bytes|2011-06-24]
在天津市政府門前扔炸彈的那位中國公民與吳越烈士有一比-扔炸彈前都寫了好長的文
獻-[0bytes|2011-06-25]

吳越《暗殺時代》

夫排滿之道有二:一曰暗殺,一曰革命。暗殺為因,革命為果。暗殺雖個人而可為,革
命非群力即不效。今日之時代,非革命之時代,實暗殺之時代也。以復仇為援兵,則愈
殺愈仇,愈仇愈殺。仇殺相尋,勢不至革命而不已!予願予死後,化一我而為千萬我,
前者仆後者起,不殺不休,不盡不止,則予之死為有濟也。然一念萬、王二子之後,竟
未聞有接踵而興者,則予當此發軔之始,似不宜不有觀感於同胞矣。今即邇來之所見,
並信札之有關切於此者,亦連類及之,綴為若干篇,名曰暗殺時代。為序。

予生八年即失母,惟二兄撫養之。數年兄亡,予父棄官為賈。至是迫於家計,不得安居
,復奔走風塵間,集所得以為予兄弟教養之用。予年十三,遂慕科名,歲歲疲於童試。
年二十一始不復以八股為事,日惟誦古文辭。有勸予應試者輒拒之。年二十三,自念親
老家貧,里處終無所事,乃飄然游吳。不遇,遂北上。斯時所與交遊者,非官即幕,自
不竟怦怦然動功名之念矣。逾年,因同鄉某君之勸,考入學堂肄業,於是得出身派教習
之思想,時往來於胸中,豈復知朝廷為異族,而此身日在奴隸叢中耶?又逾年秋,友人
某君授予以“革命軍”一書,三讀不置,適其時奉天被占,各報傳警,至是而知家國危
亡之在邇,舉昔卑污之思想,一變而新之。然於朝廷之為異族與否,仍不在意念中也。
逾時,某君又假予以“清議報”。閱未終篇,而作者之主義,即化為我之主義矣。日日
言立憲,日日望立憲,向人則曰西後之誤國、今皇之聖明,人有非康梁者則排斥之,即
自問亦信梁氏之說之登我於彼岸也。又逾時,閱得“中國白話報”、“警鐘報”、“自
由血”、“孫逸仙”、“新廣東”、“新湖南”、“廣長舌”、“攘書”、“警世鐘”
、“近世中國秘史”、“黃帝魂”等書,於是思想又一變,而主義隨之,乃知前此梁氏
之說,幾誤我矣。夫梁氏之為滿酋遊說,有革命之思想者,皆能詳言之,無俟我嘵嘵矣
。然予復恨梁氏之說之幾以誤我者,其誤我同胞,當不止千萬也。予願同胞寧為夢夢不
醒之漢族愚民,而不為半睡半醒之滿洲走狗。蓋夢夢不醒之愚民,其天良未泯,雖認賊
作父,亦苦於不自知。一旦夢醒,究未有不欲殺盡逆賊,而復九世之讎也。若半睡半醒
之滿奴,名則以瑪志尼、加富爾自居,實則吳三桂、洪承疇之不若。甚至欲遂一己之利
心,甘作同胞之公敵。有告以宗旨之不正,而行事之皆私者,則彼積羞怒而成仇,遂不
惜強詞以奪理。昌言曰:“國朝之制,滿漢平等。”又曰:“滿洲之政治,為大地萬國
所未有。”又曰:“今皇仁聖,不惜犧牲己位以立憲政。”此等云云,蓋欲斷送漢族於
無自立之一日,而為滿洲謀其子孫帝王萬世之業也。予於是念念欲殺盡此輩。然此輩皆
漢人也,皆漢人而為滿酋之奴隸也,滿酋之使此輩為奴為隸,甘害同胞,以利異族,則
滿酋之手段,不亦甚毒矣。雖然,此輩為奴隸者也,滿酋造奴隸者也。不清其源而絕其
流,又烏乎可?予於是念念在排滿。

予遍求滿酋中,而得其巨魁二人:一則奴漢族者,一則亡漢族者。奴漢族者在今日,亡
漢族者在將來。奴漢族者,非那拉淫婦而何?亡漢族者,非鐵良逆賊而何?殺那拉淫婦難
,殺鐵良逆賊易。殺那拉淫婦其利在今日,殺鐵良逆賊其利在將來。殺那拉淫婦去其主
動力,殺鐵良逆賊去其助動力。主動力無盡,而助動力有盡,予於是念念在殺鐵良。然
此念雖立,其如徒手無具何?勢不得不稍俟時日。逾時有萬福華刺王之春案出,又逾時
忽有刺客某刺鐵良逆賊未成而遁,並有王漢謀刺鐵良逆賊未遂而先自盡之報。之三子者
,其志可嘉,其風可慕,然予不能不為之抱憾者。蓋以萬子之刺術固疏,而所指之事,
亦不過曰聯俄之主義而已。夫以聯俄之主義為非,則所是者,必在聯日。聯俄主之滿洲
,聯日亦主之滿洲。滿洲既不可恃,日人又安可恃乎?試問今日我同胞,其不欲自去奴
隸之籍則已,苟欲去之,則必先事排滿,而排外非所計也。若刺客某,則又不免失之於
怯,雖其目的較萬子為善,而於生死關頭,又不若萬子之分明矣。若王子則心有餘而智
不足,雖其一死足以加勉他人,然於事實上不免失之一籌。使於順德失望時,即起身來
京,或者卒成其志,究未可知。即不遇,亦可將鐵良同類之人一刺之,以為代價,則王
子不虛死矣。雖然,王子之死,非勉他人,乃勉我耳。予之存此志已有數月,(此志偶
於友人某君前言之,計在萬福華事以前數月)。王子復先我而行之,雖其不成,亦足見
王子之志與我同也。王子有靈,當不使我復蹈萬子之轍。

今者,予之槍具,已自日本購來,其遲遲吾行者,一因此身之事務未清,二因其人受再
次之驚,家居多所防備。擬緩數月,觀其動靜,然後就道。斯時友人某君知予之志,遂
勸予筆之於書,以遺後世,以釋人惑。予自惟素不能文,即強為之,焉能言之成理,足
以動人觀聽?且以我心之所求者,在實事而不在虛文,使來者皆事虛文,恐實事終無可
成之日。

人之生死亦大矣哉!蓋生必有勝於死,然後可生;死必有勝於生,然後可死。可以生則
生,可以死則死,此之謂知命,此之謂英雄。昧昧者何能焉?生不知其所以生,死不知
其所以死,以為生則有生人之樂,而死則無之,故欲生惡死之情,自日來於胸中而不去
,則此輩之生,如秋蟬若朝菌者,可無足怪矣。若夫號稱知命之英雄,向人則曰我不流
血誰流血?此即我不死誰死之代名詞耳。及至可以流血之日,而彼則曰:我留此身,將
有所待。待之又久,而此身或病死,或他故而死。吾知其將死之際,未有不心灰意冷,
勃發天良,直悔前言之不踐,與其今日死,不如昔日之不生也。然悔之何及,徒益悲傷
耳。此吾之所為有鑑於此,而不敢不從速自圖焉。亦以內顧藐躬,素非強壯,且多愁善
病,焉能久活人間?與其悔之他時,不如圖之此日。抑或者蒼天有報,償我以名譽於千
秋,則我身之可以腐滅者,自歸於腐滅,而不可以腐滅者,自不腐滅耳。夫可以腐滅者
體質,而不可腐滅者精靈。體質為小我,精靈為大我。吾非昧昧者比,能不權其大小之
輕重以從事乎?而況奴隸以生,何如不奴隸而死?以吾一身而為我漢族倡不奴隸之首,其
功不亦偉耶?此吾為一己計,固不得不出此,即為漢族計,亦不得不出此。吾決矣,子
將何如?古人有言曰:人固有一死,死有重於泰山,有輕於鴻毛。子即不為漢族計,亦
獨不為一己計乎?子自思身材之短小,體氣之柔弱,精神欠乏,飲食之簡少,且衛生之
不講,心境之不寬,勞苦之不耐,疾病之時至,非較吾為尤甚乎?吾竊不遜,若子能壽
年一百,吾即能壽年一百一十。吾今自思,不過可得壽四、五十,子當可作比例觀。子
且多壽有何所用?雖如彭祖,亦不過飲食之較多於人,而況子非其比。勢不得不為一己
計,則當捐現在之有限歲月,而求將來之無限尊榮。且也,以個人性命之犧牲,而為鐵
血強權之首倡,此為一己計者之即所以為漢族計也,非一舉而兩得乎?子其三復思之。
如以吾言為然,則請為子畫善死之策。如以為否,則請留此書於臨死之日,再一閱之,
以證吾之見地,如何?吳樾絕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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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5年9月,晚清著名刺客、年僅27歲的吳越(安徽安慶桐城縣人)在行將刺殺“五大
臣”前夕,完成了《暗殺時代》一文。在這篇行文酣暢淋漓的文章里,吳樾談起了自己
的生平和作為一名“刺客”的心跡。他說,“體質為小我,精靈為大我……奴隸以生,
何如不奴隸而死”;他說,願他死後,“化一我而為千萬我,前者仆後者起,不殺不休
,不盡不止”。他並且認為,“今日之時代,非革命之時代,實暗殺之時代也”

1905年9月24日上午,北京正陽門車站軍警林立,崗哨密布。慈禧太后欽派的五大臣:
鎮國公載澤、戶部侍郎戴鴻慈、兵部侍郎徐世昌、湖南巡撫端方、商部右丞紹英帶着大
量的僕從與侍衛登上了火車包廂。五大臣將轉滬出洋考察西方國家的憲政。吳樾深恨清
政府預備立憲騙局,從亂紛紛的送行人群中擠上了五大臣的包廂,謀炸出洋五大臣,事
敗,壯烈犧牲。

吳越的同鄉---安徽安慶懷寧縣人陳獨秀在《甲寅雜誌》一卷四號上盛讚吳越是“有道
德、有誠意、有犧牲的精神,由純粹之愛國心而主張革命”的人,

數月後,陳獨秀思及吳越,又愴然吟出《存歿六絕句》:“伯先京口夸醇酒,孟俠龍眠
有老親;仗劍遠遊千里外,碎身直搗虎狼秦。”

伯先和孟俠都是陳獨秀的朋友,後者指的就是吳越。在詩中,陳獨秀明確地將吳越比作
荊軻。陳獨秀懷念吳越的詩句,是一個刺客為另一個刺客寫下的悼詞。事實上,陳獨秀
和吳越屬於同一個暗殺團體,吳樾的暗殺行動,陳獨秀也參與了策劃。吳樾臨行前,曾
與趙聲、陳獨秀密計於蕪湖科學圖書社小樓上。當時吳越走後,陳獨秀還動情地書寫了
一副對聯:“推倒一時豪傑,擴拓萬古心胸”。

儘管陳獨秀從來沒有親自實施過暗殺行動,但他在暗殺團體中的資歷要比吳越老得多。
在那個時代,不獨是陳獨秀,很多後來非常著名的歷史人物,也都曾經是狂熱地擁護過
暗殺。蔡元培、章士釗、魯迅、劉思復等人都有過一段熱衷於試驗炸彈、準備暗殺的經
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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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樾(1878——1905),字夢霞,一作孟俠,今安徽桐城人,漢族。吳樾父吳爾康,有5
子,吳樾居四。吳樾家境清貧,八歲喪母,為其二兄所撫養。後兩位兄長病故,迫於家
計,奔波於“凡塵間”。然自幼好古文,諸子百家之說均有涉獵。猶好古詩文,但極惡
八股之術,不願入仕。20歲又東遊浙江滬一帶,目睹江南“開化之風”。後又由堂叔吳
汝綸推薦與1902年入保定高等學堂就讀,廣閱革命書籍,如《革命軍》,《警鐘報》,
《自由血》,《黃帝魂》,《揚州十日記》,《嘉定屠城記略》等等,思想為之一變,
由立憲轉向光復,並自此廣結志士。最好的幾個朋友有,湘人陳天華,楊篤生,蘇人趙
聲,魯人張榕,浙人蔡元培,章炳麟,秋瑾,皖人陳獨秀,每每與之相遇則必“深談午
庚夜而不寐”。吳樾在趙聲,楊篤生的介紹下,由楊監誓與馬鴻亮等加入革命組織“北
方暗殺團”任支部長,並由蔡元培介紹加入光復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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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殺為因,革命為果。革命之先,暗殺可以廣播火種。少數英豪血淋淋的人頭,可作廣
大群眾的指路明燈,引導和推動革命。

每個攜槍攜彈去行刺的革命者,對於自己的結局都一清二楚:不是宰割凌遲,就是梟首
挖心。捨生忘死,玉石俱焚。他們之所以能夠如此慷慨赴死,無外乎這樣堅定的理念:
不僅陷前朝大小官員於恐怖之中,也使悍酋大吏們談虎色變,不敢再輕易對黨人施以辣
手和毒手!

傳統印象中,暴力暗殺是恐怖行為,是草莽武夫之作為,而辛亥年間的赴死義士,基本
是文人學士;其次,中國人素來以為南方人秀弱,不如北方人威武慷慨,辛亥年間的暗
殺烈士,70%以上都屬於南方人士;再次,一般的成見,以為走入暴力的,多為底層貧
民,是暴民革命,而辛亥年間的烈士,絕大多數出身富家,並且多數為海外留學歸來優
秀專才。

這是一個很奇怪現象,但仔細思考,便也不再奇怪。他們的恐怖暗殺,雖表面針對的是
獨裁者的肉體,但實際指向的卻是晚清官權;暗殺的目的不在於個人復仇,他們與暗殺
對象之間並無個人恩怨,甚至素不相識,他們的目的是追求革命真理。也正因此,辛亥
年間的暗殺不是一般意義上的恐怖主義,也不是一般人的作為,暗殺者的身份不是暴民
而是追求革命真理的英烈義士。兩次受到刺殺而未死的水師提督李准,在武昌起義之後
,主動並率先向革命黨投降,這不能不承認有暗殺震懾之功。

著名的8個“暗殺團”:黃興暗殺團、蔡元培暗殺團、吳樾暗殺團、方君瑛暗殺團、劉
思復暗殺團、李應生暗殺團,汪精衛暗殺團以及陳獨秀暗殺團.吳樾之後,徐錫麟擊斃
安徽巡撫恩銘,汪精衛刺攝政王載灃,林冠慈刺廣東水師提督李准、彭家珍炸死禁衛軍
訓練大臣良弼…短短幾年時間,“暗殺事件和暗殺預謀此起彼伏,不下50起”。

[ 本帖最後由 trac 於 2011-10-10 20:04 編輯 ]
 

如此看來雙十節在北京被記者猛拍照的焦點人物江某是個和藹的惡棍   溫文爾雅的背後是血淋淋的腐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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