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九一三”(林彪)事件研究綜述 |
| 送交者: 二野 2013年03月04日10:00:18 於 [史地人物] 發送悄悄話 |
|
“九一三”(林彪)事件研究綜述 http://www.tianyayidu.com/article-474006-1.html 作者:劉祖愛 內容摘要 “九一三”事件是中共黨史和中國當代史上的一件大事,也是“文化大革命”的轉折點。由於事件對黨和國家、人民軍隊、中外關係等都產生了深遠的影響。國內外學者對其起因、過程及其影響開展了不同程度的研究。在林彪誕辰103周年之際,總結有關研究成果,有助於推進該問題的深入研究,從而為科學評價歷史人物功過提供重要的依據和社會基礎。 關 鍵 詞 林彪 “九一三”事件 研究綜述 “九一三”事件又稱“林彪事件”,它是中共黨史和中國當代史上的一件大事,也是“文化大革命”的轉折點。由於當時特定的歷史環境和林彪所處的特殊地位,事件對黨和國家、人民軍隊、中外關係等都產生了深遠的影響。學術界對此的研究方興未艾,取得了一批有影響的成果。 一、“九一三”事件研究的一般情況 (一)“九一三”事件研究的起步 國內對於“九一三”事件的研究起於何時,看法並不統一。一種觀點認為“九一三”事件發生後就開始了。1971年10月3日,經毛澤東批准,中共中央決定成立中央專案組,集中處理有關問題。另一種觀點認為是從1980年9月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成立最高人民檢察院特別檢察廳和最高人民法院特別法庭開始。 從學術研究的角度看,這兩種說法都值得商榷。第一,資料文獻的收集、編輯和公開是開展學術研究的基本前提。從這一點來看,直到20世紀80年代末期,有關“九一三”事件的資料編輯出版以前,根本不具備學術研究的條件。第二,筆者認為,根據研究的主導力量、社會參與度的不同,“九一三”事件的研究可以分為官方研究和民間研究兩個層面。 官方研究起始於中共中央決定成立中央專案組。1980年9月29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成立最高人民檢察院特別檢察廳和最高人民法院特別法庭,檢察審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案主犯,1980年11月20日至1981年1月25日,對江青、張春橋、姚文元、王洪文、陳伯達、黃永勝、吳法憲、李作鵬、邱會作和江騰蛟等數十名被告人進行了公開審判。在此期間,收集了一大批相關的證據,形成了有影響的官方文獻《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特別法庭判決書》(特法字第一號)(1981年1月23日);以此次審判為基礎,中共十一屆六中全會通過的《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對 “九一三”事件和林彪本人做出了權威性的結論。 而民間對“九一三事件”的思考則是20世紀80年代初期。由於林彪外逃機毀人亡,一直到80年代中期,我國政府對其出逃細節和其座機墜毀原因,沒有對外公布過材料。學術界為進一步探討事件的來龍去脈,開始發表了少數文章或出版相關著作。如於南的《周總理處理“九一三”林彪叛逃事件的一些情況》(《黨史研究》,1981年第3期)。但是在美國出版的由Yao mingle撰寫的《The Conspiracy and Death of LinBiao》,摻雜了有關“九一三”事件的謊言。1983年6月,該書中文版《林彪的陰謀與死亡》由台灣時事文化出版事業有限公司印刷發售,在世界上造成不良影響。 (二)“九一三”事件研究的深入階段 鑑於《林彪的陰謀與死亡》的諸多謊言,國內共同感到不能聽任國外惡意造謠這樣廣泛流傳,我國官方應該發表文章,揭示林彪外逃墜機的真相,澄清國內外視聽。《黨史信息》上刊登了胡耀邦總書記1986年11月16日的一段講話,強調指出,應該加強對1949年以來的些重大歷史事件的研究,弄清主要歷史事件真相。隨後,胡耀邦列舉了10個題目(第七個為“林彪事件究竟是怎麼一回事情”),要求有關部門研究編寫。胡總書記講話以後,在官方與民間共同參與和努力下,由官方到社會上興起一股探討“九一三”事件的熱潮。外交部外交史編輯室編寫的《外交史資料》1987年第6期發表了三篇文章,即前許文益大使的《歷史賦予我的一項特殊任務——“九一三”事件的對外交涉》,符浩、許文益、孫一先合寫的《視察林彪叛逃飛機墜毀現場紀實》和前外交部符浩副部長的《“九一三”事件補白》。這三篇文章先刊登在內部發行的,後載於1988年1月15日公開出版的《黨的文獻》總第1期,由於作者們屬於親身經歷者,寫出了視察墜機現場和外交交涉的經過這段歷史真相,在海內外引起重大反響。前熊向輝大使的女兒熊蕾的《歷史的註腳》(載《新觀察》半月刊1986年第18期,1986年9月25日出版),揭示了“九一三”事件前夕毛澤東究竟是怎樣判斷出林彪是個陰險的兩面派的。其他的還有於南的《林彪集團興亡初探》(《十年後的評說》,中共黨史資料出版社1987年),前湖北省委副秘書長梅白的《毛澤東的幾次湖北之行》(《春秋》雜誌1988年第1期),孫一先發表《罪與罰——林彪墜機現場視察紀實》(連載於《解放軍報》4月25日至5月30日第三版上),後者在軍內引起熱烈反應。 為回答海外對“九一三”事件真相的疑問,1993年5月開始,彼德·漢納姆和蘇姍用了半年的時間,奔走於蒙古、俄羅斯、美國及台灣、香港進行調查取得第一手資料, 1994年1月31日在《美國新聞與世界報道》雜誌上,發表《揭開一個中國人之謎——林彪的最後日子及死亡》。中國官方關於林彪之死的解釋,第一次由一個西方記者通過客觀的獨立的調查給予證實此事,立即引起國際上的廣泛關注。1994年5月21日,國內《參考消息》登載了俄羅斯軍隊的《紅星報》報道的《林彪事件鑑定始末》。在北京出版的《作家文摘》第80期(1994年7月8日)摘登了李安定寫的《林彪之死真相查訪記》,詳細報道了彼德·漢納姆的整個採訪活動。 從此開始,眾多作者尤其是那些當年曾身臨其境的人們,從各自角度來描述親歷的過程,尋找最後的答案。開始就“九一三”事件發生的原因、過程細節和歷史影響進行事實的考證和分析。如張化的《九一三事件後毛澤東的思想矛盾及其變化》(《中共黨史研究》,1992年2期),張田水的《試析毛澤東在“文化大革命”中的思想軌跡和特點》(《毛澤東思想研究》1993年1期),吳德的《廬山會議和林彪事件》(《當代中國史研究》1995年2期),陳立旭的《“九一三事件”後肯定與否定“文革”的鬥爭與毛澤東的心態》(《毛澤東思想研究》1996年1期),朱秉秀的《邪不壓正──“九·一三”事件紀實》(《上海黨史與黨建》1996年6 月第1期),李耐因的《“九·一三”前林彪、江青470次通話》(《炎黃春秋》1997年7 月第1期),康廷梓寫的《林彪倉皇出逃目擊記》(1997年4月,《傳記文學》),康廷梓的《林彪倉皇出逃目擊記》(《傳記文學》,1997年4月),敖其爾的《今日溫都爾汗》(《環球時報》,1997年11月23日),高振普的《周總理在九一三事件發生前後》(載李琦主編的《在周總理身邊的日子》,中央文獻出版社1998年2月),唐洲雁的《毛澤東“文革”後期“解放”和任用老幹部情況簡析》(《黨的文獻》1998年2月第 2期),丁名整理的《回顧和思考——與中蘇關係親歷者對話》(《當代中國史研究》1998年2期),康松喬等的《林彪出逃座機殘骸收藏始末》(《紫荊》雜誌1998年11期),李安定的《林彪之死真相查訪記》(《作家文摘》第80期,1994-07–08),周敬青的《是周恩來不讓外逃的林彪返回着陸?——關於九一三事件的一則史實辨析》(《黨的文獻》,1999年第4期 )等。其他具有史料價值的還有:《林彪衛士長李文普不得不說》(《中華兒女》1999年2月),《林彪出逃座機殘骸收藏始末》(《解放軍報》,1998年7月24日)。 著作類主要有:張雲生著《毛家灣紀實——林彪秘書回憶錄》(春秋出版社 1版印刷1988年7月),龔固忠、唐振南、夏遠生的《毛澤東回湖南紀實(1953—1975)》(湖南出版社1993年版),曾思玉的《毛澤東在湖北》(中共黨史出版社1993年9月),江波、黎青的《林彪1959年以後》(四川文藝出版,1995年9月 ),邵一海著《林彪“九一三”事件始末》(四川文藝出版社1996年3月),熊華源、安建設的《林彪反革命集團覆滅紀實》(中央文獻出版社出版1996年6月),汪東興著《毛澤東與林彪反革命集團的鬥爭》(當代中國出版社1997年版),王兆軍著《誰殺了林彪》(台灣世界書局1997年版),李德生著《李德生回憶錄》(解放軍出版社1997年版),李琦的《在周恩來身邊的日子》(中央文獻出版社,1998年2月),陳伯達著、陳小農編注的《陳伯達遺稿——獄中自述及其它》(香港天地圖書有限公司,1998),張寧的《張寧:自己寫自己》(作家出版社出版1998年11月);張聶爾著《風雲“九一三”》(解放軍出版社1999年6月),席宣、金春明所著《“文化大革命”簡史》(中共黨史出版社,2004年1月 )。其他還有重要史料價值的有:前中聯部二局編寫的《蒙古人事資料》,蒙古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毛澤東與林彪》等。而其中《誰殺了林彪》和《張寧:自己寫自己》對主流觀點最具挑戰性。 (三)進入21世紀後,“九一三”事件進入研究熱 借“九一三”事件發生30周年和林彪即將誕辰100周年之機,國內再次興起關於林彪出逃、墜機原因和飛機殘骸的報道熱。究其由來,可能是“九一三”事件雖經歷史判定,但還存在一些未解之謎。學術界發表了一系列學術文章或著作。 論文類主要有:楊子萬的《“九一三”事件後的山海關機場》(《黨史博採(紀實版)》2001年01期),李志軍的《“九一三事件”的對外交涉》(《黨史文匯》2001(12)),《專題史料:“九一三”事件鮮為人知的對外交涉》(《廣東黨史》2001(6)),魯青的《“九一三”事件背後的外交糾葛》(《老年教育》2002年03期),肖思科的《“九一三”事件轉眼三十年知情人反覆查證,粉碎五大謠言——林彪死因只一個》(《中共石家莊市委黨校學報》2001(10)),彭紅英、余世誠的《關於林彪研究的幾個問題》(《北京科技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2年第1期),康庭梓的《“林彪座機”副駕駛員談三叉戟256號黑匣子》(《湖北文史資料》,2002年第3期),劉志男的《建國後至中共九大期間“接班人”的問題》(《黨史博覽》,2002年5期),劉志青的《“九一三”事件後中國國防工業的初步整頓》(當代中國史研究.2002年9月第5期),文楚的《“1971”,我為毛澤東主席開專列》(《縱橫》2002年第6期),柳鈞的《毛澤東有八大軍區司令對調》(《黨史博採》2003年1期),森耀坤、徐有張、葉永烈的《王洪文是如何成為接班人的》(《黨建文匯》下半月版,2003(10X).),莽東鴻的《林彪事件怎樣從高層傳到民間》(黨史博覽)(《八桂僑刊》2003(2)),陳立旭的《周恩來的最後政治交代——周恩來對黨的第二代領導集體形成的貢獻》(漳州職業大學學報2003年4期),《克格勃帶走林彪頭顱》(《糧食問題研究》,2003年4期),莽東鴻的《“九一三”事件消息的傳播》(黨史博覽,2003年4期),劉志青的《論“九一三”事件後“解放軍學全國人民”活動》(《當代中國史研究》2003,10(3)),解力夫的《我親歷了“九一三”之夜》(《新聞天地》2003(9)),許峰的《許文益見證林彪墜機事件始末》(《北京檔案》2003年8期),周敬青的《毛澤東對林彪接班人地位的確立與廢黜》(上、中、下)(《黨史縱覽》2003年10、11、12期),吳欣峰的《1958 年軍委擴大會議真相》(《炎黃春秋》2004 年第1 期),康庭梓的《“九一三”事件中3685號直升機被劫持經過》(《湖北文史》2004年1期),薛慶超的《毛澤東一次從未公開的南方之行(一)》(《領導科學》2004年1期),王年一、何蜀、陳昭的《毛澤東逼出來的“九一三林彪出逃事件”》(《當代中國研究》2004年2期)),陳益南的《從歷史軌跡思考林彪問題》(《華夏文摘增刊》2004年第390期),康庭梓的《林彪座機副駕駛細說九一三墜機》(《文史精華》2004年9期),康庭梓的《林彪座機殘骸哪裡去了》(《黨史博覽》2004年5期),張震的《一段往事》(瞭望雜誌,2004年9期),霞飛、呂冰的《林彪為何倉皇出逃》(《黨史博採(紀實版)》2004年9期),厚而實《林彪為何要逃?》(《黨史縱橫》2004年9期),天磨的《從九屆二中全會到“九一三”事件》(《黨史縱橫》2004年12期),舒韻雲的《林彪座機墜毀前後的空軍指揮所》(《黨史博覽》2004年12期),劉志青的《“九一三”事件後人民解放軍軍事訓練的恢復》(《黨史研究與教學》2005年1期),李安定的《洋記者揭開林彪叛逃內幕》(《雨花》2005年4期),鍾德濤、柳青的《軍隊“批林整風”運動述略》(《中共黨史研究》2005年3期),羅舜初的《我所接觸和認識的林彪》(《領導文萃》2005年7期),宋雙來的《我所知道的李雪峰在九屆二中全會上》(《黨史縱橫》2005年7期),呂學文、王松山的《親歷林彪親歷林彪出逃的前前後後》(《檔案春秋》2005年10期),黃振平的《試論“九一三”事件的客觀作用》(《陝西教育學院學報》2006年3期),霞飛的《李作鵬浮沉錄》(《黨史博覽》2006年11期),任龍的《逃出林彪辦公室的秘書——張雲生》(《黨史博採(紀實版)》2006年12期),王媛媛的《回憶驚心動魄的事件》(《文史精華》2006年4期/《環球視野》2007年7月22日),李菁的《林彪墜機現場目擊記》(《三聯生活周刊》2006年第14期,或《文摘報》2007-02-16),丁文凱的《“九一三林彪出走事件”研究述評》(《當代中國研究》,2007年第2期),劉志男的《關於建國後至中共九大期間“接班人”問題的歷史考察》(2007年第2期),其他還有網絡刊登的《林彪事件探秘》、《林彪遺骸是怎樣鑑定的》、《林彪墜機事件詳情》,《林彪副駕駛揭密913:毛澤東不讓把飛機打下來》等等。 著作類主要有:高文謙的《晚年周恩來》(明鏡出版社2003年),逢先知、金沖及主編的《毛澤東傳》(1949-1976)(中央文獻出版社2003年12月版);朱元石訪談整理的《吳德口述:十年風雨紀事——我在北京工作的一些經歷》(當代中國出版社2004年1月版),王凡陽的《林彪全傳》(上下冊)(貴州人民出版社2004年5月第1版),丁凱文主編的《重審林彪罪案》(new concepts of linbiao incident)(明鏡出版社2004年8月版)。李丹慧主編的《國際冷戰史研究》第1輯(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04年12月),孫一先著《在大漠那邊----林彪墜機真相》(北京中國青年出版社2005年),鐔德山主編的《中國大審判:公審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十名主犯圖文紀實》(遼寧人民出版社 2006年1月),舒雲的《林彪事件完整調查》(上、下冊)(明鏡出版社 2006年8月),《吳法憲回憶錄 艱難的歲月》(香港北星出版社2006年11月),美國R·特里爾著的《江清全傳》(內蒙古人民出版社2007年2月版),朱馬克昌主編的《特別辯護:為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案主犯辯護紀實》(中國長安出版社2007年4月版)等等。其中《毛澤東傳》、《林彪事件完整調查》、《吳法憲回憶錄 艱難的歲月》最具有史料價值。 二、“九一三”事件研究主要成就綜述 關於九一三事件的研究,目前主要側重於“九一三”事件發生的原因、過程及其歷史影響研究。2006年1月出版的孫一先先生的《在大漠那邊》,綜合了有關研究的重要成果,對“九一三”事件研究主要成就進行了初步總結,概括了林彪事件研究中存在的幾個懸案: 關於林彪事件出逃“被劫持”說;關於飛機起飛後“空中盤旋”問題;關於飛機“被導彈擊傷”說;關於《“五七一”工程》紀要和“手令”。丁文凱在《“九一三林彪出走事件”研究述評》一文中提出了十三個疑點並進行了分析[②],肖思科也撰文批判了林彪系“導彈擊毀說”、“西山鎮壓說”、“綁架出逃說”、“替身代死說” 和“軟禁老死說”等種種謬傳[③]。 (一)“九一三”事件性質的研究 關於“九一三”事件的性質有兩種說話。第一,“林彪叛國出逃”說。1971年9月18日,中共中央的《關於林彪叛國出逃的通知》,最早將其定性為“林彪叛國出逃”事件;1971年12月至1972年1月,中共中央先後下達了《林陳反黨集團反革命政變的鬥爭》材料之一和之二將其定性為“反黨集團反革命政變”;1981年十一屆六中全會將其定性為“林彪反革命集團陰謀奪取最高權力、策動反革命武裝政變的事件”。在國家新華網中,“‘九一三事件’是林彪反革命集團策動武裝政變陰謀敗露後,於1971年9月13日乘飛機外逃叛國,途中機毀人亡的事件,又稱‘林彪叛逃事件’”。第二,“不同政見鬥爭”說。香港台灣媒體有一種說話,認為“九一三”事件是以時任中國共產黨中中央委員會副主席林彪為首的一股政治派別,對毛澤東發動的文化大革命持不同政見出走事件,最終不成功並導致事件主角林彪夫婦在內的9人喪的事件。 梁遇春也在其《九一三疑點剖析》中認為:第一,“林總既不會有跑到蘇聯的想法,更沒有去蘇聯的準備。”第二,“我黨根本沒有弄清真相的想法,自然也就沒有什麼能讓人信服的調查。”第三,“林彪沒有進行那個所謂的反革命政變。”其實關於林彪事件性質的定性涉及三個關鍵問題:“林彪事件”是否反黨和篡權?“林彪事件”是否是叛逃?林彪集團的行為與林彪本人的關聯度? 1、關於“林彪事件”是否反黨和篡權? 在《周恩來傳》、《毛澤東傳》(1949-1976)、《在大漠那邊》等著作以及黨的文獻,明確作出林彪集團的陰謀活動是反黨奪權,這是目前主流觀點。但是不是沒有異議。例如,陳益南的《從歷史軌跡思考林彪問題》認為,1971年發生的林彪事件,主要包含二個問題:一是,1970年九屆二中全會上開始引發的“論天才”問題與“設國家主席”的問題。二是,企圖殺害毛澤東主席並搞武裝政變的陰謀。他的總體判斷是,“九一三事件”前,林彪對毛澤東的態度“似無‘取而代之’的反骨。”劉明鋼在《林彪何以堅持設國家主席》中研究表明:“林彪一共6次提出設國家主席,並由毛澤東擔任主席,但從來沒有說過他想當國家主席,倒是明白無誤地表達了他不想當國家副主席的想法。”[④]最後認為“林彪堅持設國家主席並由毛澤東擔任國家主席,當然不是‘急於奪權’,更不是要謀取黨和國家的最高權力,而是要保全自己,保全現有的權力與政治生命。”[⑤]並且強調第一個請示是否設國家主席一事的是周恩來(1970年3月初)提出的,在毛澤東不同意的情況下,多數政治局成員同意林彪的建議。這怎麼解釋少數服從多數的黨內根本原則。難道毛澤東正確,而其他人均錯誤?吳法憲也在回憶錄中指出了一個重要事實:“如果不設國家主席,林彪怎麼辦,往哪裡擺?”這句話並不是葉群講的,而是他自己從程世清那裡聽說的,是汪東興傳來的話:“這次修改憲法,要堅持設國家主席,毛主席當國家主席,林副主席當國家副主席。如果不設國家主席,毛主席怎麼當我們的國家主席呢?不設國家副主席,林彪同志往哪裡擺?”[⑥]認為九屆二中全會上爭論的實質是毛澤東藉機削弱林彪集團的勢力。另外關於“五七一工程紀要”(主要證人有三:一個是原上海空四軍的宣傳幹事李維新,他是“571工程紀要”的半個見證人。第二個是李文普,他是林彪企圖叛逃蘇聯的唯一證人。第三個是空軍學院的普通工作人員—王某某,他是“571工程紀要”的“繳獲”者。)和9月8日的“林彪手令”兩個作為林彪集團反革命政變的重要證據本身,學術界至今還存在疑問。舒雲也認為“廣州軍區不知道‘林彪另立中央’”[⑦],從而對林彪集團難逃廣州另立中央一說提出了懷疑。張聶爾在《風雲“九·一三”》中同樣認為,所謂的“謀殺”和“南逃”都僅僅是林立果一伙人的“狂想”,甚至連會還沒開完就宣布作廢了。 2、“林彪事件”是否是叛逃? 關於林彪飛機在蒙古失事是否是叛逃問題,1971年9月18日中共中央下達的《關於林彪叛國出逃的通知》、呂學文的《親歷林彪出逃的前前後後》等關於林彪事件真相屬於主流觀點。而網絡文章《林彪的最後歲月》就認為,一是目前沒有證據表明林彪等出逃之前他們與蘇聯或蒙古官方有過有關聯繫;二是也沒有證據明確證明林彪登機出逃是他本人的意思。因此,他懷疑“九一三事件”是不是毛澤東和周恩來合謀的一次政變?是否他們安排了置林彪於死地的攻擊措施?陳曉寧在《質疑林彪“9.13”事件》中也認為,林彪沒有叛逃蘇聯,當漢奸、賣國賊的動機與思想基礎;林彪在直到9月12日晚的心態都表現出他拒絕叛逃蘇聯;林彪事件中的許多證據有待進一步研究和證實。例如,林彪在1971年9月12日夜出走去機場的汽車上是否說過“到伊爾庫茨克多遠,要飛多長時間”這句關鍵性的話,這是林彪事件關鍵性證人李文普提供的證據;林彪在9月12日夜乘機要出走的目的地是廣州(香港),而不是想叛逃蘇聯,而後來飛向蒙古、蘇聯的行為應由林彪之子林立果負責;256飛機在外蒙古境內沒有一直飛向蘇聯,而是在飛到蘇聯、蒙古邊境處調頭,向中國方向返回,這個舉動說明林彪不想叛國,所以強令256飛機返回中國[⑧]。康庭梓文章中的“林彪出逃航線示意圖”也表明“256飛機在飛到蘇聯、蒙古邊境處調頭,並向中國方向返回”[⑨]。 3、林彪集團的行為與林彪本人的關聯度? 關於林彪集團的行為與林彪本人的關聯度問題,黨的文獻非常清楚明確地以林彪集團來統稱以林彪為首的一夥。金沖及、逢先知、李文普、康庭梓、呂學文、孫一先等支持這一觀點。但是所謂林彪集團的所作所為與林彪之間是否密切相關,目前存在爭議。如關於林彪出逃“被劫持”說[⑩]、“九一三”事件葉群禍起說。陳益南提出,林立果等的所作所為,是不是林彪事先已知道?現在能證明林彪參與指導林立果的那些事的證據,就是1971年9月8日寫的那張紙條:“盼照立果、宇馳同志傳達的命令辦。”但僅僅憑這樣一張存在有無數種意義解釋的紙條,顯然還不可能就得出是“林彪指示林立果要謀害毛澤東”的結論。林立衡主動向8341警衛部隊報告此事時,也認為“老虎和和主任要把林彪帶走,他們可能要逃跑。老虎在外幹了不少壞事,他還說要謀害毛主席,害不了跑了。”[11]。舒雲的《林彪事件完整調查》對“九一三事件”留下了大量的引人深思的問題。例如,20世紀80年代審判“兩案”時候,只發現一個林彪“手令”,而他在調查中發現了“手令”實際上是橫豎,而且有兩個人正式看到了第二個“手令”。而且認為林彪事件有很多的“套”。再如,“三國四方會議”是惟一能證明“五七一工程紀要”擬定後的一個集體行動,但很多資料表明根本不存在這樣的“三國四方會議”,包括王國維、陳勵耘、周建平都被冤枉了;又如,審理“兩案”時候,已經搞清楚黃吳李、邱與“兩謀”(謀劃武裝政變、謀劃殺害毛澤東)沒有關係,證據是最高人民法庭的起訴書中,他們每人三條罪狀,都沒有“兩謀”;還有九屆二中全會上林彪為何要帶頭批判毛澤東的“文革”大將張春橋?她認為林彪本人有缺點,但不應該為“文化大革命”負責,林彪只是不應該那麼去捧毛澤東。《張寧:自己寫自己》也有類似觀點。
(二)“九一三”事件原因研究綜述 大約在林彪事件至今的30多年裡,海內外有以“知情人”、“未亡人”和“研究專家”為名的人,提出了林彪系“導彈擊毀說”、“西山鎮壓說”、“綁架出逃說”、“替身代死說”和“軟禁老死說”等種種謬傳。關於“九一三事件”的原因有如下主要的幾種說法: 林彪篡權失敗“叛逃”說。“九一三”事件是林彪篡權失敗叛逃的結果。金沖及、逢先知等認為,“九一三”事件發生的原因是由於林彪集團篡權和政變失敗後林彪集團的慌亂中的錯誤選擇。吳德、李文普、康庭梓、孫一先等在回憶錄中也明顯支持主流觀點。而張寧等則認為林彪出走是“被劫持”的。丁文凱在《林彪事件幾點問題的再辨析》和《林彪事件幾點問題的再辨析之二》兩篇文章中,探討了所謂林彪涉入“政變”一事。[12]他認為,林彪在歷史上追隨毛澤東幾十年,雖在一些問題上與毛有過爭論,但那都是就事論事,到文革前期林彪本身並無搞陰謀的問題。韓鋼在其《中共歷史研究的若乾熱點難點問題》一文中,對有關個問題的研究有較為詳細的介紹[13]。 毛澤東南巡“逼逃”說。“九一三事件”與毛澤東南巡有關。滌生在《毛澤東突然回京與林彪出逃》中分析了毛澤東突然回京與林彪出逃之間到底有何關係[14]。認為:(1)毛澤東在杭州對可能表問題性質說的很重,這個信息很快團到林彪耳朵里;(2林彪聽到毛澤東的談話後內容後,指導自己陰謀已經敗露,他下了暗殺毛澤東的決心;(3)在杭州的毛澤東發覺情況異常,他感覺到他處在危險之中,引起他的深思並決定快速離開杭州北上。(4)毛澤東突然回京,儲戶林彪意外令他感到末日來臨。王年一、何蜀等在《毛澤東逼出來的“九一三林彪出逃事件”》認為 “‘九一三’事件是給逼出來的,甚至可以說是毛製造出來的。”梁遇春認為,這裡有待一系列問題的調查研究。例如,第一,毛澤東為什麼要突然離開上海,而且誰也沒有告訴,一路不停,直奔北京?要麼是毛澤東感覺到了危險,那麼這種危險消息是怎麼獲得的;要麼是毛澤東急急忙忙跑回北京想幹什麼?第二,毛澤東到北京後幹了什麼?儘管王媛媛在《九一三事件中的北京為數司令吳忠》、吳德的回憶錄中有隻言片語,但是毛澤東究竟做了什麼部署,仍是個迷。第三,林彪逃跑與毛澤東的措施有何關係?林立果究竟為什麼要從北京趕往北戴河林彪住處,葉群和林立果向林彪說了些什麼?周恩來與葉群通話中說了什麼,周恩來的電話對葉群林立果們出走究竟存在什麼關係等等? 毛林“矛盾積累”說。“九一三”事件是毛澤東、林彪矛盾積累的結果。厚而實的《林彪為何要逃?》詳細地分析了九大之後毛澤東與林彪之間在對內政策、對外政策、權力分配和接班人問題四大分歧,從“九一三事件”的本質和發展規律上進行了可貴的探索。認為林彪出逃是他與毛澤東的分歧已經無法彌合,並且發展到勢不兩立的地步的結果。陳立旭在《林彪集團與江清集團的權力之爭》中認為,到中共八屆十一中全會林彪利用毛澤東的信任形成了自己的集團,但其野心已經存在還在膨脹;文化大革命成了江清集團的催產素,依託中央文革在黨中央的特殊地位,形成了以“筆桿子”為特色的江清集團;在文化大革命過程中兩個集團相互利用各懷鬼胎,矛盾逐漸加深;九大文件起草權之爭,陳伯達轉向林彪,林彪集團權力進一步膨脹,兩個集團矛盾加劇;圍繞九屆二中全會的議題,江清集團與集團林彪矛盾激化,毛澤東帶頭批陳伯達,林彪集團感受危機,直到“九一三”事件爆發,林彪集團土崩瓦解。丁文凱在《“九一三林彪出走事件”研究述評》中也認為,研究“九一三”事件不能不追溯到毛澤東與林彪政治上衝突之起源,這就要從1969年中共“九大”政治報告起草之爭、林彪“一號令”以及1970年8月的廬山會議談起。 九屆二中全會說。九屆二中全會毛澤東與林彪的矛盾分歧主要涉及三個問題: (1)“天才論”問題。這個問題不是此次會議上林彪才提出的,實際上早在《毛主席語錄》再版(1966年12月)前言中林彪就已經明確指出。關鍵在於林彪此次強調這一點,是為了在憲法中“肯定毛主席的偉大領袖、國家元首、最高統帥的地位,肯定毛澤東思想作為全國人民的指導思想。這一點非常重要、非常重要。”真實意圖從陳伯達等發言在華北組、中南組、西北組參加討論時的談話可以看出,所謂贊成“天才論”,就應該在憲法中設置國家主席,且毛澤東任主席,林彪任副主席;所謂反對“天才論”,就是反對憲法中設置國家主席,“把矛頭指向毛主席、林副主席。” (2)該不該設置國家主席。關於這個問題需要討論如下問題:①從國家制度和國家政府組織體系考慮。從現代國家體制來看,設置國家主席是現代國家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②從毛澤東個人角度考慮。第一,毛澤東在是新中國第一任國家主席,自己不願當,在第二、第三屆人大會議上,劉少奇當選為國家主席;第二,“文化大革命”中劉少奇被迫害,毛主席在非常情況下自己沒有兼任而是安排董必武兼任國家主席;第三,九屆二中全會前,毛澤東多次表示,他本人主張不要設國家主席,如果大家認為要設的話,關鍵由誰來當,他本人不當國家主席,只有林彪來當國家主席了[15]。③從林彪集團角度思考。吳法憲在回憶錄中指出:“‘林彪急於當國家主席,急於搶班奪權,急於分裂黨,反對九大路線’,我感到實在是牽強附會,缺乏根據。我有幾點理由:第一、當時國家主席的位置是一個虛職,當時國家代主席的職務是由董必武同志擔任的,而董必武同志連中央常委都不是。黨和國家的權力是集中在黨中央和中央軍委手裡。在九大,林彪當選了唯一的中央副主席和軍委副主席,這是最實際的權力。而且在黨的九大黨章中和憲法草案中已明確的規定了林彪是毛主席的親密戰友和接班人,這在歷史上是獨一無二的。林彪根本沒有必要去爭這個國家主席。第二、當國家主席是個出頭露面的事情,而林彪對搞出頭露面的外事活動是很少感興趣的。這從他建國以後極少參加外事活動就可以看得很清楚。再說他的身體不好,也沒有條件參加各種外事活動。第三、劉少奇是從國家主席的位置上被打倒的,這是前車之鑑。林彪是個聰明人,看到了這一點以後,他無論在任何情況下都保持了同毛澤東的適當距離。這一點,有很多事例都可以證明。” [16] (3)林彪的發言是否打亂了大會議程,突然襲擊。據汪東興回憶,“林彪要講話,將寫什麼內容,多數常委事先都不知道。在常委會討論九屆二中全會議程時,林彪並沒有說這個問題。”[17] 毛澤東南巡中多次談及林彪在九屆二中全會上陰謀行動。“去年廬山會議,他們搞突然襲擊,是有計劃、有組織、有綱領的,就是反對九大路線,推翻九屆二中全會的三項議程。有人看到我年紀老了,快要上天了,他們急於想當主席,要分裂黨,急於奪權。”[18] (三)“九一三”事件的過程研究綜述 關於“九一三”事件的發生的過程也是近年來學者們研究的重點。如林彪的“隨衛”警衛員呂學文的《我所親歷的林彪出逃》、舒雲的《林彪座機墜毀前後的空軍指揮所》、朱元石的《吳德口述:我所親歷的“林彪事件”》等文章或著作中對此問題均進行了探討。主要熱點問題是: 1、中央如何知道林彪即將發生重大行動 大家一直認為,林立衡在劉吉純陪同下先後向8341部隊北戴河警衛部隊負責人姜作壽、張宏副團長報告了緊急情況,姜大隊長立即將此情況報告給了中央辦公廳主任汪東興,並由汪報告給周恩來。[19] 2、中央在“九一三”事件發生過程中採取了什麼措施 王媛媛在《九一三事件中的北京衛戍區司令吳忠》、朱元石在《吳德口述:我親歷的“林彪事件”》等文中對周恩來提出的緊急措施有所陳述,前者指出五條措施,後者指出前四條措施,其他四條措施基本一致。[20] 林彪出走是我黨和國家歷史上從未發生過的嚴重事件。國內外會有什麼反映,會出現什麼樣的後果,當時確實無法預料。但是林彪的黨羽、死黨不少,要防止他們趁機作亂,同時也要防止國外反動勢力趁火打劫。毛主席和黨中央必須做好應付最壞情況的準備。只是當256三叉戟飛機飛躍中蒙邊境時,毛澤東、周恩來才果敢下達全國禁空命令。有的由此撰文認為毛澤東、周恩來下達禁空令是導致林彪飛機失事的重要原因,於南、周敬青則撰文提出了反駁。他們認為,在林彪乘機強行起飛後,周恩來確實代表中央政治局下達過禁空令,問題在於:第一,這個禁空令是何時下達的,當時林彪飛機在何處?第二,黨中央的態度是要林彪回來,還是要趕他走?第三,林彪是否有要求降落的表示?[21]並通過當時親自用電話向全國下達這項命令的當事人朱秉秀、梁璞的準確回憶和電話記錄,成為解開這一疑團的最有力的證據。康庭梓的《“九一三”事件中3685號直升機被劫持經過》對於北京沙河機場周宇馳、於新野、李偉信等劫持一架飛機的處理經過進行了比較詳細的描述。 另外,呂學文在《我所親歷的林彪出逃》中詳細回顧了9月12日晚林彪身邊人員活動的一些蛛絲馬跡以及警衛部隊的活動情況。按照北京指示,林彪警衛大隊姜作壽大隊長一方面布置隱藏林立衡,並保證其安全事宜;一方面命令警衛部隊進入戰備狀態,要攔住林彪的汽車,但是最後以失敗告終。其中一個重要的爭議問題是:關於李文普的槍傷是他傷(是誰)還是自傷(為什麼)?李文普、呂學文在回憶文章[22]中強調是林立果所傷。但是也有文章根據李文普受傷前後的情況分析,對此提出了質疑。 3、256三叉戟的飛行路線及其失事的原因 關於林彪座機是如何掉下來的,曾傳說紛紜。有的說飛機是被打下來的,是被誰打下來的?飛機右翅膀上怎麼會有個40厘米的大洞?有的說是在空中先着火而後掉下來的,還是落地而後爆炸等?舒雲在《林彪座機墜毀前後的空軍指揮所》中指出了兩個重要事實:(1)空軍指揮所跟蹤了256飛機的飛行情況,針對飛機即將飛出河北進入蒙古,吳法憲、李德生先後分別向總理提出要不要攔截的請示?周恩來傳達了毛主席的不要阻攔的指示。所以,儘管周恩來在人民大會堂已經下令讓附近機場的航空兵部隊和導彈部隊進入一級戰備,但始終沒有下打的命令。(2)據朱秉秀回憶,當時我們也沒有條件打下三叉戟飛機。當時對付直升機我們有手段,而大三叉戟飛機,從技術角度看當時沒有手段,作戰參謀沒有提出來打。當時夜航大隊的飛機都是殲5、殲6,沒有裝備空空導彈,配有空空導彈的飛機不再引導範圍內。低空但導彈可以守株待兔,但那時中國地空導彈主要是打台灣的美制U—2高空偵察機,都是兩碗米高度,而三叉戟飛機高度太低,無線電跟蹤不到,導彈無法制導。 可以肯定我們沒有打256三叉戟飛機。但蘇聯和蒙古是否打了呢?目前由於飛機的黑匣子沒有被蘇聯公開,相關資料不足,這點難以斷定。1971年11月20日,由蒙古蘇聯調查小組形成的《中國飛機在蒙古境內墜毀原因的確定文件》的結論是,導致這架飛機墜毀的直接原因是導航問題,這就排除了飛機被擊落的可能性。為弄清楚墜機情況,原林彪座機的副駕駛康庭梓指出:“飛機不是被打下來的,機翼根部的洞口上下沒有穿透,是油箱爆炸所致,不是導彈或高射武器所為。”[23]根據分析得出結論:飛機即不是高空爆炸,也不是接地後再爆炸,而是飛機按正常的場外迫降動作進行降落過程中因為剩餘油料太多,迫降動作不成功而墜毀的。孫一先的《在大漠那邊》也詳細地記錄了我國專家們分析飛機失事的原因及其善後處理的經過。同時也經過分析得出飛機進入蒙古之後,沒有遭到蘇聯或蒙古的導彈攻擊。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康庭梓的《“九一三”事件中3685號直升機被劫持經過》對3685號直升機被劫持經過及其處理情況進行了回憶,但是,該飛機上究竟存在多少秘密,至今未能公開。 4、256飛機殘害和失事飛機有關人員的分析 關於飛機殘害去向問題,康庭梓的《林彪座機殘骸哪裡去了》、竇應泰的《林彪三叉戟座機殘殘骸貴國前後》、康松喬等的《林彪出逃座機殘骸收藏始末》(《紫荊》雜誌1998年11期)等文獻中,對林彪出逃座機的殘骸的去向做了詳細的研究,殘害存放地點基本弄清楚,確定黑匣子仍在蘇聯。關於失事飛機有關人員這個問題,根據目前資料,飛機墜毀在蒙古溫都爾汗附近肯特省貝爾赫礦區南10公里處,是中國民航256號三叉戟飛機,機上8男1女全部死亡。調查那次飛行事故的負責人托格沃斯金和參與人托米林透露:“林彪和他的夫人葉群確實在飛機上,並且因飛機墜毀而喪生。”其中綜合各種研究成果資料,林彪確實在飛機上,其他8人也基本清楚。只是關於潘景演的因公犧牲的定性問題有極少數人認為有待商榷。關於飛機墜毀段情況和我國外交部對外交涉的情況,許文益大使和經辦的外交官孫一先等都已經或著書或發表文章,是可靠的。李安定在《林彪之死真相查訪記》、《洋記者揭開林彪叛逆內幕》等文章中,披露了有關情況。 (四)“九·一三”事件的歷史影響研究綜述 “九一三”事件是中共黨史和中國當代史上的一件大事,也是“文化大革命”的轉折點。由於當時特定的歷史環境和林彪所處的特殊地位,事件對黨和國家、人民軍隊、中外關係等都產生了深遠的影響。學術界對此的研究方興未艾,取得了一批有影響的成果。 1、“九一三”事件對黨和國家的影響。林彪作為被寫入“九大”黨章的“毛主席的接班人”,他的叛逃無疑對黨和國家具有極為重大的影響。許多學者對此進行了研究,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1)使黨和國家面臨極為嚴峻的形勢。研究者通過分析周恩來在事件發生前後的活動記錄,指出“九一三”事件的發生在國內外引起了軒然大波,使黨和國家面臨極為嚴峻的形勢。邵一海指出當總理接到林彪乘坐的飛機已逃出國境的報告時,首先考慮的是要做好可能出現的最壞情況的準備。“在這嚴峻的時刻,必須立即採取一切必要的措施。”[24]周總理在事件發生後立即分析了形勢並作出了比較嚴密的部署,“實際上就是內防政變,外防侵略。”[25]莽東鴻的《“九一三”事件的傳播》中指出,在短期保密的前提下,中央採取了‘內外有別、有步驟’的逐級傳達方式:先黨內後黨外;先高幹後一般幹部;先幹部後群眾。”[26]採取逐級傳達通知的方式,使事件對社會的震動降到了最低點。鄭謙、張化在《毛澤東時代的中國》中指出:在不到一年的時間裡,黨中央陸續將揭發林彪反黨集團反革命政變陰謀的一系列重要文件逐級傳達到基層,使全黨全軍全國人民比較系統、深刻地了解了林彪事件的真相。儘管這些材料免不了一些牽強、不實之處,在認識上也存在着明顯的局限性,但在當時大亂初定、許多矛盾和問題仍然嚴重地威脅着社會穩定的時候,這一措施對於統一認識、安定人心、穩定形勢無疑是有着重要意義的。 (2)“九一三”事件客觀上宣告了“文化大革命”的失敗。金沖及、逢先知[27]、陳立旭[28]、張化[29]、張田水[30]等學者們普遍認為,“九一三”事件是“文化大革命”的重要轉折。這一事件最終促使當時黨和國家的主要領導人以及廣大幹部群眾開始冷靜思考並逐步清醒,在客觀上宣告了“文化大革命”理論與實踐的破產。胡繩在敘述“九一三”事件的影響時寫到:“從這一驚心動魄的事件中,人們清楚地看到,鼓吹個人崇拜最賣力的林彪竟然陰謀殺害黨的主席”,這就“促使更多的幹部和群眾從個人崇拜的狂熱中覺醒,客觀上宣告‘文化大革命’的理論和實踐的破產”。[31]周敬青認為:“林彪事件的爆發,使毛澤東開始對“文化大革命”中的一些具體措施進行重新審視,對一些過激做法加以更正。”[32] 逢先知、金沖及主編的《毛澤東傳(1949-1976)》認為,他多次有保留地承認並糾正了自己的一些錯誤,多次做自我批評,雖然沒有從根本上改正“左”傾錯誤,但也採取了一系列有利於黨和國家的調整舉措,表明毛澤東開始反思文化大革命並開始初步糾正文革的錯誤。“九一三”事件後毛澤東的反思是具體的,沒有觸及“文化大革命”的指導思想,也沒能揭示林彪集團形成的根本原因,沒有從事件中認識到“文化大革命”的錯誤,沒有從根本上改變運動的方向,從而結束這場災難。主要表現在:第一,當1972年黨中央內部在批判林彪集團極左思潮問題上產生分歧時,由於毛澤東的不正確“裁決”,由批林彪極“左”思潮改為批林彪極右思潮。第二,當鄧小平領導的全面整頓層層深入,要系統糾正“文化大革命”的錯誤時候,便成了毛澤東不能容忍的事情,於1976年4月撤銷了鄧小平黨內外一切職務。對毛澤東不能整體否定文化大革命的原因,還有學者認為這主要源於毛澤東晚年對社會主義的思想認識及其與林彪在“文化大革命”過程中形成的複雜關係。 (3)促使中國政局發生了一系列積極變化。一些論者認為,事件發生後中國的政治架構開始破舊立新。周總理領導開展了一系列整頓,將批林整風引導到批判“左”傾思潮,落實幹部政策,進行經濟調整,努力加強黨的一元化領導,到1972年形成了批判極“左”思潮的高潮,給國家帶來了一系列新氣象。鄭謙、張化所著的《毛澤東時代的中國》對此有比較詳細深入的論述。周恩來在毛澤東支持下主持中央日常工作,各方面工作有了轉機。調整黨政軍領導機構,撤銷軍委辦事組,成立軍委辦公會議,加強了中共中央政治局的領導職能;深入揭發林彪一夥的陰謀和罪行,清查有牽連的人和事,有步驟地向全黨和全國人民公布並說明林彪事件真相,保持國內局勢、特別是軍隊的穩定;在毛澤東的授意下,周恩來加快了“解放”幹部的進程,一批被林彪打倒的幹部開始復出並逐步掌握了重要部門的權力,林彪集團及其黨羽的權力遭到嚴重削弱;在毛澤東的關注下,人民公社認真處理積累和消費分配的關係、多種經營合法化、工業開始引進國外先進技術設備,經濟形勢繼續好轉;外交政策開始向積極方面發展。但是,這些具體調整由於“四人幫”的反撲和毛澤東對文革的態度沒有根本變化後來被迫中止,國家政策又有反覆,“左傾”錯誤又有所滋長。 2、“九一三”事件對人民軍隊的影響 根據劉志青的研究,1959年廬山會議後,林彪主持中央軍委工作期間提出 “突出政治”等“左”傾錯誤觀點,使軍隊各項工作嚴重地偏離了正確的方向。此外,他還以各種名義廣泛培植親信,排擠迫害軍隊高級幹部,使軍隊建設受到了很大的影響。“九一三”事件後,在黨中央的領導下,部隊開始了各個方面的整頓工作,部隊建設開始走上正軌,槍指揮黨的現象得到扭轉,黨對軍隊領導的原則得到進一步加強。(1)全軍廣泛開展揭批活動,肅清了林彪集團流毒。[33](2)初步整頓國防工業,取得了一定成績。[34](3)政治學習和軍事訓練的關係得到調整。劉志青在《“九一三”事件後人民解放軍軍事訓練的恢復》中憑藉豐富的史料論述了“九一三”事件後人民解放軍軍事訓練的恢復,特別對軍事訓練方針、組織、效果及其歷史影響進行了研究。 3、“九一三”事件對中外關係的影響 逢先知、金沖及等認為“九一三”事件有助於毛澤東積極調整外交政策。“九一三”事件後我黨和國家的對外政策發生了重大變化。“九大”以後毛澤東和林彪在外交上產生了明顯的分歧。1969年中蘇珍寶島衝突後,毛澤東傾向同意陳毅、徐向前、聶榮臻、葉劍英四位老帥的建議,認為中國可以利用美蘇矛盾,打開中美關係的僵局,抑制蘇聯的嚴重威脅,從而決定調整我國外交戰略。而這時林彪仍堅持戰爭不可避免,要與蘇堅決對抗的觀點。”九一三”事件後,通過調整,葉劍英主管軍隊、李先念主管經濟。毛澤東因此把大部分時間用到研究國際形勢和外交工作上,明確提出了當前和今後工作的指導原則。但是,“九一三”事件對毛澤東和周恩來外交方針的調整究竟產生了怎樣的影響,由於蒙古、俄羅斯以及我國許多檔案資料尚未解密,學術界論述不多。國際社會高度關注,一時眾說紛紜。前駐蒙古外交官孫一先所著的《在大漠那邊——林彪墜機真相》中說:“九月下旬以後,國際上的各種傳聞和揣測沸沸揚揚,有增無減。”[35]合眾社、路透社、塔斯社、奧地利電視台和報紙、英國《衛報》、香港《快報》、英國《新觀察家》都進行了評論報道。中蒙關係沒有因此受到影響,並繼續走向緩和。據孫一先回憶,蒙古方面在處理墜機事件的整個過程中採取了比較合作的態度,後來由於蘇聯的介入,蒙方沒有把飛機殘骸、死者屍體和遺物交給我們,但也沒大做什麼文章。“中蒙關係沒有因墜機事件受到影響,繼續朝緩和的方向發展。”[36]中蘇關係仍然保持緊張狀態,蘇軍進入戰備狀態。事件發生後,蒙軍和駐蒙蘇軍都進入了戰備狀態。面對當時的嚴峻形勢,周總理和外交部預先考慮了各種可能出現的情況並準備了應對措施。孫一先在回憶錄中就親身經歷指出中國北部邊境面臨的嚴峻形勢。 促使中美打開關係僵局,實現兩國領導人會晤。“九一三”事件後,毛澤東集中更多的精力積極推動外交戰略的調整,也在慎重轉變在反美主義的氛圍中生活了20多年的中國公眾的反美情緒。1971年10月25日,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合法權利。1972年2月,尼克松訪華,打開中美關係正常化的大門。1972年9月,日本田中角榮首相訪問中國。“隨着中美關係的解凍和繼續改善,中國的對外關係有了突破性進展,在世界範圍內引發了第三次與中國建交的高潮,中國不但與廣大亞、非、拉發展中國家鞏固和發展了友好合作關係,而且與西歐、日本等多數西方發達國家建立了正常關係,聯合國恢復了中國的合法席位,中國的國際地位空前提高。”[37] 影響世界格局的中美蘇大三角關係發生了有利於中國的變化,中國的國際環境大大改善。 4、“九一三”事件對黨和國家的領袖人物、社會民眾帶來深遠的影響 “九一三事件”給黨、國家和各族人民帶來了嚴重災難。林彪曾被譽為“毛主席的親密戰友”,毛澤東給予了他無限信任,他的叛逃對毛澤東個人的打擊是很大的;周恩來作為當時黨和國家的“大管家”,事件無疑也給周恩來個人帶來了很大的傷害。同時,也給與林彪事件相關的人物的命運帶來了深刻的影響。自中共中央發出中發[1971]57號文件《關於林彪叛國出逃的通知》後,中央採取了一系列措施,逮捕了部分被認為是林彪線上的人員,同時使256三叉戟等機組裡的人等的命運發生了徹底轉折。形勢相對平穩以後,中央分別召開了各大軍區、各省市。各軍兵種的清理整頓會議,在這前後,許多開國將軍受到牽連,被批判或被隔離審查,有些處理是正確的,可其中又犯了擴大化的毛病,錯整了一些人。同時也引發了社會民眾對文革的反思,為歷史轉折奠定重要的社會基礎。 三、“九一三”事件研究的成績及面臨的差距和問題 “九一三”事件研究的取得了一定成績。第一,已經初步形成了一支的學術愛好者隊伍和研究陣地;第二,歷史事件親歷者們發表了一批有價值的回憶錄著作或文章,提供了比較好的史料;第三,有關林彪事件的學術探討已經形成了比較好的氛圍,部分問題已經弄清楚事實真相。但也還存在比較突出的問題。 首先是資料問題。這又分為兩種情況。一是有關檔案材料至今沒有解密,能看到中央一些會議文件和記錄的學者是極少數,“九一三事件”檔案材料的查閱受到極為嚴格的限制,大多數學者則只能依據親歷者回憶錄、第二手材料,間接地進行考證,這不能不影響到“九一三事件”研究的學術質量。二是“九一三”事件的資料大多散見於各地、各單位和個人手中,特別是親歷者們年老體弱,史料搶救工作進展緩慢,還沒有形成一支較強的學術團體,也不利於開展學術交流。 其次是涉及“九一三”事件的研究文章和出版物魚龍混雜,良莠不齊。黃克誠在評價林彪時直接指出對林彪要功過分明,文革中林彪不是錯誤,而是犯罪,文革之前有功有過,東北有很大功勞。陳雲同志在評價林彪時也指出林彪在文革的犯罪不能掩蓋他以前的成績。而今天我們中間的一些人試圖用林彪當初為革命立下的功勳來掩蓋他文革的犯罪或者推卸他的應有責任,是不是顯得不那麼客觀?同時也不能因為林彪在文化大革命中犯有嚴重錯誤,而否定林彪的一生。同時,對於林彪事件的細節研究非常重要,因為這是弄清楚事件真相的基礎,但是也不能僅僅局限於或糾纏於若干細節問題的研究,而要側重社會管理體制設計、制度建設等宏觀問題的研究,以求得未來發展的借鑑。 [①] 劉祖愛(1969.11-),湖北省巴東縣人,國防科技大學人文與社會科學學院副教授,主要從事中國近現代史、中共黨史研究,410074。 [②] 丁文凱:《“九一三林彪出走事件”研究述評》,《當代中國研究》,2007年第2期。 [③] 肖思科:《粉碎五大謠言 知情人反覆查證披露林彪真正死因》,北京青年報 ,2001年9月11日。 [④] 劉明鋼:《林彪何以堅持設國家主席》,《黨史天地》2005年 第3期 ,第41頁。 [⑤] 劉明鋼:《林彪何以堅持設國家主席》,《黨史天地》2005年 第3期,第42頁。 [⑥]《吳法憲回憶錄》,香港北星出版社2006年11月版,第788頁。 [⑦] 舒云:《“廣州軍區不知道‘林彪另立中央’”》,《華夏文摘》(文革博物館增刊),第469期,2005年12月6日。 [⑧] 陳曉寧:《質疑林彪“9.13”事件》,見《重審林彪罪案》(上冊),第357-365頁。 [⑨] 康庭梓:《林彪座機強行起飛之後》,《中華兒女》2001年2月號,第41頁。 [⑩] 孫一先:《在大漠那邊》,中國青年出版社2005年,第226頁。 [11] 呂學文(口述)、王松山(整理):《親歷林彪出逃的前前後後》,《檔案春秋》2005年10期,第43頁。 [12] 丁凱文:“林彪事件幾點問題的再辨析”、“林彪事件幾點問題的再辨析之二”,見《重審林彪罪案》,第221-253頁。 [13] 韓鋼:《中共歷史研究的若乾熱點難點問題》,原載《往事》第9期(2005年2月)和第16期(2005年6月)。 [14] 《毛澤東突然回京與林彪出逃》,《世紀橋》, 2005年 第12期,16-19頁。 [15]《吳法憲回憶錄》,香港北星出版社,2006年11月,第775頁。 [16]《吳法憲回憶錄》,香港北星出版社,2006年11月, 第777-779頁。 [17]《汪東興回憶毛澤東與林彪反革命集團的鬥爭》,當代中國出版社1997年版,第36頁。 [18] 金沖及、逢先知主編:《毛澤東傳(1949-1976)》,中央文獻出版社2003年12月,第1594頁。 [19] 呂學文:《我所親歷的林彪出逃》,《文史精華》,2005年4月,第45頁。 [20] 王媛媛:《九一三事件中的北京衛戍區司令吳忠》、文史精華2006年4期,第12-13頁;朱元石:《吳德口述:我親歷的“林彪事件》,出版參考,2004年7月,第19頁。 [21] 周敬青:《是周恩來不讓外逃的林彪返回着陸——關於九一三事件的一則史實辨析》,《黨的文獻》1999年第4期。 [22]《林彪衛士長李文普不得不說》,《中華兒女》1999-02;呂學文:《我所親歷的林彪出逃》文史精華,2005年4月,第46頁。 [23] 康庭梓:《林彪座機副駕駛,細說九一三墜機》,《文史精華》,2004年9期,第20頁。 [24] 邵一海:《林彪“九一三”事件始末》,四川文藝出版社1996年3月第1版,第 262 頁。 [25] 孫一先:《在大漠那邊——林彪墜機真相》,中國青年出版社2005年版,第93頁。 [26] 莽東鴻:《“九一三”事件消息的傳播》,《黨史博覽》2003年第4期,第52頁。 [27] 金沖及、逢先知主編:《毛澤東傳》(1949-1976),中央文獻出版社2003年12月,第1605頁。 [28] 陳立旭:《“九一三事件”後肯定與否定“文革”的鬥爭與毛澤東的心態》,《毛澤東思想研究》,1996年1期。 [29] 張化:《九一三事件後毛澤東的思想矛盾及其變化》,《中共黨史研究》,1992年2期。 [30] 張田水:《試析毛澤東在“文化大革命”中的思想軌跡和特點》,《毛澤東思想研究》1993年1期。 [31] 胡繩主編:《中國共產黨的七十年》,中共黨史出版社1991年版,第487頁。 [32] 周敬青:《毛澤東對林彪接班人地位的確立和廢黜》,《黨史縱覽》,2004年第1期,第40頁。 [33] 劉志青:《“九一三”事件後軍隊的揭批運動》,《黨史博覽》2005年第7期,第10頁。 [34] 劉志青:《“九一三”事件後中國國防工業的初步整頓》,《當代中國史研究》2002年第5期,第101頁。 [35] 孫一先 :《在大漠那邊——林彪墜機真相》,中國青年出版社2006年版,第174頁。 [36] 孫一先 :《在大漠那邊——林彪墜機真相》,中國青年出版社2006年版,第174頁。 [37] 王泰平主編:《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史》(第三卷),世界知識出版社1999年9月第1版,第3頁。 |
|
![]() |
![]() |
| 實用資訊 | |
|
|
| 一周點擊熱帖 | 更多>> |
| 一周回復熱帖 |
| 歷史上的今天:回復熱帖 |
| 2012: | 卡扎菲仇恨中國的原因:精銳部隊被東非 | |
| 2012: | 何雪峰:美國也有公車消費和公款吃喝 | |
| 2011: | 阿波羅網探討馬克思成魔之路, 一切中 | |
| 2011: | 凡胎生之眾生,必有淫慾(從邏輯上看必 | |
| 2010: | 抗戰期間日本鬼子的反蔣介石宣傳(組圖) | |
| 2010: | 毛澤東面相之謎 | |
| 2009: | 元朝為何遲遲不修宋遼金史? | |
| 2009: | 明朝---一個黑色的帝國神話 | |
| 2008: | 中國的火器歷程 | |
| 2008: | 繡枕頭 | |




